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時代之2010 377 到手
黃曉杰說道:“周總的意思是要前期一直撐著,等到未來,上面有了嚴格的版權保護條例后,再進行商業化運作?”
“可以這么說。”周宇杰點點頭說道:“所以接下來,除了擴張天天動聽的市場份額,乘著這段時間音樂版權價格不高的時候,擴充版權就是重要的任務之一,只要獲得了足夠的版權,那么未來至少可以獲得一席之地。”
王智罡問道:“周總,即使現在的版權價格再低,但想收購足夠的版權,加起來所需要的金額也不是一筆小數目。”
周宇杰搖頭笑道:“我們只是收購部分有價值的音樂版權,從來沒想過壟斷,而且即使現在的版權不值錢,也不是想買就買的到的,總有人不同意的。”
能夠壟斷音樂版權,自然有利用音樂軟件的壟斷,但想做到這一點,需要的資金非常的大,頭條目前會投入一定的資源進入音樂行業,但額度也不會太大,只要能夠保證未來在內容產業、短視頻時代,補足大部分法律漏洞就行了。
而如果未來收購天天動聽后,頭條推廣的好,那也可以將天天動聽拿出去融資,再單獨進行音樂領域的布局。
王智罡與黃曉杰對視一眼,周宇杰的這種答復反而讓他們覺得實在,比起之前與馬蕓的會面,天天動聽未來的規劃被吹的天花亂墜,什么步入淘寶體系、共造全新音樂未來,聽著總是讓人覺得不靠譜。
林有德見火候差不多了,笑著說道:“王總、黃總,關于價格這一塊,我們今天就再商討一下吧。”
兩個小時后,林有德親自將王智罡以及黃曉杰送到了樓下,并安排公司的商務車送他們去了希爾頓酒店。
在頭條安排的汽車上,他們二人沒怎么說話,到了酒店之后,黃曉杰問道:“老王,看你這樣子是打算賣給頭條了?”
王智罡說道:“你不會還想著去阿里吧?”
“你是大股東,你說了算。”黃曉杰笑著說道。
王智罡說道:“頭條出的價格,不比阿里差,雖說我們可以借著頭條的報價,再去和阿里談談,或許還會高一點,但這樣做的意義并不大,能多個幾百萬美元就不錯了,再攤掉股份,我們也就多個百萬美元收入而已。
相對于回報,我更看重的是天天動聽未來的發展,馬蕓說的再好聽,他的根本目的其實就是為了利用天天動聽的流量,來給淘寶引流罷了,而且現在說的再好聽,以后股權都是別人的,怎么樣還不是阿里說了算嗎?據我所知,蝦米現在的最高管理層就有一半是阿里的人,估計過不了多久,王浩就得拿著錢走人了。”
王浩,就是蝦米音樂的創始人,在蝦米被阿里收購后,雖然還是擔當蝦米音樂的CEO,但他已經不能對蝦米的所有決策有完全決定的權利,阿里空派的管理層正在慢慢的侵蝕這他的權力。
“這種情況其實很常見,不僅僅阿里會這樣,誰又能肯定頭條不會這樣呢?”黃曉杰同樣憂愁的說道。
王智罡點頭說道:“有這個可能性,但我覺得可能性不大。
頭條屬于流量型企業,擁有龐大的流量,需要的是變現渠道,這一點與天天動聽很相似,所以從這一點來看,頭條至少不會從天天動聽身上吸血。
第二就是,周宇杰旗下的那么多業務,雖然經常數據互通式的合作,但都是獨立發展,周宇杰本人只是參與戰略方面的規劃,細節方面從來不插手,他要是能這樣對待天天動聽,我也很樂意聽從他的一些規劃,這方面,頭條的成績就是證明。”
黃曉杰想了想說道:“這樣想的話的確有道理,那我們就答應頭條的報價?”
王智罡搖頭說道:“我說過,報價不重要,重要的是未來天天動聽的成績,所以接下來的價格談判,重點不在于成交價,而是我們能夠保留一部分股份。”
黃曉杰皺眉說道:“留下一部分股份,倒不是太難,只是聽周宇杰的意思,未來天天動聽還會大幅度購買版權,這肯定需要再大幅度注資,我們恐怕會跟不上啊?”
王智罡說道:“這一點我自然知道,我要的股份也不會太多,太多了頭條也不可能答應,至于以后跟不上的話,到時候看情況吧,實在不行再降低股份,也比現在什么股份都沒有強。”
“這倒是。”黃曉杰點點頭說道。
王智罡說:“走吧,去找張律師,接下來的收購談判,還得再仔細規劃一下了。”
第二天,天天動聽的團隊與頭條的團隊再一次進行了收購談判,因為兩家的老板已經基本上有了合并意愿,剩下的就是天天動聽的員工分配、辦公地址安排以及收購價格,前兩者談判的還算順利,而第三項則是卡頓了下來。
下午,林有德拿著會議內容,來到了周宇杰的辦公室。
“他們想要保留10的股份?”周宇杰看著記錄,笑著說道。
林有德說:“對,王智罡堅持他們的團隊要保持10的股權,其中他自己5,黃曉杰差不多2,剩下的3是其他所有員工所持有。
而且他們也考慮到了未來天天動聽的注資需求,說會盡力跟上頭條的需求。”
“野心倒是不小,不過就怕他們未來跟不上。”周宇杰笑了笑說道,頭條即使只會投入小部分資源進入天天動聽,但那也是數億人民幣起步,甚至可能每年都是這個額度,10的股份,就意味著他們要投入幾千萬,即使算上賣掉天天動聽的錢,估計能堅持一年就不錯了。
林有德說:“可如果不答應的話,王智罡的態度很堅定,市面上目前的音樂軟件,也沒有什么更好的了,再耽誤下去,恐怕會影響我們的計劃了。”
“那就答應他吧,有野心總是好的。”周宇杰笑了笑說道。
互聯網行業,更多的時候要把公司的高層當做合伙人,而不是下屬,合伙人野心足夠,對于持有絕大股份的自己來說,好處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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