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周 第三十章 我要分家
林昭坐在原地,低頭思索。
雖然不知道他們兩個人要活字印刷到底有什么用處,但是現在這兩個人的意思已經很明顯了。
他們……要買下自己這個還沒有做起來的生意。
這個很像后世的收購,大公司見到一些很有潛力的新創意,就會趁著公司還沒有做大的時候,出資收購,但是現在坐在他對面的這兩個人,又不像是一心求財的資本家,他們兩個人想要買下林昭的生意,就很值得玩味了。
要知道,在這個時代,資本……固然有用,但是用處不會太大。
破家縣令,滅門知州,任你家財百萬貫,一個在朝廷里絲毫不起眼的地方官,就可以輕易把你的所有成就,灰飛煙滅。
所以,哪怕是林昭,也并不準備在這個時代做生意,與謝三元合伙做生意,只是想要挖到他的第一桶金,稍微有了一些資本之后,才有資格去謀算其他的事情。
林昭并沒有猶豫很久,他從椅子上站了起來,對著林簡以及這位李公子拱手道:“本就是心血來潮才想起來的小東西,七叔與李公子既然看得上,我自然沒有拒絕的道理,等今日回去之后,我就把這個物事詳細寫下來編成冊子,交給七叔與林公子。”
李煦雖然現在還沒有見到活字印刷的實物,但是見到林昭這個態度,臉上也露出了微笑:“林兄弟,你是林師的后輩,今日也是林師提起此時,我們不會虧待了你,你且算一算這門生意大概能掙多少錢,我過兩天就讓人送到你家里去。”
林昭低頭盤算了片刻,然后抬頭看向面前的兩個人,緩緩開口。
“一萬貫。”
聽到了這個數字,李煦面色平靜,但是林簡卻微微搖頭,開口道:“少了。”
“今日下午,我在家里算過,假如你這個東西真的做起來,即便是只有一個作坊,一個書鋪,只在越州一州之地,三年時間也不止一萬貫錢,三郎你用不著這樣拘謹,該是多少錢就是多少錢。”
他笑著說道:“我這個學生,家里是長安城的富戶,不會差你的錢。”
林昭微微搖頭,開口道:“我今年才十三歲,之所以想做這個生意,也只是想掙點錢,在越州城置辦一個宅子,把母親從鎮上接過來,要太多錢也沒有用處,況且除開這些錢之外,我還有一件事要求七叔幫忙。”
對面兩個人,非權即貴,跟他們談生意,自然是不能按市價來談,要不然按照林昭自己的估算,只要一年時間他就可以弄出十幾個印刷作坊,再雇一些木匠銅匠,搞出質量比較好的木活字,鉛活字,三年時間他的作坊書鋪,可以輻射到附近十幾個州府,哪怕他與謝三元一人一半,他能拿到的錢保守估計也有五萬貫以上。
假如能把生意做到長安城去……
所得收入便不可計算了。
按照林昭之前的計劃,等他掙夠了足夠多的錢,就可以用這些錢做敲門磚,進而給自己謀個不大不小的官身,這樣就可以帶著母親,在這個世道過上好日子。
“一個宅子…”
林簡啞然一笑:“這事容易,我在越州城里就有一座宅子,是我早年中進士之后,我那老岳丈出錢置辦的,后來我去了長安城,這個宅子便一直空置著,明日我就把契書給你,再讓族中長輩見證一番,這宅子就是你的了。”
林簡十七歲成婚,十九歲就中了進士,他那個岳丈自然極為高興,出錢給他在越州買了一套宅子,只不過林簡中進士之后,只回老家待了兩三個月,便又去長安做翰林去了,后來慢慢在長安城里安了家,這個宅子便空置下來,有時候會租給一些租戶去住。
去年他從長安回來,地位與從前大不一樣,因此林思正就把他請到了林家大宅的代園去住,也沒有住進自己的那個宅子里。
說完這件事之后,林簡看向林昭,微笑道:“你我是叔侄,就算沒有這東西,你有什么事情尋我幫忙,力所能及,為叔也沒有不幫的道理。”
“你說罷,什么事情?”
先前林昭與林簡雖然有過交集,但是畢竟情分不深,關于宗族的麻煩事情,林簡還真不一定會出這個面。
林昭有些不好意思的看了李公子一眼,開口道:“宗族內部的事情,說出來恐怕有傷林氏名聲。”
林簡立刻會意,對著一旁的李煦笑了笑:“那就請李公子去外面喝杯茶,我們叔侄單獨說兩句話。”
李煦家教極好,聞言瀟灑起身,對著林簡拱手道:“那學生就在外面去等一會兒,順便讓菜上慢一些。”
說完,他對著林昭笑了笑,起身走出了這間屋子。
等他走了之后,林昭才起身對著林簡行禮,開口道:“七叔,我想與大母那邊分家。”
分家……
林簡皺了皺眉頭,開口道:“你今年才十三歲,按照家里的規矩,最少要等到你成年成婚之后,才能提分家的事情。”
“況且現在你父親也不在越州,即便是我,也不好插手你們四房那邊的事情。”
說到這里,林簡有些好奇的看向林昭,開口問道:“你為何要與父母分家?”
“就因為這一萬貫錢?”
林昭搖頭道:“是因為嫡母刻薄,我與母親這十多年來,日子都十分難過,前些日子我進城求學,大老爺已經許我進家學讀書了,我那個嫡母仍舊不肯放過我,硬生生斷了侄兒的前程。”
林昭咬牙道:“我母的確風塵出身,但是她已經脫籍多年,現在早已經跟尋常人家女子沒有什么不同,母親這些年在林家一直本本分分,從沒有做任何對不起林家的事情,張氏還在人前一口一個勾欄子稱呼于我。”
說到這里,林三郎咬牙切齒。
“殊為可恨!”
“從被主家趕出來之后,林昭就下定了決心,與張氏斷絕關系,就算沒有今日的事情,等時機成熟了,侄兒也會去做這件事。”
分家是一定要分的。
不分家,林昭所得的一切財產,賺到的所有錢,都是東湖鎮林家這個大家的,張氏就擁有分配權,也就是說假如林昭如果得了一萬貫錢,這筆錢是歸父親林清源以及嫡母張氏的。
如果真是這樣,林昭寧愿不掙這筆錢。
因此,他才想借著林簡在林家的影響力,徹底擺脫張氏,自己帶著母親在城里過日子。
要是這件事情不成,林簡將要給他的那一套房產,林昭也不會去拿,因為就算林昭拿了,到最后住進來的,有可能不是林昭母子,而是張氏母子三人!
聽林昭提起這件事的前因后果,林元達也深深皺眉,他看了看面容堅毅的林昭,微微搖了搖頭。
“這件事頗為麻煩,今日我們且吃飯,暫且不提此事。”
“明日我去見一見大伯,跟他提一下這件事,他是林家的大家長,應該會有辦法。”
昭周 第三十章 我要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