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歷新明 第四百零五章 廷推(一)
張四維在張居正病重時代理總理大臣,在其去世后正式獲得任命,任期兩年半。兩年半以來,朱翊鈞與之磨合的不好,這是他的法定任期剛過半就走人的最根本原因。
朱翊鈞是在矛盾的心情中讓張四維辭職的。按照他的計劃,總理大臣任期最好能夠滿十年,這樣可以保證政策的充分連續。
雖然在自己完全掌權的情況下,保持政策連續性不是緊迫問題,但留下運行良好的政治傳統也是非常必要的——天知道自己后世子孫賢或不肖。
然而,他并沒有太多時間等張四維身體轉好或與自己磨合好。畢竟,原時空的此時,張四維早已入土為安了。與其讓他在任上將養身體,還不如讓他回家呢——也許還能因此多活幾年。
張四維離開后,新的總理大臣必須好好選擇了。朱翊鈞打定主意,這一屆的總理大臣要任滿兩屆——或者最少一屆。
如此一來,已經七十周歲的潘晟和即將退休的王國光自然出局。變法大詔規定,閣臣七十五歲必須致仕,總理大臣也是一樣。
更何況,據朱翊鈞觀察,潘晟盡管是無比堅定的變法派,但讓他跟著張居正這樣的大政治家搞執行可以,讓他牽頭政事堂工作的話,估計能讓人家賣了還幫著數錢。
剩下的閣臣中,許國、梁夢龍六十歲,申時行五十二歲、羅萬化五十一歲,年齡上都滿足要求。
這四人中,許國脾氣暴躁,與言路近乎水火不容,經常遭受言官詰難。其人雖然有治政能力,但心胸不及其他三人多矣,這個人被朱翊鈞首先排除掉。
原時空張四維病逝后,接任他的是申時行。申時行的身世很有意思:他生于明世宗嘉靖十四年,乃蘇州商人徐士章之子。但其祖父不姓徐,而是叫申乾,因被舅舅徐樸養大,而徐樸無子——于是申時行的爺爺過繼改名叫了徐乾,于是申時行父子都跟著姓徐,申時行原名徐時行。
徐時行中狀元時,其父已經去世,他與繼母相依為命。作為儒家門徒,他對之家爺爺改姓這件事有些耿耿于懷,考中進士后欲歸宗姓申。
老徐家當然不樂意:自家狀元憑什么還給老申家——狀元及第的大牌坊放在徐家它不香嗎?當然,老徐家就算樂意,申時行也不敢改,因為改換名姓在現代很簡單,就是去一下派出所的事兒,但在明代改名換姓觸犯刑法,嚴重時甚至要掉腦袋。
洪武十九年,朱元璋為了防止軍戶家庭不服兵役,下死手限制更改姓名——更改姓名次數達到三次,直接處死,家產查沒,全家發配邊疆。而且鼓勵告發這種更名改姓的人,沒收的家產全歸舉報人。
例如嘉靖時期內閣大學士李本,本來應該姓呂。其先祖呂德玉,在洪武初年定籍的時候,因為“呂”跟“李”讀音太過相近,被登記人員寫成了“李”,——這一錯就是二百多年,因改姓制度嚴苛,李本家十幾代好幾百人都沒能恢復本姓。
隆慶五年,申時行當上了禮部右侍郎,知道了此事。于是這家伙攛掇李本請旨恢復本姓,他同時建議隆慶帝來一次特赦——朝廷高官大臣凡是姓名出現錯誤,可通過此次特赦改過來。
隆慶皇帝考慮到李本是嘉靖朝閣老級重臣,得給個面子。再加上申時行跟著攛掇,還真為這事兒下一個特旨,申時行得償所愿——當時朝廷高官總計三十一人跟著沾光,得以改回老祖宗的姓氏。
打下緬甸的龔顯爵爺當時沒那個資格享受特赦,因為這次特赦是專門對文官而且是重臣來的。他后來能夠恢復姓龔,是朱翊鈞給下的封賞特旨,否則他的子孫后代照樣得跟著龔顯冒名參軍的家伙姓劉。那樣的話,已經封公爵的龔大帥得郁悶死,此亦足可見朱元璋當初的嚴格規定有其必要。
申時行依據特旨改姓歸宗后,做了個“恩同再造”的大牌匾,連著“狀元及第”的大牌子,吹吹打打送給蘇州老徐家,并表示原意照顧老徐家的讀書種子——后來他真是怎么做的。于是,申、徐兩家皆大歡喜。
這件事的處理顯示了申時行較高的政治手腕,使他獲得時人非常高的評價:他做事謀而后動,既沒有以勢壓人,又照顧多方利益,使一件較為復雜的事情變成皆大歡喜,這是宰相的才能。
但相較于梁夢龍和羅萬化,申時行的政治立場偏向保守。他多次就翰林院的事兒向朱翊鈞建言,盡管不敢阻撓變法大政,但在施政時凡遇到較為復雜的問題,老想著外甥點燈籠——照舊。朱翊鈞希望內閣里面有這樣一個“反對派”,但讓他當總理大臣顯然是不合適的。
那就只剩下梁夢龍和羅萬化了。這兩個一個是“本土派”代表,一個是“海歸派”首領,能力不相伯仲,手腕不相上下,且都是較為堅定的變法派。羅萬化性格有些耿介,但經過緬甸總督任上的鍛煉,早非同日而語。能夠迅速利用馬尼拉事件就是佐證——朱翊鈞尚未想到羅萬化可能在蕭、謝二人的政事堂鈞令上做了手腳。
但從朱翊鈞的角度的來看,選定其中一個,某種程度上意味著皇帝在“海權和陸權之爭”上有了傾向,而朱翊鈞是不想做出這種選擇的。
后世的地緣政治學家麥金德和馬漢等人,分別提出了陸權和海權的概念,并被用來指導了整個十九世紀下半葉和二十世紀的政治版圖。一個普遍的觀點認為,大陸國家自然傾向陸權,如法國的拿破侖和德國的小胡子,都以擴大版圖為己任;而一個海洋型國家如日不落帝國英國,則自然傾向于海權——他們在世界島之外,必然使用離岸平衡手來使得陸權國家形成均勢。
但二十一世紀的朱翊鈞是不相信這套理論的,它也許是戰略學家在總結原時空歷史的時候,歸納出來一條貌似有道理的規律。但在冷戰結束之后,遠在世界島之外的北美洲,卻有一個海陸雙權并重的霸權——它既采用離岸平衡手,又深深介入大陸局勢,并在世界的心臟布下重兵,進而在地緣上掌控了全世界。
現在的大明已經占據了世界島的一角——也是最富饒,地理形勢最好的一角。制霸寰宇進而在全世界行王道事,自然也要海陸并進。因此,朱翊鈞不愿意自縛手腳,在自然形成的“海權派”和“陸權派”選邊站并不合其意。
難道要利用廷推?朱翊鈞陷入了深深的迷茫。廷推制度雖然是大明歷任皇帝利用文官集團內部矛盾來進行分化瓦解的固權之法,但其存在本身就意味著皇權和臣權的妥協——內閣勢大之后,非廷推不能入閣,特簡之臣無顏忝列朝班就是明證。
在變法大詔起草和頒布過程中,張居正和朱翊鈞一致認為,內閣總理大臣由皇帝提名是極度必要的。這種設計從制度上打破了昔日內閣論資排輩,輪流登頂的慣例,既有利于內閣和皇權的平衡,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消弭政爭。
同時,張居正認為,皇帝提名后,總理大臣的產生過程經廷推也是必要的。這種設計避免了后世皇帝胡作非為,直接任命奸佞的問題,使得皇權不至于失控——內閣總理大臣能順利通過朝臣的無記名投票,不服眾是不太可能的。
因此,大詔原文關于總理大臣是這么定的:“強內閣職權,立總理之制皇帝提名而經由廷推,再由皇帝任、免之。”
但在大詔設計之初,朱翊鈞和張居正都沒想到,在皇帝提名這一環節,居然出現了皇帝難以決斷的人選——這一次難道提名兩個,將選擇權真的交給朝臣?這算什么?大明版的“皿煮制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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