刑警日志 第360章 延時殺人
第361章延時殺人
陸川點了點頭道:“有點線索,但是線索又有沖突,我正想上去給師父匯報一下,找您說一說呢。”
“剛好您來了,要不直接給您匯報下?”
陸川原本是先找劉國棟他們商量一下,現勘辦公室四個人湊在一起分析分析,然后如果還拿不定主意的話再給秦勇請示。
現在既然秦勇在這,直接說了也行。
“行,你說。”
秦勇拽了一把椅子,坐在實驗桌旁邊。
陸川把剛剛整理的資料平攤開來,放到桌子上。
“是這樣的,秦隊,根據當時案件卷宗的記錄顯示,現勘的勘查記錄明確記載了案發現場兇手沒有對現場進行過任何清理。”
“就是說正常情況下,兇手在現場一定會留下自己的作案痕跡,包括指紋腳印或者是其他生物信息。”
秦川對陸川的觀點認可的點頭,這是所有案件偵辦的底層邏輯。
否則的話,那就是隔空殺人,玄幻小說了。
“當時現勘對現場的指紋進行了鑒定分析,沒有發現陌生人指紋。”
秦川一邊聽匯報,一遍翻看卷宗,當時的案件他是直接指揮者,但是畢竟過去了四年,有些細節已經記不清了。
現在一番開卷宗,很多已經遺忘的記憶再次重現。
“之后師父他們對一些單獨的腳印也進行了對比,都是被害人王慧芳她的丈夫張超還有一些鄰居和其他親屬的。”
“指紋先不說,腳印方面……”
陸川詳細匯報了自己剛剛的一些發現,還有推理猜想。
半晌后,陸川說完了自己的推測。
“張超的不在場證明和鞋印的分析結果,是有沖突的。”
陸川說的很詳細,別說秦勇,就是一旁的辦公室主任都聽清楚了。
“張超的不在場證明肯定沒有問題,當時我們調閱了他們單位會議室的監控錄像,確定案發的時候張超就在單位開會。”
陸川皺眉:“難道是……法醫的死亡鑒定時間錯了?”
比較法醫對死者死亡鑒定時間的判斷,還有腳印覆蓋情況的分析判斷,陸川更偏向于前者可能出現錯誤。
畢竟腳印的分析就在那塊,而且陸川是根據照片上的腳印信息進行分層的,這個做不了假。
但是如果說法醫出現失誤的話,陸川也不太相信。
4年前,海州市刑偵支隊的法醫就只有王長江一個人。
王長江的水平在全省來說,雖然達不到頂級專家那一類,但絕對是經驗豐富。
判斷一起正常死亡案件的尸體死亡時間,即便有些誤差一兩個小時也就頂天了,不可能再多。
“法醫的鑒定問題不大。”
秦勇指了指自己:“當年案子的偵辦就是我指揮的,報警后我第一時間到達的現場,尸體我也看過,王法醫的鑒定應該沒有問題,死者時間的死亡時間就是當天上午12點左右。”
秦勇既然這么說,陸川也不會在懷疑。
畢竟以他的經驗,這么簡單的事情不會判斷錯誤。
另一方面,法醫的尸檢報告都在,上面有詳細的記錄,出錯可能性確實很小。
但是這樣的話,最開始的問題又出來了。
兩件不可能同時發生的事情,為什么就發生了呢?
秦勇琢磨了片刻:“陸川,查一下系統,十八年前有一個謀殺案,死者叫張苗苗。”
陸川不知道秦勇為什么要讓自己查十幾年前的案子,不過還是打開了系統,調出了當年的案件卷宗。
“秦隊,好了。”
秦勇湊過來:“卷宗翻到底七頁。”
第七頁?
陸川微微一愣,看來秦勇對這個案子一定非常熟悉,而且印象極為深刻,否則不會知道想要找的信息在卷宗的第幾頁。
現在的卷宗不像以前都是紙質的,推在檔案室里,還要有人專門看管,找起來非常費勁。
現在都已經完成了數字化,所有卷宗都是掃描件,陸川滾動鼠標很快就翻到了第7頁。
當然,檔案室還是存在的,只不過東西放進去基本就不會再動了。
這一頁是兇手的部分筆錄。
陸川下意識的讀了出來。
“不在場證明是真的,我殺她的時候確實不在現場。”
“那你是怎么殺人的?”
“那還不簡單,早上出門之前我就把她綁到床上,我把刀頂在她肚子上,綁上石頭,繩子上邊繞過吊燈,連著水盆。”
“水盆弄個洞,水就能流出來,慢慢的,水流出來的越來越多,重量就變輕了,連著石頭那邊的刀就插到了肚子里了。”
“這個過程肯定需要時間,我弄的洞很小,兩三個小時水都淌不完。”
“所以她被殺死的時候,我已經在外邊干活了。”
“然后回家的時候我把這些東西都撤掉,再報警就完了。”
陸川讀完,一下子就明白了。
“延時殺人?!”
延時殺人,自古有之。
陸川上大學的時候就學過這些案例,既包括古代的一些簡易延時裝置,還有國外的一些現代延時殺人案例。
這種類型案件的發生頻率并不高,但是非常有代表特點。
所謂的延時殺人,就是兇手為了制造不在場的證明,先把被害人控制住,然后通過簡單的延時裝置,就比如上個案子當中兇手用到的水盆延時,利用這種裝置把人殺死。
秦勇點點頭:“延時殺人雖然非常少見,但是并不代表沒有,這個十幾年前的案子就是其中之一。”
“兇手也是提供了非常完美的不在場證明,要不是案發現場有那么多水跡殘留,現勘又在頭房頂的吊燈上發現了一些摩擦痕跡,當時的案子可能真的就破不了。”
“所以,張超也有可能采用了這種延時裝置殺人?”
“有這個可能,比如張超早晨在上班之前把他的妻子控制住,然后通過某種延時裝置,在12點左右殺死王慧芳。”
“這個時候他又在單位開會,有人證,有視頻證明,能夠提供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等下班后張超回到家里把延時裝置撤掉,然后再報警,就成了我們現在看到的樣子。”
刑警日志 第360章 延時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