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從噩夢開始 第六百五十七章 黑暗迷宮
林默旳力氣很大,詛咒的加持下,一般鬼怪還真弄不過他。
一個大男人壓著一只鬼,這個畫面一定是非常的絢麗,可惜沒人能看到,黑暗維度下就是這樣,這里是一個沒有光的世界。
只能靠摸。
就是因為不怕人看到,所以林默也沒有一點尷尬。
這會兒身下的冰冷尸體開始顫抖。
可能是害怕吧。
覺得林默會對它做一些可怕的事情。
林默換了個姿勢,起身,單手壓著對方的脖子,低頭道:“都說了不用怕了,你抖個什么勁,能不能聽懂我說的話?能,就伸手拍拍我,不能,就不用拍。”
首先得確定這個尸體能不能說話,如果是不能說話的無腦怪物,那就不用留著了,直接弄死干脆。
如果能溝通,林默就打算了解一些事情。
例如,這是啥地方。
又例如,怎么出去之類的。
等了一小會兒,對方伸手在林默手臂上拍了兩下。
運氣不錯。
遇到一個可以溝通的。
林默就問它能說話么。
隨后,就聽到這個尸體喉嚨里發出了咕嚕咕嚕的聲音,估摸是長時間不說話,生疏了,過了一會兒,才聽到對方從嗓子眼里發出的聲音。
“別,別吃莪!”
林默聽懂了。
就是聲音小一點,離近一點聽就行。
鬼吃鬼這件事林默是知道的,在鬼城的時候就不止聽過一次了,而且小雨每一次蛻變,也是因為吞噬了可以讓她產生蛻變的鬼怪。
如果將夢魘和鬼怪當成黑暗世界的生物,那么,互相吞食,就是它們‘進化’和生存的一種途徑。
自然界的動物,包括人類,需要進食才能生存;黑暗世界的生物也是一樣。
這是一種特殊的生態系統,一種生存方式,可能包含著一些可以探究的學科和理論,但林默不是生物學家,他關心的不是這個。
“你放心,我很挑食的,像你這種貨色,我是不吃的。”林默將自己塑造成了一個恐怖的鬼王級存在。
果然,說完這話,對方似乎是松了口氣。
“那你抓我干什么?”這是對方說的第二句話。
這句比剛才就要說的清楚一些了,但還是聲音小,沙啞,音調不準,林默也是仔細聽后分析一番才明白對方的意思。
“找你打聽一點事兒。”林默不打算兜圈子,有事直說是他的性格:“這里是什么地方?”
尸體有可能是沒想到林默會問這種問題。
它停頓了三五秒后,才發出了沙啞的聲音。
“迷宮!”
和這個尸體的交流并不順暢,畢竟不是人,說話的能力和兩歲小孩差不多,不管是磕磕絆絆,還是跌跌撞撞,總之,林默大概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這個黑漆漆的地方,就叫‘迷宮’。
既然是迷宮,那當然是很難出去的,這個尸體,姑且稱它為裸奔男。
名字是林默起的,也沒征求對方意見。
誰讓它不穿衣服的。
裸奔男說它被困在這里已經很久了,很絕望,很恐懼,根本沒有任何希望,總之,一切負面的情緒都可以從它的話語中聽出來。
林默就說既然這么絕望,這么恐懼,而且沒有任何希望,那你怎么不去死?
裸奔男不吭聲了。
林默覺得自己問的很對。
如果是真的絕望,那剛才被自己按住,對方就不會說‘別吃我’,而是會說‘吃了我’。
你看,一字之差,這里面的意義那就是天差地別。
可能是被林默一下戳穿小心思,覺得有點沒面子了,裸奔男好長時間不吭聲。
林默哪有時間陪它在這兒浪費,直接一巴掌扇臉上,這下,裸奔男又開始說了。
它說他不是怕死,因為它已經是個死人了。
“我的確是感覺到絕望,恐懼和無助無時無刻都在折磨著我,我是可以徹底消亡,但我在徹底消亡之前,還得做一件事。”
“什么事?”林默問。
“我好像忘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這件事比我的生命都重要,我一定要想起來,而且我知道,這個記憶就藏在迷宮里,我要找到,不找到的話,我不想徹底消亡。”
這話裸奔男說的很認真。
就連吐字發音也比之前標準了不少。
從這一點看,對方似乎沒有撒謊,而且對方這個情況,怎么感覺這么熟悉?
這不就是自己的情況么?
很類似啊。
都是遺失了一部分記憶,死活想不起來。
裸奔男說他自己的記憶在這個迷宮某處藏著,那自己的記憶呢?
林默這會兒想了很多。
過去的事情和莫文婷有關系,自己遺失的記憶,其實不光有劉佳的,還有一部分和莫文婷有關。
而莫文婷和這個迷宮又有關聯。
那會不會,自己的記憶,也藏在這里?
一開始會覺得這個想法有點不著邏輯,天馬行動,屬于一種異想天開的想法;但把目前發生的這些事情仔細掰開揉碎了梳理一下,就會發現,并非沒有這種可能。
重點是得先搞清楚這個迷宮是怎么回事。
可惜這個問題,裸奔男無法給林默任何解答。
“這么說,你一直在這個迷宮里游蕩,尋找,但一無所獲?”林默這時候問了裸奔男一句。
后者說是的。
“但我必須要繼續尋找,這是我存在的意義!”
裸奔男這一句話居然有一點哲學性,仔細想想,還可以把高度調的更高級一些,或許一些文藝小青年會喜歡這種語調。
林默并不認同。
但也無言反駁。
就是那種明明知道什么地方不對,但感覺就是說不出來的那種感覺。
后來很久之后林默才想到了一個詞兒解答他當時心中的疑惑。
那就是佛家的一套理論。
放下!
類似于苦海無涯回頭是岸。
有禪意在里面。
不過就算是林默想起來這話,說給裸奔男聽,對方十有八九也聽不進去。
這世上大多數人都是身在苦海而不自知。
包括林默自己。
林默就說,既然你沒找到你自己要的東西,應該也找到一些其他的東西,畢竟你在這里游蕩這么久了,沒吃過豬肉不可能也沒見過豬跑吧。
裸奔男就問林默你說的這些是啥意思,我聽不懂。
林默就問他這個迷宮,一直都是這么黑嗎?
裸奔男說是。
林默想了想,突然晃著了磚頭錘。
下一刻,光亮顯現。
林默手里一空。
裸奔男消失了,光亮所在的周圍,依舊是一片空曠,仿佛無窮無盡,一個沒有盡頭,但也沒有出口的世界。
林默有點明白了。
如果說莫文婷之前小本子上畫著的就是這個迷宮的話,那她為啥要把周圍涂的那么黑的原因林默找到了。
因為這個迷宮,只存在于黑暗維度。
如果再進一步看,只要有光亮,就無法離開迷宮,而想要離開迷宮,唯一的法子,就是按照這里的游戲規則來走。
也就是說在絕對的黑暗中摸黑尋找出路。
最操蛋的是,這是一個迷宮。
對于一些路癡來說,亮著一百五十瓦的大燈泡都找不到出路,更別說是在絕對黑暗的情況下,這根本沒法子記路。
所以最終就是,十有八九就和裸奔男一樣,在這個絕望和恐怖的迷宮里不斷的摸索,周而復始,無窮無盡。
而且就算是你有光源也沒用。
只要有了光源,就會從真正的‘迷宮’脫離出來。
就像是剛才,林默明明按著裸奔男,但火光一亮,對方消失了。
實際上,不是對方消失了。
而是自己消失在了那個黑暗迷宮當中。
事情慢慢被林默捋順了,從一開始的一無所知,十分盲目,到現在至少知道大概情況,知道一些迷宮內的規則。
而既然是迷宮,就必然有出口。
只不過要在絕對黑暗中找到出口,難度比較大罷了。
此外光源脫離的特性,讓林默想到了它的另外一個用途,那就是在陷入絕對危險當中的脫困。
這無疑是一個非常有效的保命手段。
在絕對危險當中,把火焰弄著,就可以脫離危險。
這一點非常棒。
明顯可以讓人產生很強烈的安全感。
再加上林默本身無懼恐懼的特性,還有他本身是高級游戲玩家的屬性,這讓他有了一種攻克黑暗迷宮的信心。
吹滅火焰。
林默再次陷入黑暗當中。
他四下摸了摸,什么都沒有摸到。輕聲呼喚一聲,也沒有任何回應。
看起來裸奔男跑了。
這也正常,換自己也會跑,誰會傻乎乎的等在這里。
不過對林默來說,該從裸奔男哪里了解到的都已經了解了,對方繼續留下意義也不大。
現在林默能做的,就是繼續向四周摸索。
他壓低身子,保持一種遇到危險可以立刻做出反應的姿態,然后伸手,向前探查。
慢慢往前走。
盡量不發出腳步聲。
因為在絕對漆黑的環境里,視覺被無限壓縮,反倒是聽覺會成為這個時候最佳的感知能力。
如果腳步聲很大,會很容易被其他東西聽到。
之前裸奔男也說了,這個未知的黑暗迷宮當中,存在的怪物非常多,有些,非常危險,可能遇到的下場就是死。
林默不會妄自菲薄,但也不會過于自大。
手指向前探查,下一刻,他摸到了墻壁。
再摸,的確是墻壁,有砂礫感,質地堅硬且冰冷,就像是暗無天日的地下室的墻壁,甚至還會感覺到一種特有的潮濕。
林默這會兒靠在了墻上。
因為什么都看不到,所以他甚至無法在腦海里勾勒出這個迷宮的大致樣子。
這時候他突然想起來一件事。
莫文婷的小本子。
她五年前瘋狂畫出來的迷宮,莫非,就是這里。這個可能性很大,而更重要的是,莫文婷勾勒出來的迷宮,是很清晰明確的。
雖然很復雜,但是有出口的。
那小本子之前林默翻閱過。
有印象,但要說能記下所有的細節也不可能,好在林默記性還成,這會兒仔細回憶了一下,加深這一層印象。
說不定會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首先莫文婷畫了幾乎整整一本子的迷宮圖。
那么,如果是同樣一個迷宮,她根本沒有必要畫那么多遍。實際上,林默也能看得出來,每一張紙上的迷宮圖案都不一樣。
林默并沒有認真到仔細分析每一張紙上的迷宮結構,他當時也沒有那么多時間,實際上林默是簡單用整體結構來看的。
莫文婷畫的每一頁,整體結構都是圓形的。
如果說,莫文婷畫的就是黑暗迷宮的地圖,那么從這一點可以看出來,迷宮的結構是圓形的,而且分了很多層。
就像是一個很多層的漢堡。
上下層疊。
既然是圓,就有中軸。
林默記得,圖上的中軸位置,莫文婷專門用一種特殊的手法表達。
就是鋸齒狀。
每一頁都是一樣。
這是不是說明,那邊的墻壁是有尖刺的?
至少和正常的墻壁紋路不一樣。
也就是說只要摸到特定的尖刺的墻壁,就說明自己找到了這一層迷宮的中軸,也就是中心位置。
而出口就在中心位置。
至少林默看的那幾個圖是這樣的。
雖然莫文婷花了幾十頁,林默并沒有全部看完,但大膽猜測一下,其他的應該也差不多,結構是相同的。
這個結論明顯讓林默精神一振。
因為這件事意義非凡。
如果完全不知道迷宮結構,亂摸亂走,結果就和無頭蒼蠅一樣,能不能找到出口,完全是在拼運氣。
可能性或許就只有幾百萬分之一。
和現如今買彩票一樣。
想出去(想中獎),想都別想。
但如果知道出口大概在什么區域,那就不一樣了,一個是無頭蒼蠅,一個是有目的的尋找,結果當然會不一樣。
當下林默開始向四周摸索起來,然后慢慢向前走。
他是沿著墻壁往前。
就和黑暗中的老鼠一樣,這樣最好,不至于迷失方向。
而在摸索的過程中,林默偶爾會在墻壁上摸到一些東西。
有的時候,可能是一些深淺不一的印子,像是某種東西強行劃開的;有的時候,是一些黏糊糊的液體,有刺激性的氣味。
林默覺得這些應該都是某種記號。
代表某些東西曾經來過這里。
無論是什么東西,顯然都想依靠這些記號來標注他們曾經到達過這里,目的應該就只有一個,那就是從這個地方逃出去。
裸奔男說這地方有很多人,看起來對方并沒有說謊。
因為就在剛才,林默聽到了一陣極為細微的腳步聲從不遠處走過去。
雖然看不到,但可以從這細微的腳步聲里聽出來,對方應該也是極為小心翼翼,可能是摸著另外一邊的墻在行走。
林默不知道對方聽到自己沒有,有可能聽到了,因為在靠近的一剎那,對方的腳步聲停了幾秒鐘。
那幾秒鐘周圍安靜的可怕。
或許因為雙方都沒有任何動作,或許,這是黑暗迷宮中一種人人都知道的潛規則,總之,沒有人發動攻擊。
懷疑,試探,等待。
最終是相安無事,各自離去。
他們彼此不知道對方的樣子,或許是熟人,或許是朋友,但在這一刻,誰也看不到誰。或許這一次相遇是之后無數次相遇中的一次,又或許,以后再也沒有相遇的可能。
林默覺得這個黑暗迷宮里,將未知這種東西發揮到了極致。
雖然在思考著,在感慨著,但林默依舊保持著他的節奏在慢慢的沿著墻壁向前摸索。前面,有拐角,林默想了想,繼續沿著墻壁往左邊走過去。
雖然之前看過莫文婷的小本子,大概知道迷宮的結構,但里面的通道極為復雜,就算是好好的探究都未必能記下來,更何況林默之前只是隨便瞥了一眼。
早知道,他絕對會仔仔細細的記下來。
就在這個時候,林默突然聽到了一聲慘叫。
林默立刻停了下來。
他下意識的就想用磚頭錘晃著查看,但想到黑暗迷宮的特性,他忍住了。
在這里,光亮只能讓人暫時脫離黑暗迷宮,可目前來說,這一點毫無用處。
根據聲音判斷,就在前面不遠處,可能也就是十幾米遠的位置,但因為黑暗沒有任何視野,所以這種感覺也未必準確。
慘叫聲持續了幾秒鐘,隨后戛然而止。
周圍再次陷入安靜當中。
林默估摸,應該是迷宮中的某個東西,獵殺了另外一個東西,可能就是不經意間的接觸,引發了這一場廝殺。
結果必然是一方死亡,一方獲勝。
林默本來對這種事情并不感興趣,但他聽到的慘叫聲有點像是裸奔男。
過了一會兒,林默慢慢往前摸。
他倒是不怕與其他怪物爭斗,打架這種事林默從來沒怕過誰,主要是啥都看不到,就算是胸有成竹也得小心翼翼。
沿著墻走了十幾步,林默聞到了一股臭味。
那是尸體破損后的污血氣味。
以前林默聞過。
他蹲下摸了摸地面。
摸到了血。
繼續往前,摸到了殘肢斷臂。
殘留的肢體已經所剩無幾,似乎是被什么東西吃掉了大部分身軀,好在林默摸到了腦袋。
從凸起的嘴還有那熟悉的寸頭手感,林默幾乎可以肯定,地上被肢解的就是裸奔男。
裸奔男,實際上是有名字的。
它和林默說過,它叫譚濤,這是它唯一能記得的東西。這家伙在迷宮里不知道找了多久,說是要找到它最珍貴的記憶。
可惜,被另外一個惡鬼干掉了。
林默繼續摸,打算看看還能摸到啥東西。
結果下一刻,他在地上摸到了一只手。
粗大,冰冷,而且對方立刻向上一抓,扣住了林默的手腕。
隨后一股巨大的力量將林默扯了過去。
這種力量即便是林默都有點抵擋不住,下一刻,感覺像是一張巨大的嘴,一口咬住了林默的肩膀。
“我靠!”
林默心里罵了一句,攻擊來的非常突然,他幾乎是下意識的使用了鋼鐵詛咒。
不光是鋼鐵詛咒,通過身體接觸,其他詛咒也可以一并使用。
現在這情況,不管對方是什么東西,那都是沒安好心,甚至林默可以肯定,襲擊自己的東西,就是弄死裸奔男譚濤的怪物。
鋼鐵詛咒可以保持林默身體不會被對方輕易咬開,后續的詛咒足以給對方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傷。
運氣好的話,可以將敵人直接秒殺。
但林默不會寄希望于運氣。
他動手,向來是求穩。
這個求穩就是,飽和式攻擊。
沒必要用磚頭錘,林默就用手。
鋼鐵詛咒下,他的手指和鋼筋差不多,先握拳,朝著前面打。
不管打中什么,連續攻擊。
在攻擊中找到對方弱點。
例如眼睛喉嚨什么的。
之后換拳為指,戳他。
猛戳,不要停!
一般情況下,在林默這幾板斧打過去之后,普通的敵人就直接跪了。但這一次遇到的明顯不一般,對方一聲不吭,朝著林默小腹就來了一下。
噗嗤!
是刀。
刺穿了!
林默疼的直流眼淚,他罵了一句我艸你大爺。
然后抱著對方的腦袋,猛往地上砸。
就和砸西瓜一樣。
一邊砸心里一邊嘀咕,對方用的什么刀,居然能刺穿鋼鐵詛咒?
末日從噩夢開始 第六百五十七章 黑暗迷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