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歷新明 第七十八章 詔獄
ps:本章先更后改。請大家移步前一章,因為嫌質量不好,老摩已經全部換掉了。
一夜笙歌一夜風流。第二天,余懋學穿上南京此際浪蕩子流行穿著的小袖短衣,戴好緯羅華陽巾,黑著眼圈在畫舫上吃了清粥小菜。
從溫柔鄉里到了河岸,雨后清新的空氣讓他心懷大暢。按慣例,南京的科道官兒輪著班兒應卯,他今日無值,心情格外愉快。
余懋學安步當車,先到行口中市提了兩尾鮮魚,又走到斗門橋果子行買了二斤瓜果。待打著哈欠到家門口時,見身邊伴當在胡同口外如同熱鍋螞蟻一樣打圈兒。
見余懋學回來了,那小廝一溜煙跑來稟道:“官人,家里來了錦衣衛!”余懋學聞言心里咯噔一聲,手中魚兒和瓜果灑了一地。
隨即定了心神,先冷哼一聲,又高聲道:“我等諫官,詔獄加我則榮于華袞,某又何懼哉?”說完,用眼角余光往周圍看了看。
見街巷中果有人圍攏來看熱鬧,他把胸脯挺得高高的,邁步往家里磕磕絆絆的走。可惜昨天為了應酬方便,穿的是小袖短衣,否則烏紗袍帶俱全,這淸倌兒的人設就樹立起來了。
待到了家中,街坊早就在門口圍了一大圈。見他回來,紛紛道:“可算來家了。”
此時余懋學的夫人帶著半大小子和一個黃毛小丫頭,站在天井等候。對面四個錦衣緹騎,一水兒紅色衣甲,挎雁翎刀,站在那里望天。見他回來,那夫人先哇的一聲哭出聲來。
錦衣衛領頭小旗走過來道:“余大人風流快活,卻讓某家好等。”
余懋學不理他,先安慰夫人幾句,囑咐她緊守門戶,不必掛懷,又低聲交代了屋中藏銀所在,切切叮囑道:“我自有朋友在外營救,你切切不可自作主張,北上亂花銀子。我有給家中書信一封,在書房里面,你安排妥當人送去,讓父母知曉,來接你們回老家。”
他這邊低聲叮嚀,錦衣衛并不攔阻。等他交代完了,那小旗冷笑道:“可說完了?跟某家走吧。”身后錦衣衛一抖手中鐵鏈,將余懋學雙臂扳在身后鎖了,余懋學的夫人和兩個孩子嚇得大叫哭鬧。
站在門外一個頭戴方巾的秀才叫道:“余大人光明磊落,何必枷鎖有辱斯文?汝等毋乃太過!”
又有人叫道:“余大人乃朝廷給事中,規諫皇上應當應份之職,有何錯失處?朝中定有奸臣蒙蔽了圣聰,才有這冤屈忠良之事!”
那小旗聽有人鬧事,刷的一下抽出雁翎刀來。三角眼露著兇光,在人群中一掃,目光所至,鴉雀無聲。
余懋學呵呵冷笑,高聲吟一絕道:“浩氣還太虛,丹心照千古。生平未報國,留作忠魂補!”圍觀百姓一聽,不顧錦衣衛威脅,高聲叫好。
沒想到那滿臉橫肉的小旗卻是讀過書的,聞言冷笑一聲:“楊忠愍的詩是殺頭時所作,可不是用在風流快活之后的!余大人不必這般張致,你這等官兒某家見得多了!”
余懋學聽了臉色發紅,圍觀百姓中也傳來幾聲低笑。那小旗見他氣焰已消,一擺腦袋,幾個人押著他走了。
......
此際的京師,被余懋學一本掀動的官場已經沸沸揚揚。張居正收了試探皇帝之心,連續上本為王琢玉和余懋學求情。
依朱翊鈞之本意,這余懋學也是不抓的。這科道有封駁和監察六部之權,又和都察院互相糾察,是太祖所立祖制中極高妙的手段。根本思想是“以小制大,以中御外”。
尤其是以六科來做公文審核這一環節,在朝政中極為重要,凡朝廷政令之弊,未發之前六科先糾之,是施政糾錯的重要一環。
雖然六科發展到現在,有“比來皆不聞一言及于軍民利病”、各懷權謀心計、甘當大臣鷹犬等等弊病,但這是體制帶來的人事問題,需從頭慢慢厘清,此際不可操切。
但余懋學上本后,朱翊鈞突然想明白張居正為何穩坐釣魚臺八風不動了,這是要試試他朱翊鈞的成色啊。
張居正的政治表態是,你不是要變法么?你不是要復仁宣之治么?這考驗來了,您看著辦吧。
若此際是原時空,還是李太后和馮保在內廷主政,張居正就會發展出“當國者舍我其誰”之念,這會子早給這李太后這政治盲出主意了。
不過現在換成朱翊鈞,張居正和皇帝之間,不像原時空“吾非相、乃攝也”的政治關系,而是類似于宋神宗和王安石的關系,一個主導內政落實各項改革舉措,一個提出方略并在后方支持。
如此一來,張居正當然要試試皇帝的抗壓能力。以后的改革只會越來越難,最高統治者沒有強大決心、意志,一切都是空談。張居正初期無動于衷,就是看皇帝能給他表個啥樣態度。
想明白這一點,朱翊鈞才知道自己想差了。自己仍按照原時空張居正的主政特點來處理這事兒,竟成了“兩個和尚沒水吃”。如果在王琢玉第一本時就施以雷霆,大伙兒早消停了。
現在想明白也不晚,朱翊鈞當日即下旨,將王琢玉這個起頭的和余懋學這個最高調的,詔獄究問!
在原時空,李太后在余懋學的奏本上的代言還是很穩的,回復也很女人——“朕以沖年嗣位,日夕兢兢謹守。祖宗成法惟恐失墜,近年所行不過申明舊章,修舉廢壞,未嘗妄戮一人,過行一事。其于祖宗法度,十未行其一二。何得便謂之操切!”
瞧瞧,像不像剛掌大政的委屈小媳婦?我只不過是把過去的規定申明一下,一個人沒有妄殺,一件過格的事兒沒做。我遵守祖宗法度唯恐不周到,你咋能冤枉我“操切”呢?
后面這段應該是張居正提供的處置手段了:“余懋學職居言責,不思體朝廷勵精圖治之意。乃假借惇大之說邀買人心,陰壞朝政。此必得受贓官富豪賄賂為之游說。似這等亂政奸人,本當依律論治,念系言官,姑從寬。革職為民,永不敘用。”
這段話就剛強的多,搞不好就是張居正給馮保遞的小紙條,原文直接變成圣旨。
在朱翊鈞所處時空,他卻說不出這樣的話來。一方面他已經悄咪咪的改了許多祖宗法度,另一方面,他殺人也有點多,寫不出李太后當年代言的真情實感。
當然,還有一條原因是,朱翊鈞是歷史愛好者而不是明史專家,他不可能知道余懋學,更不可能知道當年李太后和馮保是如何批紅的。
本時空,朱翊鈞經過深思熟慮,作出了一個高屋建瓴的批示,對整個朝廷監察系統都有指導意義。如下:
“太祖言:‘御史臺、提刑按察司等,乃耳目之寄。務能振肅百司,慎選賢良方正之人,以佐朕不逮。’此后列祖列宗,凡御史、六科之選,曰慎曰肅。專設行取,唯賢良方正是舉,最為清流華選。”
“朝廷待之也厚矣!俟有勞績,兩轉而擢京堂,不期月而簡開府,年例則一歲而轉方面,誠重之也。”
“然今之臺諫如何?一者,人各有心,眾各有欲,累牘連章,煩瀆天聽;往日大事不行,小事則否,如今大、小事皆不行矣。若事事都爭而不行,補闕、拾遺何用?”
“二者監察失能。或捕風捉影,或挾私妄訐;或緘默茍容,或顛倒黑白。有明知奸惡,庇護黨類不肯糾參;更有誣陷良善,驅除異己,混淆國事!”
“今之王琢玉、余懋學等輩,徇私黨比,希求直名;賣放朝廷之本章,以報贓官富豪之賄賂。錦衣衛等要著實究問,此輩黨同何人,離間君臣,逞誰之利?”
“然十步之澤,必有香草;十室之邑,必有忠士,何況臺諫之地!御史言官,朕信之也深,責之也必切。臺諫中若有抒誠而裨于政事,朕何惜懋賞?!”
“一切啟迪朕躬,匡弼國政者,所言果是,即與采用。如有未當,但凡心在社稷朕躬,必不加罪矣。”
“然國是既定,未得實證,不得再喋喋妄言,空言具疏,亂我大政。考成法不過申明祖宗規矩,若行不得,這天下何法可行?今后凡有涉考成法之空言奏疏,不得進上,違者治罪!”
萬歷新明 第七十八章 詔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