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19世紀美利堅 第二章 湯姆少爺
老劉很快就知道自己的名字~湯姆,這名字讓他感覺很熟悉。
沒辦法,他的便宜父母都是文盲,這名字簡單又好記。
這個殖民定居點據老劉所知只有一個人會寫字。他只要幫人寫信,就可以生活的不錯。1841年開春,這里出現了治安官,可惜是文盲,于是寫信的就成了文書。
治安官并不是政府任命的,是由定居點公眾推選出來的。這家伙據說相當能打,“狩獵”時不但殺的夠多,還救過不少人的性命,很有威信。
在湯姆看來,這幫農民有點不務正業。田地種的并不多,一有農閑就跑出去“狩獵”。即使時不時有人回不來,但這些人依舊樂此不疲。
實際上,剝印第安人的皮的收入來的快,比種田安逸多了。可惜這種狀況沒持續幾年,據說那個印第安人小部落一路向西逃竄,跑到落基山脈那邊去了。
湯姆對美國這段歷史并不了解,所以有時讓他瞠目結舌。
隨著美國的西進,越來越多的人來到這里定居,村落就成了小鎮。以前還能看到的樹林,一片又一片的變成了農田。
到湯姆6歲時,小鎮已經擴大到家門口了。原來的營壘所在地,變成了一小教堂,他家和教堂之間大約500米,是小鎮最繁華的地段。便宜老爹把沿街的地賣了一點。很是發了點財。
如今這個便宜老爹已經成了地主老財,雇了幾個人來養牛,還買了幾個黑人奴隸種田。
這幾個奴隸讓湯姆很感興趣。
與他想象的不同,奴隸們沒有鎖鏈跟鐐銬,萬惡的奴隸主老爹也沒有餓著他們。每天嘻嘻哈哈的,好像很開心,看見湯姆就會脫下帽子喊“湯姆少爺”。除了不能上街,生活似乎還過的去。
湯姆建議老爹在河邊建了排木屋給奴隸們居住。
有一次,湯姆問奴隸:“你們為什么不跑呢?”
奴隸:“為什么要跑?”
另一個奴隸茫然:“跑到哪里去?”
另一個年紀大的黑奴道:“跑出去不是被打死,就是餓死。”
隔了幾天,湯姆在街上遇見小鎮文書,文書很熱情的跟他打招呼:“嗨,湯姆小子,你父親還好么?”
“當然,他在地里看著那些奴隸們干活呢。”湯姆很天真可愛的回答。
文書忽然鬼祟起來,“不要說奴隸這個字眼,要說幫工。”
“瓦特?”
文書咳嗽一聲,“因為奴隸貿易是非法的,這里可不是南方。”
“王德發?”
“雖然沒人管,但法律上就是如此。好了再見湯姆。”文書直起腰,看了眼湯姆身后的女傭,“你要去哪?”
“聽說街上開了家槍店,我去看看。”
“親愛的湯姆,你的愛好始終與眾不同。”
作為小鎮知名兒童,幾乎人人都認得湯姆,一路上不斷有人跟他打招呼。不認識他的,不用說,肯定是新來的。
“這個就是克魯格家的湯姆,河邊鎮第一個出生的孩子。”
“克魯格?就是上次在酒館請我們喝酒那個家伙?”
“沒錯,卡爾.克魯格可是這里的首富,看見那邊的土崗上白房子么?就是他家。”
“額,我不明白,種地也能發財么?”
“他家其實不靠種地,在北邊有幾個牛仔為他放牛,據說有100多頭,還有不少店鋪出租,這條街右邊有一半是他家的地。每年還收購玉米小麥等各種糧食運出去,來的時候你看見那個小碼頭了么?”。
“原來是這樣!……嗨,你知道克魯格他需要賬房么?”
湯姆來到槍店,一個中年人正在里面大聲說到:“我是來通知你,根據鎮長的要求,你必須登記每一個購買槍支的人的姓名和槍支型號,最近有不少地方匪徒猖獗,鎮長認為采取一些措施是有必要的,你最好雇傭一個當地人,他可以幫助你分辨陌生人還是本地居民,當然,如果不做外鄉人的生意就更好了。如果發現可疑人物,你不需要做什么,去斜對面鎮公所找我就可以了。”
槍店老板苦著臉,“有必要么,這可能讓我損失不少生意。”
“你知道布雷默的事么?你的同行是第一個被打死的人。這些亡命徒用他賣給他們的槍打死了他。”
“好的好的,我會照辦的!”
“還有,你的營業時間最好跟我工作時間一致,否則我肯定不能第一時間趕到。”
湯姆不管這兩人,在店里仔細的看來看去。治安官走后,店里沒別人。老板也很有耐心,甚至有時主動把槍支拿出來給這個小朋友細看。
一個可愛的小朋友總是容易取得他人的好感。
尤其是干干凈凈一身精致衣裝的,背后還跟著一個胖女傭的小朋友。
日頭西沉,湯姆邁開小腿回家。
土崗白房子里,便宜父母擠在一扇窗戶后,看著悠哉悠哉往家走的湯姆,竊竊私語。
“你不覺得湯姆跟一般孩子不一樣么?”卡爾.克魯格頓了一下,“還記得兩年前,那個小偷么?”
“偷你的火槍結果走火打死自己的那個?怎么了?”
“其實我很確定那把火槍里沒有裝彈。”
米蓋拉:“?!!”
“我跟喬治說裝彈后放那兒的是因為……我懷疑是湯姆開槍打死的,所以撒謊了。”
“不可能!”米蓋拉聲音陡然拔高,“你是說他自己裝彈,然后一槍打爛了一個通緝犯的腦袋?”
“噓…你小聲點!”
米蓋拉張了張嘴,沒出聲。
她其實也早就覺得湯姆與眾不同,沒別的,眼神是騙不了人的。加上從小就沒讓她煩過,上廁所什么的自從他能爬開始就能自己解決。也不像別的孩子會哭鬧。不過4歲孩子就會開槍殺人著實嚇到了她。
“這怎么可能?”米蓋拉喃喃自語。
卡爾.克魯格的表情很奇怪怪,“當時屋里只有湯姆一個人,你還記得喬治怎么說的,如果小偷拿在手上走火,他的臉皮應該會被火藥灼傷。并且,子彈角度也太不對。只能解釋為小偷拿起火槍并扔了出去導致走火,槍托上的泥土就是佐證,還巧的不能再巧的打死自己。”
卡爾的表情忽然更奇怪了:“我聽到槍聲就跑回來,我看到湯姆時,我覺得他在笑……”
混在19世紀美利堅 第二章 湯姆少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