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名從電臺開始 第三百五十四章 我還有證據
所有人目瞪口呆,心說人家比對的結果都出來了,你們特么的還不認賬啊?
企鵝的律師起身陳述。
“以上證據只能證明兩個公司的游戲代碼一致,無法直接證明就是我們抄襲了他們,經過我和當事人確認,我方的游戲代碼制作時間要比凌云視頻早一個月左右,當時代碼完成后還在公司高層的郵件中討論并互相發送過,我方懷疑,可能是凌云視頻在這期間通過某種技術手段竊取了游戲代碼,然后趕在我們公測前發布了游戲,所以我方不但要反告對方侵權,還要求對方賠償我方的各種損失……”
這種說辭雖然無腦中二不要臉,但在講證據的庭審之上,的確有一定的可采納程度,并且后面如果企鵝視頻補充了郵件的發送記錄,那么就可以支持自己的說法,到那時候,可就真的將事情反轉了。
事實也的確如此,例如小說,不一定你先發到網上就是你寫的,也可能是別人寫好的文稿被你偷走發布呢?
這樣一來,事情又陷入了僵局,旁邊的黃云簡直氣的牙癢癢,可又無可奈何。
庭審法官又開始商量了,就在這時,凌云緩緩的舉起了手。
“法官大人,我還有證據需要補充!”
“請說。”
主法官做了個請的手勢,凌云笑著看向旁邊比對代碼的技術人員。
“麻煩您看一看兩份代碼的1133行和2184行,以及3218行,然后大聲的給大家念出來!!!”
“我反對!這屬于我們公司的技術機密!”
“反對無效!”
廢話,南山的法院幫企鵝,仙養的法院肯定幫凌云啊。
對方律師還沒說完,主法官就已經對旁邊的技術人員吩咐了。
“按照原告的要求,念出來!!!”
“是。”
技術人員快速的定位到了凌云所說的1133、2184、3218行,然后大聲的念了起來。
“1133行是……凌云原創,侵權必究,身份證號61042419870612……”
技術人員剛念完,現場立刻就炸了……
“我曹,凌總竟然給代碼里還加了防偽標記啊……”
“這個狠,連自己的身份證號都加進去了,企鵝總不能說自己那邊的技術人員閑的沒事干把人家的身份證號也寫進去吧?”
“怪不得凌總一直自信滿滿,原來是有后招啊!”
在嘰嘰喳喳的嘀咕聲中,黃云長舒了口氣,而北極熊的陳光林此刻卻提起了一口氣……
這還沒完,技術人員仍然在繼續讀著。
“2184行寫的是……”
念到這,技術人員頓了頓,表情古怪頗有些哭笑不得的看了凌云一眼,隨后繼續念到。
“2184行寫的是……代碼是我凌云做的,誰抄襲誰就……死全家,出門被車撞死,下樓被花盆砸死,走路摔倒摔死……爸媽腦溢血,爺奶馬上風,兒女近親結婚,后代慘絕人寰……”
技術人員哭笑不得又必須得一本正經的念著,下面有人實在忍不住撲哧笑出聲來了。
“凌總簡直太逗了,好像算準有人抄襲一樣。”
“這罵的也太狠了……”
“哈哈,這怎么跟小孩子罵大街一樣,又搞笑又嚴肅的……”
技術人員好不容易憋著笑念完,結果到3218行終于忍不住了。
“3218行寫的是……嗨,大家好,我是凌云,如果看到這行代碼,就證明有人抄襲了我的游戲,本行代碼將作為最有力的證據,如果還不行,那么請看4838行。”
所有人都在納悶,不是說只有三條證據嗎?這怎么還讓看4838行?
結果技術人員直接在大屏幕上把4838行放了出來,并且給眾人做了解釋。
“這是一條加密的數字化圖片,可能大家都看不懂,我將其還原一下,稍等……”
這技術人員也很專業,快速敲擊了幾次之后,這行代碼奇跡般的變成了一副圖片。
“我曹,是凌云!”
“這真的是凌云,他竟然在代碼中還插入了自己的照片……”
大屏幕上,凌云在一個房間里,正對著鏡頭舉著一張A4紙,上面寫著一行字。
我叫凌云,身份證號為:6104241987……,家住……,我好慘,好不容易做個游戲還被人抄襲了,估計起訴了還要被反告抄襲,請法官大人給我做主啊……
這一下更是讓所有人目瞪口呆。
“我曹……這特么太秀了,在代碼中還偷藏了自己的帥照……”
“這下估計企鵝律師沒話說了吧……”
“不但藏圖片,圖片上還舉著牌子賣慘,真特么天秀。”
等所有人安靜下來之后,主審法官和藹的問凌云。
“原告方,你還有什么補充的嗎?”
“暫時沒有了。”
法官點點頭,又看向企鵝方問道。
“被告方還有什么補充的?”
“沒有了……”
一聽律師說這話,孫宏頓時就急了,剛張嘴,結果就見自己這邊的律師搖搖頭。
“唉,這證據鏈完整,我們實在是無能為力了……”
“那怎么辦?”
“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私下調解,看看能不能少賠一點。”
孫宏都裂了,旁邊的北極熊的陳光林更是當場去世……
眼看律師都慫了,孫宏權衡利弊之后,只能訕訕的舉手。
“法官大人,我們……我們想要和解……”
結果他話剛說完,凌云厲聲冷笑。
“不好意思!我們不接受和解!!!”
最后的一絲希望破滅,孫宏欲哭無淚……
隨后,經過合議庭商議,法庭最終做出宣判。
“經過法庭審理認為,企鵝視頻侵權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根據我國《版權法》第五十條、五十八條之規定,企鵝視頻需賠償受害方凌云視頻合計金額557.34億元……
經過法庭審理認為,北極熊視頻侵權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根據我國《版權法》第五十條、五十八條之規定,北極熊需賠償受害方凌云視頻合計金額557.34億元……”
聽到這個審判結果,孫宏還沒說話,陳光林先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人家企鵝家大業大,他北極熊可不一樣,整個公司上次估值也不過500億左右,就算全賠給凌云,那也不夠賠的。
眼看法官就要落錘,陳光林立刻舉起手大喊一聲。
“慢著,我還有話說!!!”
成名從電臺開始 第三百五十四章 我還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