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買到假貨,反手加購一百萬! 第342章 鄭愛霞不調解,該怎么判就怎么判
這份錄音證據,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
至此,庭審局面已經徹底明朗。
張偉和另外兩個律師臉色逐漸凝重起來,眉頭緊鎖,絞盡腦汁在思考著如何辯駁。
本來呢,這場庭審其實并不算特別難打。
說一千道一萬,畢竟原被告雙方有血緣關系,打斷了骨頭還連著筋呢,只要原告方這邊誠懇的認罪認錯,并且承諾以后贍養母親,減刑應該不是什么大問題。
法院判案也是要考慮實情的。
重判三個不孝子女,還是小懲大誡,讓他們今后孝順父母。
相信法官不難做出選擇。
因此,只要按照罪輕辯護的策略進行下去,結果怎么都不會差到哪兒去。
但問題就出在三個大聰明當事人的身上。
他們自作主張,上來就拒絕認罪,硬生生的把罪輕辯護搞成了無罪辯護。
本次庭審辯護的難度系數,也直接從原本的中高等難度,變成了地獄難度!
而且還徹底打亂了律師的辯護策略和節奏。
再加上原告律師的超強實力……
多重buff加持下,本次庭審中被告律師的處境,也就可想而知了。
此刻面對羅大狀列舉的種種罪證,他們徹底麻瓜。
“張律師!你怎么又不說話了!趕緊反駁他啊!”劉志華咬牙催促。
旁邊的劉志剛和劉愛玲也都在催促自己的律師。
他們又不是弱智,自然看得出來現在局勢對自己非常不利。
都著急了。
就在此時,陳忠漢沉聲問道:“被告方,對原告方出示的這些證據,你們可有異議?”
張偉緩緩搖頭道:“沒有。”
另外兩個律師也相繼搖頭。
羅大狀的證據鏈異常完整,簡直就是無懈可擊。
根本沒有可以辯駁的角度。
“什么沒有?不是,張律師,你怎么就認輸了呢?”
劉志華難以置信的看著張偉。
后者看了他一眼,淡淡的說道:“我怎么就認輸了?難道不是你不聽吩咐亂說話導致的?你現在居然還質問我!”
劉志華咬了咬牙,臉色變得異常難看。
他這會兒已經后悔了,但是很可惜,后悔也沒用了。
不過張偉還是本著負責任的態度,深吸一口氣開口說道:“我方當事人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承認犯下遺棄罪。”
“但這并非他的本意。”
“我方當事人除了是兒子之外,還是丈夫,是父親,也是即將出生的孫子的爺爺,他肩膀上的擔子很重很重。”
“當然,我說這些并不是為我方當事人開脫,只是希望合議庭酌情考慮,對我方當事人從輕判處。”
遺棄罪基本上是已經板上釘釘沒辦法辯了,張偉只能是想辦法給當事人爭取一點減刑。
話音剛落,羅大狀便站起身開口道:“古語有云,百善孝為先!”
“孝之一字,貫穿我們民族幾千年文明,是幼兒園小朋友都知道以及遵守的傳統美德!”
“而被告,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也不管有什么難處,他們將七十歲高齡的老母親棄之不養,還對她頻出惡語,這種行為簡直惡劣到了極致!”
“他們的行為,不但觸犯了法律,而且違背了道德,越過了做人最基本的底線!”
羅大狀雙目微凝,掃了一眼接著道:“對待這種品格低劣,人品敗壞之人,就應該予以嚴懲重罰!”
“因此我懇請合議庭,對三名被告從重判處!”
羅大狀聲音洪亮,擲地有聲,一番慷慨陳詞,說到了很多人的心坎兒里。
張偉眉頭微皺,敗下陣來。
這時劉志剛的律師起身道:“我時常在思考一個問題,法律存在的意義究竟是什么!”
“是單純的為了懲治罪犯,還是為了維護公平正義,為了維護被害人的權益?”
“我承認,我方當事人確實犯下了令人不齒的罪行,情形也非常惡劣,但諸位想想,難道重判我方當事人真的是對原告最好的結果嗎?”
“原告今年七十二歲高齡,今后難免出現一些病痛或者意外,而且情感上也需要子女的陪伴。”
“因此我建議合議庭,對我方當事人從輕判處,讓他贍養母親,孝順母親,這既是給我方當事人機會,也是對原告最好的結果。”
聽到這話,劉志剛本能就要出言反駁。
但話到了嘴邊還是被他硬生生給咽回去了。
不管怎么樣,先減刑是最重要的。
至于贍養母親什么的……當面一套背面一套就好了。
此時,羅大狀站起身,淡淡的說道:“法律確實不是為了懲罰而懲罰,但若是有人觸犯了法律都能逃脫制裁,勢必會讓法律的威嚴和震懾性大大降低,不利于社會安定和諧!”
“至于我方當事人的晚年生活,就不需要辯方律師操心了。”
“我已經為當事人聯系好了養老院,往后余生她會在養老院中度過,但一應費用需要三名被告人負擔,這一點,在起訴狀中已經明確。”
劉志剛的律師連忙道:“住養老院怎么比得上子孫繞膝,共享天倫呢?”
羅大狀瞥了眼劉志剛,嘴角微掀露出一抹譏諷的笑容,說道:“住養老院確實不是最好的選擇,但總比留在三個不孝子女身邊受氣來得強吧?”
“三名被告人對待我方當事人的態度有多惡劣,相信大家都看到了,甚至會進行辱罵。”
“而且他們上了法庭都沒有絲毫悔悟之心。”
“他們的表現,實在無法讓我相信他們會精心照顧我方當事人,正因如此,我方當事人才要求入住養老院,而非跟子女共同生活。”
三個冥頑不靈,無藥可救的人,打官司之前就對他們的母親百般指責甚至是辱罵,經過這場官司之后,雙方關系進一步惡化,即便口頭上答應得好,但誰知道他們會怎么做?
鄭愛霞在他們身邊,想必也不會得到什么好臉色,甚至可能會遭到虐待!
與其如此,還不如去養老院。
最起碼養老院的護工態度還好點。
因此,在起訴狀中的訴訟請求里便直接寫明了,鄭愛霞要入住養老院,而一應費用都要由三個被告來承擔。
經過一系列事情之后,鄭愛霞也徹底看開了,就當沒生過這三個不孝子女。
自己去養老院住著,無憂無慮,說不定還能多活幾年。
到他們身邊也只能是受氣,何苦呢?
聽了羅大狀的話,劉志剛的律師也無言以對了。
旁聽席上。
姜白緩緩點頭。
不愧是羅大狀,以一敵四占盡上風。
當然,這也離不開三個大聰明被告的神級表現。
總之庭審進行到這一步,已經再無懸念。
遺棄罪肯定是沒跑了。
以三個被告那“桀驁不馴”的表現來看,減刑估計也不太可能。
對此,三個辯護人自然也心知肚明,臉色變得越來越難看。
只不過身在其位,就算做樣子也得做足。
依舊在努力辯駁。
只可惜終究是無用功。
羅大狀語速快,吐字清,邏輯強,在法庭辯論環節占盡上風,將三個對手徹底壓制。
最終,三個辯護人接連放棄掙扎。
這也意味著,遺棄罪已成定局!
“張律師,這……現在什么情況啊這是?我怎么感覺非常不妙呢。”劉志華忐忑不已的向著張偉詢問。
張偉沒有說話。
他現在很心累,不想跟豬隊友溝通。
本案刑事上已經辯論完畢,但民事責任的劃分尚未明確。
具體來說,也就是三個子女各自承擔贍養責任的比例還沒定下來。
贍養責任,是肯定要承擔的。
民法典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當然也有例外,比如成年子女本身就喪失了勞動力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不需要履行義務——也沒能力履行。
但若是子女為多人,就涉及到贍養責任劃分的問題。
按理來說,多子女應當是平均分配責任,公平公正,誰也別心里不平衡。
但實際情況往往是復雜的。
畢竟子女的經濟情況、身體狀況、家庭結構、工作性質等各方面都存在差異,有的人經濟情況較好,生活富足,有的人窮困潦倒,居無定所,有的人身體健康無病無災,有的人體質虛弱,經常生病……
如果粗暴的平均劃分責任,難免會引發一些問題。
所以本案在民事責任劃分上面,還需要綜合考慮三個被告的具體情況。
這個案子還算比較簡單的,畢竟鄭愛霞的訴求就只有金錢這一個,不會涉及到去誰家住之類的問題。
現在要明確的,就是鄭愛霞的贍養費(包括養老院費用以及日常開銷、醫藥費等)應該按照怎樣的比例來劃分。
簡單來說就是,劉志華劉愛玲和劉志剛三人,各自出多少錢。
“咚——”
陳忠漢敲響法槌,開口道:“關于三名被告人遺棄罪的辯論到此結束,接下來,針對贍養責任劃分進行辯論。”
“啥意思啊這是?”劉志華有些懵逼。
張偉小聲解釋道:“就是你們三個出多少錢的事兒。”
“哦!”
劉志華瞬間瞳孔一縮,連忙起身開口道:
“我,我雖然是長子,但我自己年紀也不小了,再加上常年跑出租,作息顛倒,飲食不規律,導致身體出現不少問題,估計最多再跑一年就準備休息了。”
“而且我孫子都快出生了,到時候會是一大筆開銷,家里負擔會加重。”
“我妹妹的女兒已經上了大學,經常能得到獎學金,我弟弟的兒子同樣在上大學,而且平日在做兼職家教,基本能解決自己的生活費。”
“相比之下,我的經濟壓力是最大的,我就是想承擔更多責任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劉志華情緒異常激動。
畢竟涉及到錢的事兒,不能不重視。
他剛說完,劉志剛就迫不及待的開口說道:“我可是家中最小的一個,于情于理都不應該讓我承擔更多吧?”
“而且當初我哥買房時錢不夠,那就是我媽給添了一筆錢才買得起房,購房款一大半都是我媽出的。”
“我哥才應該承擔更多責任!”
劉愛玲也緊接著說道:“我是女兒,在家中享受的權利最少,因此承擔責任也應該最小……”
“話不能這么說,在出錢的事情上,就應該量力而行,跟男女沒關系。我妹妹雖然離異,但她的經濟條件反而是最好的,應該挑大頭。”
“我媽最喜歡弟弟的孫子劉波……”
一時間,三個被告展開激烈的爭論。
誰不想多出錢。
但其實,他們的做法并不明智。
因為這樣做很容易會讓合議庭認為他們在互相推諉,在推卸責任,對量刑肯定是有壞處的。
只可惜,劉志華三人并不懂這些,他們只是不想承擔更多責任。
至于三個律師,倒是懂這些,只可惜自己的當事人不聽話啊。
原告席上。
鄭愛霞表情悲傷又失望,緩緩搖了搖頭。
似是對三個子女徹底絕望了。
原本她心里還存有幾分幻想,想著如果子女及時醒悟的話,倒是能考慮在判決之前跟他們達成刑事調解。
說到底還是不忍心。
但現在,劉志華三人的表現傷透了她的心。
罷了。
既然如此,還是讓法律去審判吧。
劉志華三人的爭論越來越激烈,寸步不讓,態度一個比一個強硬。
爭得臉紅脖子粗的,也直接讓審判庭變得宛如菜市場一般。
終于,在嘈雜吵鬧了十幾分鐘后,陳忠漢看不下去了。
“咚——”
陳忠漢重重的敲響法槌,黑著臉說道:“本次法庭調查就此結束,三名被告的判決結果經合議庭商議后出具,現在休庭!”
說完,直接便離開了審判庭。
他不想再看到這三個被告人一眼!
原告席上。
羅大狀看向身旁的鄭愛霞,說道:“在判決前,你還有機會與被告達成調解,可使他們免于刑事處罰。如果判決下達,就成定局無法改變了。”
聞言,鄭愛霞臉色微變,陷入糾結。
片刻后。
她長嘆一聲,仿佛用盡了全身力氣,聲音沙啞的說道:
“不,不調解了,該怎么判,就怎么判!”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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