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警察非正常升職記 446.讓犯人自己把證據送來
再次回到度假屋的眾人都面色沉重,因為團田英坂的尸體還在玄關附近放著呢。
上杉信檢查過,團田英坂的情況完全符合溺死的特征,身上并沒有發現其他外傷或致死因,基本可以確定就是溺死無疑。
“尋田先生,社山先生,請你復述一下當時的情況,團田英坂先生怎么會被魚拖下海呢?”
“我...我不知道該怎么說,就是英坂忽然釣到了一條魚,那條魚挺大的,一時沒有拉上來,于是英坂在遛魚,一開始還挺正常的,但忽然那條魚猛然一用力,就直接將英坂給拖下水了。英坂是會游泳的,我們本想等他自己游上來,但等了幾分鐘卻不見他的影兒,我們找他,但也沒找到。天黑我們也不好下水,就只好跑回來找你們幫忙。”尋田達彌心有余悸的講述完。
“對了。”
社山勇接話道:“達彌,你不是在錄像了,你直接把錄像給警官們看。”
“對對。”
尋田達彌一拍腦袋,拿出手機:“剛才我把手機放在碼頭上對著我們錄像,應該錄下了當時的情況。”
接著,尋田達彌走出了那段視頻,遞給上杉信。
上杉信點開視頻,視頻是從他們三人離開度假屋開始的,一直來到碼頭,接著他們將手機放在碼頭上,鏡頭對著他們三個人。
他們三個人分別拿出魚竿開始垂釣,他們用的魚餌正是那種小蝦,他們掛上魚餌后又拿出一種夜光浮漂,一同掛了上去。
之后發生的事,和尋田達彌說的差不多,就是忽然釣到一條魚,然后在遛魚的過程中,團田英坂就很突然的被拖下了水。
上杉信看完視頻道:“尋田先生,你還真的喜歡錄像啊,之前上島的時候你就開直播,現在出去釣魚還要拍視頻,你真是把你的生活都記錄進了鏡頭之中啊。”
“我是個網絡博主,當然要注意收集素材。這個視頻我本想后期剪輯一下,就再水一期更新了。但沒想到我的好兄弟竟然會出這種意外,早知道如此,我寧愿選擇不成為一個著名博主,哎~”尋田達彌嘆了一口氣,顯得很痛苦。
上杉信打斷了尋田達彌的唉聲嘆氣:“尋田先生,我有幾個問題需要問你。”
“警官,你問吧。”
上杉信將視頻劃到某一個時間段,畫面中正是尋田達彌,他站在碼頭上釣魚,但腦袋卻不時的看向四周,同時他頭上還戴著一個類似3D眼鏡一樣的東西,并且右手還按在腰間。
“尋田先生,你頭上戴的這個東西,如果我沒猜錯,應該是一個頭戴式夜視儀吧,還有你的手一直按在腰間,是不是有什么東西啊?”
上杉信說完瞬間出手,在尋田達彌腰上一摸,拿出了一把手槍。
上杉信將手槍的子彈卸掉后:“尋田先生,這你怎么解釋?你說是出去釣魚,為什么還要帶夜視儀和手槍這種東西呢?還有,你們不是認為現在島上還有高山兄弟在暗中潛伏嘛,他們可是帶著弩的,你們卻依舊冒險出去釣魚,是不是不太合情理呀?這件事,還希望你們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
“這...”
尋田達彌和社山勇對視了一眼后,尋田達彌舔了舔嘴唇,仿佛下定決心道:“警官,既然你看出來了,那我們也不再隱瞞我們就直說了,我們這次出去釣魚,一是因為想釣魚,用來吃。
還有就是,高山兄弟在暗處潛藏著,他們不知道什么時候就會對我們下手,我們不想坐以待斃,就想假借釣魚這個機會,把高山兄弟誘騙出來,然后給寶島陽平報仇。”
社山勇道:“達彌他有夜視儀和手槍,碼頭那里又視野開闊,而弩的精準射程也不過百米,高山兄弟要用弩射的我們話必須靠近到百米內,而我們有夜視儀,肯定會先發現他們,然后用手槍制服他們。”
上杉信道:“原來你們除了想釣魚,還想釣人吶。”
“警官,我們沒辦法,高山兄弟殺了我兄弟,我們總不能乖乖等著他殺吧,我們要主動出擊才有活路啊,我們這是正當防衛。”
“是啊。”
看著二人一唱一和,上杉信心中冷笑一聲,他心里清楚,真實情況恐怕不止如此。
這次的溺死的事件很有問題。
團田英坂是溺死不假,但恐怕不是所謂的“大魚”干的。
雖然確實存在能把人拖下海的大魚,但他們這次用的魚餌是小拇指大小的蝦,這種小魚餌,釣上什么大魚來?
而且正常來說,人在釣魚的時候,如果對方力量過大,自己要被拖下去,首先要做的難道不是松開魚竿保全自己,總不能魚比自己性命的都重要吧?
就算團田英坂一個不慎,忘記松魚竿被拖下了海,但他為什么到海里后還不松開魚竿呢?他可是會游泳的,只要松開魚竿就可以逃生。
但他為什么不松開?難道魚竿是黏在手上不成。
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那就是團田英坂尸體被拖上岸以后,可在周圍卻并沒有發現魚竿。
魚竿在團田英坂死前都沒有放開,為何在此刻卻偏偏不見了?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錄像中拍到,團田英坂可戴了一副皮質手套,這種手套的皮帶可是綁在手上,是很難脫落的。
但為何,團田英坂的手上卻空空如也呢,他的手套為什么不見了,怎么會掉了呢?
種種可疑的地方,已經讓上杉信推理了這次溺死案所用的犯罪手法。
上杉信的目光在每一個人身上掃過,最后他的目光停留在一人臉上:「兇手,就是你!」
上杉信對這次溺死案的兇手,心中已經有了底,但他不動聲色。
因為,這次團田英坂溺死案的兇手,和他之前所推測殺害寶島陽平兇手,二者并非一人。
這就有兩種情況了,要么是上杉信哪個的推理出現了錯誤,要么兇手不止一人。
更重要的是,上杉信雖然大致想通了,但他依舊沒有證據。
所以現在不宜打草驚蛇,不如不動聲色,引蛇出洞,然后一擊必殺。
總之沒有證據的話,那就讓犯人自己把證據送上來。
東京警察非正常升職記 446.讓犯人自己把證據送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