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警察非正常升職記 37.案件的假設與推理
第二天,上杉信和結城英梨如約來到警視廳4樓的性犯罪調查2系,他們是作為犯人的逮捕人,是需要錄口供的。
“警部,您好。”上杉信主動對巖崎理子打招呼。
而巖崎理子看到上杉信的第一眼,讓她眼前微微一亮,昨天看到的上杉信,滿身有血污看不清模樣,今天收拾干凈了,給人完全不同的一種感覺。
平心而論,這上杉信還挺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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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巖崎理子對男人樣貌并不怎么在意。
她對男人有自己的選擇標準,她的丈夫也要是警察,相貌如何不重要,但警銜必須要比她高。
巖崎理子現在的警銜是警部,她的丈夫現在應該是警視以上,且年齡不能大她五歲以上。
上杉信雖然不錯,但可惜,他不是職業組的,個人能力再強,干到退休頂多也就是警視吧。
她巖崎理子的男人,他未來的警銜不能比她的舅舅低。
也就是說,只有職業組的警察才能滿足她的要求。
所以,上杉信就算表現再優秀,也不在她的考慮范圍。
況且,她也沒有和表妹搶男人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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巖崎理子讓人給他們上了咖啡,然后和他們說起了藤田正男的情況——
昨天藤田正男被逮捕后,先是被送到浪速大學附屬醫院治療,經過初步治療,情況穩定以后,他們連夜對藤田正男進行了審訊。
藤田正男的審訊異常順利,問什么回答什么,他已經供述了他的犯罪事實,與已知的案件基本一致,再加上他犯案時所穿的黑衣上,還找到了第三起猥褻案受害人的毛發,現在可以確認藤田正男就是系列猥褻案犯人。
待到證據整理完畢后,她就可以向檢察廳提起對藤田正男的訴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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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傳達完后,巖崎理子又親自給二人錄口供。
過程中,她問了已經憋了一天的問題——上杉信是如何精準鎖定犯人,并成功阻止的犯罪的??
巖崎理子問出問題后,一雙眼睛直直的盯著上杉信,她必須要知道,上杉信是怎么贏的?
巖崎理子凌厲的眼神,上杉信明白,這個問題不給她一個滿意的答復,怕是不會讓他們走啊。
上杉信不急不緩先喝了口水,然后開始講述:“警部,當我看完卷宗的后,有一點讓我比較在意:犯人為什么要在下午3:00-4:00這個時間段犯案?
一開始我也想不出理由,于是我嘗試從另一個方向推理一下:什么人有時間在這期間段作案,畢竟下午3:00-4:00屬于工作時間,一般人可沒有作案時間。”
“當時我想,能在這個時間段活動的,應該是無業人員,他們沒有工作,想幾點行動都可以,但這樣的范圍太大,而且還是解釋不了為什么要在下午的3:00-4:00之間作案。”
直到我們在三處現場走訪,恰好我都聽到了學校的鈴聲,能聽到鈴聲,這意味著這三處現場都在學校附近,那么學校很可能是犯人選擇作案地點的重要標準。
接著,我在地圖上標記了三處犯罪現場附近的高中,又有了一個新的發現:這三所高中都是該區域內距離車站最近的學校。
犯人選擇的犯罪地點靠近車站,這是不是就意味著犯人需要在犯案后,通過車站進行逃離,那么犯人就不是三個區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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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巖崎理子提出了一個問題:“以上推理,只可以排除犯人不是居住在案發三個區,但你是如何確認犯人來自青木區呢?”
上杉信晃了下手指:“當時我也在思考這個問題,開始并沒有什么頭緒,直到我想起犯人作案有兩個關鍵點——高中和高中生。
基于此,我產生了一個推測:犯人會不會也是一個高中生呢?
如果這樣推測,也是符合犯罪嫌疑人將高中生做個目標,因為犯人本身就是高中生,更容易產生這種作案動機。
而且如此一想,3:00-4:00這個時間也有所解釋了,因為高中生就是三點放學的,恰好符合作案時間。
這個推測在得到案件中多個現象的佐證后,于是我就繼續沿著犯人是高中生這條路往下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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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犯人是高中生,3:00放學他就離開了學校,那他就沒有參加社團活動,是歸家部的一員,而這三起的受害女生,也都是歸家部,在三點多回家時遇到了襲擊,時間上倒也吻合。只是現在的搜查范圍依舊太大,我還需要繼續縮小范圍。”
“根據以上的推測,這名犯人并不是在這三個區,且因為高中未成年,無法自行駕車,所以他需要乘坐電車來實現區域移動,假設犯人在三點放學后,立刻開始行動。
而這三起案件中最早發生的一起是在3:20分,這之間有二十分鐘,先除去從犯人從學校趕到車站,再從車站趕到案發現場的時間,那他只有不到十分鐘的乘車時間。
我查了一下,十分鐘以內的車程,符合條件有附近的三個區,然后再交叉對比其它兩個區的車程和案發時間,綜合符合的目標區域只剩下一個,那就是我們的青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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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杉信說到這沒有繼續往下說,而是先做了個總結:“根據以上的推理,我們得出以下結論:犯人是來自我們青木區的某個高中生,并且從他沒有參加社團活動來看,他應該是歸家部的。”
巖崎理子疑惑的接話:“但藤田正男卻并不是歸家部的,那你后來是怎么鎖定藤田正男的?”
“這就要感謝第三起猥褻案的受害女生,她給我提供了一個重要線索。”
東京警察非正常升職記 37.案件的假設與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