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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出巡(六)

更新時間:2021-07-11  作者:摩碣
萬歷新明 第二百六十二章 出巡(六)
用蒙語讀詔旨的官兒讀到險些嗓子干啞,才把六千多字的詔旨讀完了三分之二,把漢蒙兩族歷史梳理的差不多。

朱翊鈞靜靜的坐在那里二十分鐘,不停的俯視眾虜,觀察他們的神情態度。此時聽宣旨官嗓子有些破音,就道:“換個人罷,讓他休息一下。”說完端起御案上的茶杯遞給身邊的魏朝道:“賜給他喝。”那宣旨官喜出望外,謝恩不提。

新宣旨官接過他手中的詔旨,接著讀到:“以往事可知:彼近邊駐牧,則分番夜守,日防漢兵之趕馬搗巢,燒荒牧場;若留兵自守,時被漢兵之遠出撲殺。既未遂安生,故游騎不時近邊,擾漢民耕牧,大舉每歲窺逞,勞朝廷慎防,九邊亦無時懈備。漢蒙交困,兵連禍結,何以解之?”

金帳中諸部酋聽宣旨官梳理漢蒙兩族舊事,無不心生感慨——此前二百多年,漢強則雷霆掃穴,蒙強則破邊掠殺,長城內外,黃沙之下掩埋著多少尸骨?

百年來朝廷雖然兵事孱弱,但蒙古更是一盤散沙。各部族交替興起,互相殘殺,在座諸位哪個沒有朝不保夕之感?偶有破邊劫掠,所得不過針頭線腦,鐵鍋頭——擁有絲綢、財寶的漢人誰還待在邊墻附近?若深入漢境,則人馬損失直線上升,雖然是無本生意,但也經常不夠本錢。

此時他們聽詔旨中說“何以解之?”一句,個個精神為之一振,要聽聽皇帝如何解開已經系了兩百年的死扣。

宣旨官繼續讀道:“雖然荒漠,也有富饒之土;窘困交迫,還生敢戰之兵;朕既然為天下主,則無論漢蒙,俱為皇帝赤子,焉有不一視同仁之理?”

“昔者,兀良哈三衛曾受朝廷羈縻,居則偵探,警則捍衛,朝廷也不吝良厚之賞。其后時叛時附,附時加賞,叛時加誅。萬歷九年,朝廷屠滅察哈爾,兀良哈附驥首尾,三戰功成——朕又何吝爵賞?”

聽到此處,嫩科爾沁部的奎蒙克.塔斯哈喇驕傲的抬起頭,目視周邊,而四周人等對這個踩著黃金家族的鮮血和國璽上位,獲得朝廷冊封三等郡王的行為——特么的嫉妒的要瘋。因為整個戰役,嫩科爾沁部除了提供向導之外,全程打醬油,相當于白撿一個公爵做。

“更有女真諸部,與漢混一,如今墾田牧馬,不分塞里塞外,賈店鱗比,商民蟻集,衣、食、住、行與漢民同。為方便往來——朕已下旨凡經道路者,必破拆邊墻,以示朝廷并無區別華夷之意!”

“然雖然黑發黃膚,源流一祖,此際漢蒙兩族,言語不通,衣飾風習殊異也。另外族民混一,則‘鄂托克’、‘兀魯思’以上,貴人無所供養也。”

這段詔旨正正的說在在座諸酋的心里。女真人這八年來是過上好日子不假,但是代價是大量的中小部族首領失去了他們的部民,其擁有的土地從本部所有土地變成了僅自家才有的土地,十成縮水了九成半。

女真大部族首領在朝廷冊封爵位的詔令下發后,接受了朝廷的封爵,相當于被贖買榮養;還有些年輕的從部族之長轉成了親民官,相比于過去生活水平好了不少不假,但他們并不能管轄自家原有的部族和土地——如此兩三代之后,勢必基業無存。

女真貴人們不是不想反抗,但在朝廷征召士兵、改土歸流、武力打擊等手段的聯合壓迫之下,沒有一個敢挑頭起事的。更重要的是:基層女真部民已經過上了沒有戰爭和饑餓的新生活,在朝廷的支持下,能夠吃飽肚子的部民根本不聽昔日首領的使喚了。

“海東青已經折翼”,這就是蒙古貴族們對女真各部的看法。他們已經被豢養,下一步就是被漢化,數十年后,能夠說女真話的女真人可能不存在了,聽說皇帝已經派了大量漢人與女真人雜居,而在白山黑水之間的集市上,學不會漢話的女真人用特產換糧食很困難,因為賣貨的根本不說女真話。

皇帝也想這樣對付蒙古么?聽著詔旨的蒙酋們這般想著。隨后就聽到詔旨中這一句“貴人無所供養也”。這什么意思呢?

他們打起精神,繼續聽詔旨中說道:“......何以解之?一者,賜勛位,立旗主。凡聽聲教之部族,超過萬戶的,朝廷一律賜一等公爵銜,賜衣、冠、銅印等如漢官例;超過五萬戶者,賜一等郡王銜,世襲罔替!賜衣、冠、金印如例。另,兀魯思以上者建旗,如漢地之縣,草場劃分一如漢地縣城之邊界。

金帳里面低低的嗡了一聲,眾蒙酋面面相覷。太出人意料了!俺答汗何等強大,生前欲求一朝廷頒賜的金印不可得。今天皇帝大方很,超過五萬戶就給世襲罔替的王爺做,金印說發就發啊!

然而,兀魯思以上建旗就有些不懂,朝廷這是要主持劃分草場嗎?我們盡管有大致的放牧范圍,但主要還是跟著水草豐美的地方跑啊,朝廷要把我們固定在一個地方,這——能養活牧民么?

“開市禁,稅率一。自萬歷十二年起,廢互市限制之令。邊墻之內,將開一百七十三榷場為市;邊墻之外,各旗主自行設市,稅率一同。”

還是出人意料!明廷二百年來,一直用互市來限制蒙古的發展,各部都心知肚明。一方面生產資料的匱乏導致草原各部的經濟、人口一直處于較低水平,同時對物資進行有選擇的禁運還是離間各部的手段——如今皇帝全給廢除了,只能說是天恩浩蕩。這必然意味著蒙古將告別物資匱乏了!

其三,易律法,棄藩籬。漢蒙一家,此前卻各居其地;若藩籬打破,何勞汝等掠民北去?萬歷十二年起,蒙漢之民兩地可持旗主、縣官出具的文書任意出入關隘,朕亦不限其往來。

為保障漢蒙商民之利益,朝廷將以《大明律》為主,雜之俺答十三條盟誓規約,并嘉納漢蒙商民之建言,立新法以規范之。

這一條怎么說呢,各位蒙古大酋覺得此前用土地、金銀引誘漢民來種地,用武力掠奪漢民工匠來做工確實有點累——但是就這么放開了好像也有些不對勁。但到底不對勁在什么地方,以人口為最大資源的十六世紀的人,包括在座的部分漢官也是看不出來的。

其四,尊黃教,不易俗。慈圣太后崇佛甚信篤,而蒙民亦俱信黃教。太后與朕慈諭,將在蒙古每旗將設喇嘛一員,給予度牒,皇室予以供養。并發愿在八思巴道場五臺山建寺,供養有德之大喇嘛。朕亦將在此地立廟,令爾等各部落居一僧以住持。朕或間歲一巡,諸部長于此會同述職焉。

宣旨官讀到此處,終于有蒙酋按捺不住,喀爾喀部虎喇哈赤突然出列,頓首出聲道:“天可汗陛下隆恩深重,吾等感愧無地。所列諸條,我愿凜遵。然則都是大皇帝將好處與我等,我等有何處能回報皇帝之恩德也?”

萬歷新明 第二百六十二章 出巡(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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