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警察非正常升職記 569.停車場
二十天后,上杉信傷勢基本恢復,便結束了病假,啟程返回警視廳。
但身體畢竟還沒好徹底,所以不能像以往那樣,自己開車或坐地鐵來上班。
所以上下班的事,就得辛苦結城英梨了。
結城英梨之前已經和上杉信說定,她每天會早些出發,去接上杉信上班,下班后再將他送回家。
對此,結城正瀧是很有微詞。
他不想讓寶貝女兒這么辛苦,甚至愿意自己出錢給上杉信雇一個司機,而不是麻煩他女兒。
但最終架不住結城英梨的堅持,也只能順了寶貝女兒的意。
病假后的第一天上班,結城英梨開車很穩當帶著上杉信來到警視廳,停入地下車庫。
二人停好車,就在去乘電梯上樓的時候,結城英梨卻發現上杉信停住了,在盯著幾輛車看。
結城英梨過來問道:“前輩,這些車有問題嗎?”
上杉信片刻后道:“不是這些車的問題。”
“那是什么?”
上杉信沒有直接回答,而是說道:“走,我們去那里看看。”
“嗯,前輩慢點,不要走太快。”
上杉信走到靠近停車場出入口的那片區域,這里停著的車都是公車。
警視廳作為政府機關單位,其地下停車場,既可以停下其雇員自己的私人車輛,也會停公家的車輛。
這些公車有一部分是給高級警官配的車輛,而更多的則是工作外出用的警務用車。
畢竟警察這個職業會經常出外勤,警務用車的配備率是很高的。
比如,他們特支系也配了一輛警務車,需要出外勤時就可以開的那車。
“結城,你看這兩輛車。”
上杉信對著兩輛并排停放的警務車說道。
“前輩,這是梁田警部3系的車吧。”
上杉信點頭:“沒錯。”
3系人數較多,所以給配了兩輛警務車。
結城英梨看了看這些車,并沒有看出什么問題,便側頭等著上杉信的答案。
“結城,我們出車禍的車就是3系的警務車吧。”
結城英梨應道:“沒錯,前輩。但這里停了不是那輛車禍車,已經換了新車。”
“這些警務車都是有部門歸屬的對吧?”上杉信問了一個看似很愚蠢的問題。
“是的,前輩。每輛警務車都有其所屬的部門。所以那時,我趕到車禍現場看到那輛車時,我就知道車里有你和梁田警部。”
“就是這樣,警務車都是有歸屬的,只有歸屬的部門人員才可以開,并且只能在工作期間開。”
結城英梨已經聽出上杉信話中意有所指,低頭沉思了一會兒后,抬起小臉兒展顏道:“前輩,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說說。”
結城英梨略顯興奮,但卻壓低聲音說道:“前輩,你通過對案件的分析,認為這件案子中,是因為有內鬼泄露行蹤,所以白手套才會及時的趕到現場。”
上杉信在最初,就做出了警方內部有內鬼的判斷,并且對此進行了調查。
首要的調查目標,就包括除了結城英梨外,到過現場的梁田清之、開車的巡查部長,還有神代真雪。
經過一番隱秘的思想調查后,并沒有發現這三人,并沒有查到三人有什么問題。
這有可能是他們隱藏的太深,也有可能他們就是無辜的。
而除了現場之人外,警方的人也有可能掌握他們的行蹤。
比如通過在他們身上或某些地點,安裝竊聽器或定位器的方法,也是可以實時掌握他們的行蹤了。
不過因為警視廳的安保等級高,在廳內各處布置了防竊聽,防定位的裝置。
如果真這么做了,很難不被發現。
所以這個假設,就暫時被擱置了。
不過現在,上杉信有了新的想法。
那就是竊聽器定位器,不一定非得放在人身上或是辦公室會議室內,也可以放在警務車上啊。
剛才提過,警務車是警員外出辦案的交通工具,警員出外勤的話,必然會乘坐警務車輛,這是可以確定的事實。
掌握了警務車的行蹤,也就掌握了警員出外勤的行蹤。
所以,只要在警務車上安裝定位器,就可以實時掌握警員的行蹤。
還有一點就是警務車只停在地下停車場,并不屬于廳內的范圍。
這也就是說,地下停車場內并沒有反竊聽反定位的裝置存在,把竊聽器定位器裝在警務車中,也就不會被發現。
假設情況如下,內鬼將定位裝置放在3系的警務車上,就可以掌控3系的外勤行蹤。
而只要對這些外勤行蹤進行總結分析,就不難分辨出哪些外勤是普通的調查,而哪些外勤則可能是抓捕行動。
事發當天,內鬼通過安裝警務車上的定位裝置,追蹤到他們去了墓園。
既然開警務車,那就是工作之事。
而去偏僻的墓園,也不太像去做普通的搜查。
而當時又臨近下班時間,說明情況緊急。
3系負責的只有暗黑執法者案,3系在那個時間去那個地點,很有可能是發現了暗黑執法者的蹤跡。
抱著寧錯過不放過的心態呀,所以就直接配白手套去了。
而結果,如內鬼所料的那般。
上杉信和梁田清之逮捕了一個人,而那人無疑就是暗黑執法者。
接著,便在三岔路口撞擊了他們的車輛,并對新田翔太進行了滅口。ぷ999小説首發ωωω.999χs.cΘмм.999χs.cΘм
假設如上,雖然邏輯性并不是很強,但也沒有明顯不合邏輯的地方。
更何況是現在沒有調查方向的情況下,這個假設已經值得被重視了,值得去認真調查一番,驗證真偽如何。
而要驗證這件事的真偽,最直接到方法就是去調查那輛出車禍的警務車。
而那輛警務車自從車禍發生后,便被作為涉案的重要證據被封存了起來。
它就像其他證據一樣,會被完好的保存,直到案件破獲或者放棄為止。
而車輛作為大件物體,自然不會像其他政務一樣放在證物倉庫。
它應該會被和其他的事故車輛一起,被存放在一處警方的停車場內。
東京警察非正常升職記 569.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