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明 第四十三章:替天行道?
周公廟坐落于洛陽城的西門外四里處,始建于隋朝末年,乃是為了紀念天下第一圣人——“元圣”周公姬旦而修建的祠廟。
它是一處坐北朝南的四進院落,其前立有一座牌坊,此后是欞星門、戟門,再后便依序是元圣殿、定鼎堂、會忠祠、先祖堂四進的格局。
此外,在周公廟的正門前還有東西兩側的廂房,而正門的兩側則是鐘樓和鼓樓,進門后東西兩廡偏殿,前后內外近百楹房屋店堂。
在定鼎堂的殿內供奉有周公及其弟召公、畢公,長子伯禽、次子君陳的五尊圣像。
而堂內四周的墻壁上,則采用中國畫散點透視的方法,用六幅畫面,濃墨重彩地描繪了周公牧野之戰、輔佐成王、東征平亂、分封諸侯、營建洛邑和制禮作樂等六大功績。
如今這里已成為闖王李自成的行轅所在,他此前已命人將定鼎堂內的周公等塑像拆除,變做了議事大堂來使用,而會忠祠后面的先祖堂小院則成為李自成的居室。
大明崇禎十三年十二月十二日,天光已近申時,洛陽城西的周公廟前已是人山人海,從周公廟一直到西關外都擠滿了人。
包繼強雖然來得晚些,但他可不是城中那些個普通的老百姓,只見他在人群中左扭右擠的,不一會,便進入到第三排的位置上,但是卻不敢再向前擠去。
他就站在兩排百姓身后默默注視著周公廟前的廣場上,看著前面那一排排披甲持槍的賊兵,耳中聽著周圍民眾的紛紛議論。
原來,不止福王和前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這洛陽城內的大小官將和眾多的豪紳仕宦、地主富商總共四百余人,都被押在周公廟臨時設置的軍牢之中。
連河南分巡道兵備王昌、知府亢孟檜、知縣張正學等諸官都在其中,只有河南總兵王紹禹被部下親兵護衛著沖出城外,逃離而去。
現在呂維祺和福王已經被押進設在周公廟內的法堂之中,估計是正在接受闖王等諸將的審問,據說今日審完福王和呂維祺后,就在西關外的舊刑場將他們斬首示眾,以解民憤。
而余下的兵備王昌、知府亢孟檜、知縣張正學等諸官,還有其他大小官將、豪紳仕宦與地主富商等等將在今后幾日里陸續審問,但凡作惡多端之人,皆在這周公廟前砍頭,以解民怨。
對此說法,包繼強在心里嗤之以鼻,他記得自家將主爺爺就曾說過,流寇乃是挾大義之名,行破壞之事,每破一城,先殺官,再搶錢糧,之后就鏟了城池,裹挾民眾,以為己用。
其說得再好,終歸脫不出流寇本性,只知破壞,流竄于各地搶糧掠民,根本不事生產,對于普通的民眾百姓而言,他們簡直就是旱災、蝗災之后的第三大災禍。
突然,周圍一陣人聲鼎沸,只見欞星門內走出一隊身姿挺拔的賊兵,他們抬著十余口大木箱子,人群中立時便傳出胡亂的猜測。
只見那些木箱子紛紛打開,里面都是福王府中抄出來的地畝賬冊、田契、奴仆賣身文約等等林林總總。
一員闖軍中的年輕將領大步上前,宣布這些福王府中的文書都已作廢,自今以后,大明天下將不在有王田、王莊。
隨后眾賊兵就將那些文書簿冊堆在一起,燃起熊熊大火,眼看著紙灰飛揚,圍觀的百姓個個拍手稱快,有不少人更是激動得流下了熱淚,有些年長的老人甚至跪在地上拜了起來。
他們紛紛猜測著這位小將軍的名號,有的說他是“張鼐”小將爺,也有的說他是闖王的義子“李雙喜”小將爺,總之是眾說紛紜,但卻誰也叫不準。
接著就看見福王朱常洵和呂維祺被五花大綁著推了出來,他們身上的外衣都已被剝去,松散的頭發也挽到頭頂,脖子后面還各插著亡命旗,各被兩名腰圓體闊的賊兵架著。
包繼強突然聽到身旁傳來一聲恨罵:
“該,叫你娘的整日里作威作福,沒想到會有今天吧!”
洛陽城西關外的刑場上,每隔五步就站著一各賊兵步卒,不讓圍觀的百姓擠近監斬的高臺和臺前的一片空場地。
在西關刑場的外圈,更是有一隊隊的騎兵遠遠守護著這處行刑的法場,雖明知無人會來劫奪法場,但仍是如此布置,無非是想向洛陽的百姓展示一下闖王的軍馬和威勢罷了。
那高高的監斬臺兩邊和背后,都各有一排步兵整整齊齊的持槍挺立著,他們都穿著綿甲,外罩深藍連襠,而在連襠前后心處,都各有一塊圓形白布,上面繡著一個“闖”字。
監斬的高臺之下,行刑法場的周圍,旌旗飄揚,長槍如林,槍尖在夕陽的照射下閃爍著耀眼的點點光芒。
一個胡須皆白莊稼老漢小聲嘆息著:“唉,這個殺場,自古以來就只殺過賊人,可今日卻要殺王了。連福王爺都可以殺嘞,早前這可是想也不敢想的啊!”
他身邊一個絡腮胡子的中年人用鼻孔冷哼了一聲,接話道:“管你他娘的啥金技玉葉,龍子龍孫,封王封侯,平日里作威作福,耀武揚威的,騎在咱老百姓的頭上過日月,如今犯在闖王手里,都值不上一個皮錢。”
一個年輕的壯漢也是嘲笑道:“就是嘞,在永寧的那個什么萬安王,不是已經給闖王殺了么?別看這福王是‘當今’的親叔父,一刀砍下去,喀嚓一聲,照樣是腦袋瓜子落地,血濺黃沙,尸首扔給狗吃,有個雞賊的‘福大命大’啊!”
另一個中年人更加憤憤地說道:“自古皆是富了王侯,苦了百姓。天下亂了這十幾年嘞,也不曉得啥子時候是個頭啊。”
又一個年輕人接話說道:“俺瞧這李闖王該是個真命天子,今兒砍了福王這老東西,明個兒俺就投闖王軍中,將來也搏他個開國功臣當當……”
在他們的旁邊,也有幾個人在小聲的議論著,一個瘦弱的老人家手拄著拐杖說道:“從前哪,每年都是只在冬至的時候才殺人。
可自打崇禎七年往后,這個規矩就開始亂了,人命關天的大事,把人判了死罪,那是得層層上奏,等候刑部的批示,才能在冬至那一天處決人犯。殺人可不是像殺雞殺狗那么簡單嘞……”
老人家嘆口氣,又接著說道:“就在這個地方,前幾年就一次殺過百多人哩。咱小老百姓的,遇到個災荒,也實在是餓得沒法子了,才偷點搶點糧谷,
可官家不論罪大罪小,都給定了從賊附寇,也不上呈刑部候批,說殺就殺,據說這是‘治亂世,當用重典’。”
他旁邊一個人忍耐不住,也是憤憤的說道:“殺的全是咱窮人,可見有哪家公子被砍了的?”
一個有癭脖子的中年男人更是說道:“哼,還是闖王爺來得好。闖王爺一來,就把這該死的世道翻了個兒,連平日里高高在上的福王爺、呂尚書都砍了。人家可真是只殺官,不殺民。”
一個臉孔略有些浮腫的饑民也從旁插了一嘴:“這才叫替天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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