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我只想做演員 第二百二十一章 偶像的第一次
不太可能直接點評《投名狀》跟《集結號》…
一方面,不符合身份——人家電影還在上映呢,你就出來說閑話?
不合適。
另一方面,這兩電影口碑不差,沒必要跟主流輿論對著干。
“電影票房…怎么說呢,我是覺得電影沒有論資排輩,從來都有黑馬。不管你是誰,有什么資歷,只要抓到觀眾喜歡什么,你就成功了。但觀眾喜歡什么,沒人知道,觀眾也未必知道。很多時候,人算不如天算。”
“你投資三千萬美元,覺得自己是大片,應該賣座,那你去翻看影史,投資過億美元,虧的很慘的也很常見!”
扯了一堆有的沒的,沈林最后道:“來都來了,拍兩張《畫皮》的劇照!”
沈林挺不爽的。
老子好歹是蜚聲國際的巨星,踩著老子?
上網查了一下,果然有人帶節奏說什么‘感謝沈林不演之恩’,夸金城烏演得好…
你要說金城烏長得帥…
那,沒話說。
畢竟,金城烏除了身高,簡直是完美男主角長相——帥的驚天動地!
連蠟筆小新都承認的帥哥模板…
但你要說金城烏演技…
這么說吧,合作過一堆公認的善于調教的導演,王佳衛、陳可欣都跟他合作過,沒有任何獎項傍身。
人家是明星,要什么演技?
不對,2016年,他憑借《擺渡人》拿了金馬最佳男主角提名!
擺明了營銷…
而且是踩著沈林做營銷!
烏而善顯然也知道了這個事:“于東是不是有毛病?”
沈林聳了聳肩:“…找不到炒作對象了唄!”
“…也是,阿謀今年沒上電影。那為啥不炒作《集結號》?”
“人家是華宜中影,他們不敢找事!”
烏而善琢磨了一下,是這個理。
“那咱們怎么辦?”
“…我覺得于冬還是先考慮把電影做到兩億以上,才跟我對話比較好,他是制片公司老板,我也是,我回去查一下博納明年上映的電影…”
“咋了?”
“狙擊一下,讓他體驗一把什么叫差距!”
“《夜·店》不行嗎?”
“…《夜·店》能有三千萬票房,就該偷笑了…”
說到這,沈林突然愣了一下…
“怎么了?”
“沒事…”
大林子突然想到貶低《夜·店》的好辦法——低成本喜劇不利于電影產業的升級!
要是大家都去做低成本喜劇,那電影產業如何保證?
果然,27號,《投名狀》宣傳方在博客說了這句話:
“如果低成本喜劇拿到高票房,那將是中國電影產業的悲哀!”
還說什么‘成熟的電影產業,大投資拿到高票房’…
很對,但是…作品只看最終綜合質量,和是不是大制作無關,《劉海堡壘》出來挨打…
問題是網上很多人還尼瑪點贊,跟風說很對…
真尼瑪無語!
瞬間回到《你好李煥英》票房反超《唐探3》,一堆人帶節奏說什么‘《你好,李煥英》最終票房超過了《唐人街探案3》,是中國電影工業的悲哀’、‘一部《你好,李煥英》,讓中國電影工業倒退20年…’
好嘛,你們這幫人,十幾年過去了,帶節奏的方式一層不變!
估摸著也想不到更好的措辭了!
《投名狀》也確實找不到更好的方法了…
按照陳可欣的說法:《投名狀》上片開始一個禮拜不到,內的發行方說這個影片三個億,不三個億也得2.8個億。每個人都亢奮。等到《集結號》一上,頭一兩三天就有人改了口風,說《投名狀》票房最多2.5億,那時報給我的票房是1.8億左右,再過幾天,怎么還是1.8億?再過幾天,就停止對我報票房了。再給我報票房的時候,就是最后的2.1億了。有十天是我是完全不知道票房進展的。
為什么不知道?
因為80的排片已經給了《集結號》!
陳可欣后來總結:一部好看的主旋律片上映,可以得到的支持是巨大的。
博納實在想不到更好的辦法了,只能蹭熱度…
他又不敢懟《集結號》,就踩著大林子唄。
然后,《夜·店》上映了!
《夜·店》首映,徐爭、姜伍、偶像、王龍正都來了。
宣傳嘛!
果然,記者問到了《投名狀》宣傳方說的那句話,徐爭笑著回答:“難道電影票房不高,責任不在片方,而在消費者?這個邏輯是錯誤的,我們做電影,本身就是為觀眾服務的,觀眾喜歡,你覺得不合理,這是你的問題,不是觀眾的問題!”
楊小蜜都愣住了!
這個回答,太贊了…
呃,偶像一般待在電視圈,接觸到的也都是李邵紅這種話都說不明白的人…
就不是很懂說話的技巧。
“能介紹一下楊青導演嘛?”
“當然!”徐爭拉過楊青:“這是我們壞猴子的簽約導演,我之前拍《人在囧途》,他是B組導演,很有才華的年輕人。”
“那你們覺得《夜·店》能有多少票房?”
“…電影能有多少票房,完全看觀眾買不買賬。我們覺得有啥用?我們覺得能破億!”
宣傳嘛,吹逼嘛…
不寒磣!
“楊小蜜,這是你第一次跟壞猴子團隊合作,有什么想法嘛?”
偶像愣了一下,然后才官方回答,類似‘制作團隊很專業,創作氛圍很好’之類的。
采訪她的記者顯然想搞個大新聞:“聽說是沈林主動邀請你出演?”
“對,我去橫店探班,拜托他以后有什么戲記得找我,然后,《夜·店》選角,他就給我打電話了。”
“那你跟他是什么關系?”
“就…就朋友關系啊。”
“有沒有進一步發展的可能?”
“可能性不大,我們一年見不了幾次面,沒什么機會的…”
“那你評價一下沈林,覺得他適不適合做男朋友。”
楊小蜜看了看徐爭,后者也看她,一臉八卦,還配合記者:“說啊,我也想知道!”
姜伍、王龍正也加入進來。
“就是很帥也很有才華…”
“問你他適不適合做男朋友!”
偶像有點不好意思,但還是硬著頭皮:“還行吧…畢竟他是大眾情人嘛!”
好嘛,好好的《夜·店》首映,愣是被你們玩成了炒CP。
關鍵,大林子踏馬的人在橫店啊!
插一句,負責訪問的是新浪娛樂報道的記者…
也是《夜·店》的主要宣傳媒體。
一開始,我只想做演員 第二百二十一章 偶像的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