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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一章 尋痕跡

更新時間:2023-10-12  作者:志鳥村
國民法醫 第七百二十一章 尋痕跡
紅色的光點穿透力十足,從黑暗中望出去,視野立即出現了恍惚。

劉晟遮擋了一下眼睛,并舉起手電筒揮舞兩下,對面的紅點才移位了。

“這也太多攝像機了,不知道的還以為被狙擊手給鎖定了。”劉晟走到門口,忍不住抱怨。

“多點證據沒壞處。”柳景輝倒是贊成陶鹿的安排,雖然在法庭階段可能沒什么用,但對景的時候,鐵證如山里的“山”,還真的是有意義的。

劉晟嘟囔了一句,也沒有真的要反對什么,反而是有些沉悶的站在了那里。

基本也沒什么要他做的事了。這地方又偏僻的很,回去也是不可能的,就只能守著。

柳景輝上上下下的走了一遍,腦海中正是迸發靈感的時候,也就站在劉晟旁邊,著力思考著。

站對面看兩人,只覺得二人的眼睛都是失焦的,只不過一個人的腦子是在瘋狂轉動的,一個人的腦子是躺平的。

江遠先將三層樓走了一遍,再回到一樓,開始更換衣服手套。

劉晟這時候像是活過來了,忙問:“怎么樣?”

“證據很多,撤離的不算匆忙,但證據清掃的不多,基本沒有做什么系統性的清潔。”江遠說著看了一眼柳景輝。

柳景輝也瞬間被激活了,眉頭一皺:“那說明這里很可能并不是第一現場。”

死者張麗珍的落水點是在附近的,她身上的孢粉信息,也說明她曾進入過這個院落,但這并不意味著張麗珍一定死在院子里。

有可能是死在院子外的,也有可能是死在外面的草地上,樹林下的。

以邏輯推理來判斷,警方是循著張麗珍的尸體信息,找到此處宅院的。而這么好的,成本明顯不低的宅院被放棄,算算時間又與張麗珍的死亡時間接近,那么,張麗珍的死亡與宅院的關系必然脫不了關系。

再就常理推斷,這種情況下,張麗珍若是死在宅院內的話,做一番清掃以祛除證據,是最正常不過的思路。

所以,宅院內沒有清掃的痕跡,就有極大的可能說明,第一現場并不在宅院內,使得清掃并無必要。

當然,也有另一種可能,是宅院的負責人并不知道張麗珍死亡這件事。但是以常理揣測,很難相信如此偏僻特殊的宅院,負責人的控制能力會如此的虛弱。

另一方面,就算宅院的負責人不知道張麗珍死了,進而未曾進行宅院內的清掃,兇手也應該重返現場,做一次清掃才是。

劉晟也回過神來,想了一會,想明白了,更進一步的問道:“其實,就算這里不是第一現場,沒有事情發生,清掃一下,不是也很正常嗎?”

“你這個問題很有意思哦。負責人都有時間把畫框之類的帶走,為什么不清掃一下房間。”柳景輝頓了頓,道:“無非是兩個原因,要么是覺得沒必要,要么是覺得有必要。”

“沒必要清掃?都有人死了,這個理由顯然不合適。”劉晟道。

柳景輝點點頭。

劉晟接著道:“有必要的意思,是負責人覺得有必要留下證據?”

柳景輝緩緩地點頭:“也只能這么解釋了。”

兩人說著看向江遠。他們在這里秀推理,但真相如何,歸根結底是要證據做支撐的。

江遠招手喊了個帶攝像機的民警,再帶一名現勘,開始自下而上的依序勘查起來。

“先取地面的腳印。”江遠讓人將勘查燈打亮,再一個個的取腳印。

很快,黑乎乎的房間里,就打起了勘查燈。

就目前來看,江遠認為腳印的價值是非常大的。

腳印不僅能夠判斷在場人員的一系列身份特征,最重要的是,能夠看出現場是否有發生搏斗、抵抗、拖行之類的情況。

人,容易死但難殺,就算死者是女性,想要干凈利落的殺死她也是不容易的。雖然之前的推理討論,已經傾向于第一現場不在室內,可還要看過才算。

而且,如搏斗、拖行這樣的行為,之所以會被看出來,是因為它們有異于平常,是較為激烈的活動。

對江遠來說,只要有腳印,不那么激烈的活動,其實也是看得出來的。

他現在已經開了犯罪現場重建(臨時1)的技能,等于是LV5的犯罪現場勘查的同時,有一個更高級的,相當于LV6的犯罪現場重建的特長項。

到了這個級別,只要愿意投入時間和精力,不僅能看出腳印的主人是怎么走的,向哪里走的,甚至能看得出腳印主人落腳前后的動作是什么樣的。

一個簡單的例子,當一個腳印上出現了左右旋擰的痕跡的時候,就代表腳印主人可能是轉彎了。

人的很多動作發力都是要有落腳點的,只要地面條件足夠好,這些都是能夠看出來的。而這處宅院長達一年多的封閉,積累的塵土,此時反而變得有利于足跡鑒定。

江遠等人先是搭著板橋,將一層層的腳印給搜集記錄了。

同時,江遠趁著其他人取腳印的時候,又做了一輪分析,接著再繞著幾個腳印,一圈圈的螺旋式觀察。

由此撿起了一些頭發或皮屑之類的,也是分別標記拍照的。

對江遠來說,這場現場勘察本身是沒有難度的,但要組織好它,不僅是勘察階段要有條理有組織性,還要在后期的偵查階段,乃至于訴訟階段,隨時提供有力的證據支持,才是最困難的地方。

可以想見,這間宅院內原本居住或來往的人數是很多的,要將他們都摳出來,有效率有條理的摳出來,工作量是不會小的。

三層樓,一層層的繞上去,再取證下來,天都黑了。

足跡取完了取指紋,再歸類各種痕跡。

正常的現場勘察,其實是不會這樣做的,通常只是在重點位置,取重點的指紋和痕跡等等。

否則,這個電子時代也就罷了,放到20年前,紙質材料大行其道的時候,證物的體積都會變成問題。

今次的現場則不一樣,包括陶鹿等人在內,都傾向于盡可能多的獲得證據,同時盡可能多的鎖定人員。

這樣一直干到了夜間,才算是將現勘的大部分活計完成。

相比室內的情況,院子里反而沒什么有價值的線索。樹林里的一年多時間,與城市里的一年多時間完全是兩個概念。

在微生物眾多,各個生態位填補全面的情況下,院落里想找到指紋和足跡都有困難。更別提用它們來證明什么了。

“陶支,現場勘察完成了。”江遠再次脫下手套的時候,天已經黑透了。

“指紋鑒定和足跡鑒定的工作,也交給你了?”陶鹿追了一句。

江遠點點頭:“能行。”

“好,那我就進狗了。”

法醫江再點了點頭。

陶鹿掏出對講機,道:“讓狗進門吧。”

幾條膘肥體壯的警犬,立即出現在了江遠等人面前。

(本章完)

國民法醫 第七百二十一章 尋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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