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19世紀美利堅 第兩百三十章 突然流行紅絲巾
瓦特?市長心臟不由得多跳了一下。
這個克魯格難道是個瘋子?
湯姆一看市長臉都綠了,笑道:“昨晚的事你知道的。你覺得他們后面會如何選擇?跟我們站在一起?掏錢給芝加哥市民渡過難關?”
市長:“不,我了解他們,他們肯定有人想取代那個家伙的位置。他們也許會掏錢,但不會同意你在芝加哥呼風喚雨。”
湯姆笑道:“你想多了,我很快就會離開,不過,昨晚的事情讓我很不爽。他們需要出點血,嗯嗯,那句話怎么說來著用來平息我的怒火。”
市長低聲道:“……恕我直言,您是一個千萬富翁,本不必趟這個渾水。你只需要把你所說的消毒劑賣給芝加哥政府就好。”
湯姆笑道:“不,我只是在保護我的財產。相對于10萬暴民,我寧愿面對這些個議員。”
市長嚇了一跳:“……10萬暴民?”
湯姆嘿嘿一笑:“聰明人只會選擇站在浪尖。”
市長沒聽懂,卻又不敢多問。昨晚他還覺得這小子有進有退,尊老愛幼來著。現在只覺得像是跟一個猛獸在一個籠子里,想到這小子三秒鐘能空死一個身手不凡的壯漢,不由得有些害怕。
“浪尖”他不懂,但“10萬暴民”他一點就透。于是不再猶豫,把知道的都說了一遍。
湯姆拿起筆記了一下:“其他就算了,重點把他們名下的產業再說一說。”
市長忍不住道:“你有把握對付他們么?他們的勢力加起來可以說龐大。到時候一旦失敗,我們將可能死無葬身之地。那些老板,也并不比黑幫好對付,打手也不少,其實也是黑幫。他們憑什么聽你的?相比之下,我們的人也太少了!”
湯姆:“現在經濟不景氣,我也是開工廠的,我知道他們需要什么,而我能救他們。”
市長愕然道:“您難道不是想要干掉那些議員們,好用他們的錢救那些“暴民”么?”
湯姆奇道:“你怎么會這么想?我又不在芝加哥久待,肯定會離開的,干掉他們,對我有什么好處?我想要的首先是解決這個瘟疫。”
市長:“……克魯格先生,您的計劃是什么?能告訴我么?”
湯姆笑道:“你會滿意的,不過,那些議員,必須換一兩個。”
這時刀疤臉跑來:“克魯格先生,警察們查出了內奸,已經招供了。”
市長:“……您是在等這個消息?”
湯姆掐滅煙頭,笑道:“市長先生,這只是其中一個。”
出乎湯姆預料,一整天下來,議會那幫人都沒什么動靜。有消息說,他們互相爭吵直到天黑。
不過這也正中湯姆下懷,他認為,時間在他這邊。拖的越久,支持他的人只會越多。
美國人遇到事情有個特點,就是喜歡搞暗殺。
西方人從來不認為暗殺有什么問題。死人就是死人,你再牛皮也只能躺在棺材里腐爛。無論如何,我贏了。
歷史上,美國人在對印第安人的戰爭中,不止一次的通過發起談判,進而誘殺那些英雄級別的印第安人酋長。而印第安部落一旦失去強力的組織者,反抗很快就會分崩離析。
就算到了現代,美國的各種政治暗殺依舊層出不窮。連自家的總統都不放過。
那種暗殺不能解決問題的思維是不符合實際的,某種程度上是否定了英雄對歷史進程的作用,是經不起推敲的。
誰敢說那個聯盟的英雄遭遇暗殺身中兩槍從而導致后來多次中風最后51歲就去世沒有改變聯盟的命運一絲一毫?
誰敢說林肯和肯尼迪被暗殺沒有改變美國歷史?
即使是推遲了社會問題的爆發時間點,也是暗殺者的巨大勝利。
有人說,搞暗殺會導致政治上的被動。其實是忘了西方的諺語勝利者不受指責。又何來政治上的被動?
在他們看來,對手的指責,只是無能狂怒。
不過,某位議員錯了他派的殺手也太少了點。
中午吃過飯,湯姆在街上溜達兩圈,找那些市民閑聊,這是他的老習慣。
一個人靠近湯姆,用刀子就想暗殺成功?幾率它就是零湯姆反手一拳就打的他昏死過去,握刀的手更是被直接扭斷。那扭曲畸形的手臂,嚇壞了周圍幾個芝加哥市民。
隨從們慌忙跑來,拔槍警戒。如果這人腰懸槍帶,根本不可能靠近湯姆。
湯姆抓抓頭皮:“你說,派他來的家伙腦袋里在想什么呢?。”
市長看著不遠處正在慘叫的殺手:“這很正常,即使是他們之間,以前也互相這么干過。”
湯姆笑了:“是么?”
男爵一副貴族做派,拿出絲巾捂著鼻子:“這飄來的是什么味?……美國人跟英國人相比,確實比較野蠻。”
眾人:“……”
湯姆的思路很簡單,團結大多數。
這幫所謂議員們其實是能給他們分類的。
第一鐘,就是純種黑幫。他們靠開妓院,高利貸,敲詐勒索為主業。通常還開個酒館旅館當做據點。
第二種,就是那些開工廠,礦場,漁業等主要是搞生產和運輸的大小資本家。
湯姆覺得,第二種可以合作一下。因為他們的產業里,有大量的芝加哥人在其中工作。第一種用湯姆的價值觀來看,這就是些不事生產的吸血鬼,留著干啥?
這種吸血鬼幫派的規模,取決于人口規模。所以,在這時的芝加哥議會里,其實算是少數派。符合湯姆的“團結大多數原則”。
至于發動工人暴動,消滅一些階級敵人?別逗了!這種事情的前提,是需要湯姆首先組織出足夠的可靠的人手散布到工人和市民中去,并取得他們的信任和支持。問題是,一旦暴露,會遭到市長和警察局長在內的所有人的反對和圍攻。作為一個才來芝加哥沒幾天的資本家,這是不現實的。
就算暴動僥幸成功了,然后呢?
這其中最關鍵的,是需要一個雙方都信得過的人去串聯。而這個人是現成的,他就是瑞恩.瓦倫堡。這位妹夫也是市議會成員。再合適不過了。
市長和警察局長,在芝加哥其實是邊緣人物。湯姆能取得這兩人的支持其實并不是偶然,市長想解決瘟疫問題,湯姆給了他希望。而警察局長跟湯姆其實算是老交情了,連警局大樓都是湯姆贊助的。至于前任“城市老板”,其實就是怕死,想來找救命秘方而已。
下午,氣溫驟降,陰雨綿綿,前兩天的悶熱一掃而空。美國也是有冷空氣南下的。
晚上,湯姆就接到了一封信。他大笑三聲,很快就回了一封,讓人發了出去。
第二天一早,湯姆看看天:“不會又來一場傾盆大雨吧?”
市長笑道:“不會,這個我很有經驗,不過,氣溫會很低,您最好穿上外套帶上雨傘。”
用來擋雨的雨傘在歐洲的歷史并不長。
據說一個名叫漢威的英國商人1750年在倫敦第一次撐開從中國購買的雨傘遮雨時,被過路人視為怪物加以嘲笑,人們發出尖叫,還有些愚昧的英國人用石頭打擊這個“怪物”,這個倒霉蛋險些喪命。
后來在18世紀晚期,雨傘第一次出現在紐約時,也引起了人們的恐慌。中國人可能很難理解這種事情,作者君看到這些記載反正挺方的。
不過滑稽的是,后來雨傘卻成了“英國紳士”的象征。
湯姆這一把當然是鋼骨所制,其實挺重,堪稱兵器。因為現代那種纖細輕薄的鋼管目前是造不出來的,只能用實心鋼棍代替。
一行人乘坐馬車來到市議會,已經有不少馬車停在了周圍。湯姆拿出紅色絲綢手帕,塞進上衣口袋,并露出一角,笑道:“看上去怎么樣?”
土匪笑道:“帥!”
三人分別打著傘,走向議會廳。有個人迎接,這人的胸口也有個紅絲巾。
湯姆笑道:“看來現在挺流行啊!”
這人額頭上有汗,笑道:“是的,昨天晚上突然就流行了。”
進入議會廳,馬丁和土匪留在了外面一間房間,這里擺了一圈椅子,是給議員們的隨從休息的場所。再往里,就只能議員才能進入了。
馬丁放下雨傘,又看著周圍:“大概多久?”
湯姆朝門內看了看,笑道:“等我關上門。”然后他向前兩步,隨手就關上了門。
聽到這話,有些議員的隨從也站了起來,理了理衣服,他們的胸前,也露出了紅色絲巾的一角,非常明顯。
馬丁脫下外套,拔槍就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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