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醫 第三十八章 未被抓捕
法醫辦公室。
綠蘿精神抖擻,舒展著又厚又長的葉片。它的根系拼命的吸著水,盡可能的讓自己的枝干硬起來,特別是在陽光的照耀下,可以硬的更久一些。
辦公桌前。
江遠坐直,雙眼平視,把小王擺在旁邊,就開始認認真真的給剛拿到的指紋標記特征點。
小王更加認真的樣子。
在基層警界有句話,叫做警察不做刑警,做刑警不做技術刑警,而技術刑警指的就是刑科中隊里的痕檢,現勘,毒檢等等。
其原因,就是因為做技術刑警的,許多時候其實還要充當普通刑警來使用。該出現場的時候要出現場,該跑腿的時候要跑腿,到抓捕罪犯不夠人手的時候,首先被抓捕的就是技術民警。
小王以前也挺喜歡念叨這句話的,但在江遠來了以后,小王同志就意外的發現了一個現象。
江遠自從開始做指紋以來,就再沒有被“抓捕”過。
刑警隊的活是忙不完的,尤其是有命案的時候,大隊長都能跟著大家三天三夜的不睡覺,普通民警能抽空打個盹,夢里都能笑出來。
但是,江遠是雷打不動的坐著辦公室。甚至連帶著小王,只要跟著江遠的時候,都沒有被抽調過。
更令小王意外的是,并沒有哪一級的領導為此下令過,但不管是刑科中隊內部,還是其他幾個刑警中隊,哪怕是平時很喜歡順手牽羊的幾位,都像是有什么默契似的,從未就普通工作調用過江遠。
其實不用誰去說,小王也明白是怎么回事。
因為江遠能用指紋直接鎖定犯罪嫌疑人。
有這份本事,哪個中隊的中隊長,不說以后免不了要求到人家這里,就是不在乎人情世故的,也不好意思順手牽走江遠。
在警隊里,級別有體現級別的地方,年齡資歷有體現年齡資歷的地方,但根子里,大家最看不起的業務,又是大家最無法擺脫的道理。
一句話概括,你也破案,我也破案,誰又能比誰高貴呢。
自然是能破案的比不能破案的高貴。
小王是想做一個高貴的人的。
小王正襟危坐,死盯著江遠的操作。
他看著江遠畫特征點,自己就在腿上畫,試圖搞明白江遠的思維邏輯。
指紋比對,很多時候,比的就是思維邏輯。
一個斷點,可能是特征點,也可能是圖像里的噪點,或者是捺印時的不完整處,最終如何判斷,是非常考驗思維的。
簡單的指紋,怎么做都沒關系,但遇到疑難的指紋了,首先就要在腦海中構建出足夠多的內容來。
“跑一下看看。”就在小王思維澎湃之際,江遠結束了標注,將之丟給軟件匹配去了。他也是看小王在看,所以才特別說一聲。
小王不由一愣,道:“標完了嗎?”
“恩,標了十幾個,應該夠用了。”
“這可比縱火案那次的輕松了。”小王隨口來了一句。從他的角度來看,今天的指紋和縱火案的指紋都是超級難度的。單從學習的角度來說,小王還準備跟著江遠再學一個星期呢。
然而,江遠只是不到半個小時的時間,就將第一輪的標記完成了。
這時候,也聽江遠笑了一聲,道:“那肯定,縱火案的指紋可能因為燒過的原因,很多細節都看不清了。提取的也不太好。”
后一句才是他真實的吐槽。縣局的條件不好,不是哪一塊的條件不太好,而是哪哪的條件都不太好。
單位的電腦,發出吱吱嘎嘎的叫聲,
小王的關注點就不在這里了,他回憶了一下剛剛看過的江遠標注特征點時的細節,只覺得自己滿腦子漿糊,像是剛剛參加了一次數學考試,明明選擇題都寫完了,但跟同學對題的時候,卻又回憶不起自己的答案了。
江遠順著軟件給出的列表,一個個的核對著指紋。
小王整理了一下心情,跟著江遠的步伐,慢慢的看下去。
他還沒看到一半,江遠刷的一下,又換了一個指紋。
顯然是剛才的指紋已被排除了。
小王皺了一下眉,再跟著江遠看下第二個指紋。
未半,中道即止。
續,又止。
小王揉揉眼睛,只覺得兩眼困酸,內心疲憊。
這種感覺,就像是上學的時候,聽老師講卷子,很認真很認真的狀態,聽到一半,就聽老師說“下面的很簡單,就不講了”……
小王重新抬起頭來,目光堅定,神情堅強——身為一名成年人,而且是光榮的人民警察,小王自問已變的無比強大!
“比中了。”江遠將第六個指紋重新核對了一遍,不由拍了下桌子,起身伸了個懶腰。
小王的嘴角不由綻放出笑容來,一點點的綻放著:“這就比中了……可太好了。”
江遠則是松了口氣。
還好留下指紋的這位是個慣犯,否則,只有這一條線索的情況下,還真的很難鎖定對方。
“蔡斌……這人因為偷電動車,被刑拘過三次了。”江遠掃了一眼記錄,頗為驚訝:“都被抓了三次,偷電動車的手法,依然是暴力開鎖,一點進步都沒有啊。”
“進步了以后升級偷摩托車嗎?”吳軍聽到指紋比中了,也過來看了一眼,道:“這種人犯罪升級,更傾向于團伙犯。尤其是坐過牢以后,更容易這樣。”
江遠回憶了一下看過的視頻,道:“他這個不像是團伙犯,每次都是偷一輛車就走,偷走的車的價值也不一定高,也沒有同伙接應……”
“可能沒有哪個團伙要他吧。”吳軍淡定的打斷江遠的話。
小王莫名同情的看了一眼電腦屏幕,犯罪嫌疑人的照片,緩緩道:“如果不是江遠的話,應該也沒人抓他。案值太低了,線索也少。”
江遠只當他是夸獎,甩手打電話給魏振國和牧志洋。煙頭要做DNA,不知道要排隊多久,先抓一個是一個。
國民法醫 第三十八章 未被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