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新秩序 第三十章 縣尊
壽張縣城,城門打開不多時,趕了小半個晚上夜路的縣衙弓手王昆,就帶著五名康家莊保丁,匆匆跑到縣衙,匯報了康家莊的滅門慘案。
知縣蘇瑾被老家仆急匆匆喚起的起床氣,瞬間被這個消息驚飛了,知縣是親民官,這類重大刑事案件不能不到場,簡單洗漱,草草吃完早飯,蘇知縣便帶著縣衙一幫人匆匆趕往案發現場。
章元到底是專職捕盜的積年老吏,精通刑律,現場被“保護”得很好,仵作的檢驗結果和章元匯報的情況“基本一致”,現場詢問了幾名村民,證詞也無明顯的問題。
案情確鑿,剩下的,主要是追捕在逃疑犯康貴等人,封禁清查受害人家產等工作。
村民供詞中,提到了昨晚案發前,康善才曾集合保丁,提醒要防范梁山漁盜,由此推知,疑犯康貴一家極有可能就藏身梁山之內,須盡快到水泊搜捕。
在場的役人頓時面面相覷,梁山乃是法外之地,現今又發生如此殘忍的滅門兇案,就縣衙這點人,他們不上岸鬧事就是好事,還要主動招惹他們,登島搜捕要犯,莫不是嫌命長了吧?
幾人皆言語閃躲,更有甚者,提議知縣相公立即呈報鄆州府,再請州府移文濟州巡檢司派人來抓捕要犯。
氣得蘇知縣當場就踢倒一名役人,這時代缺乏有效的追捕手段,即便抓不到疑犯,對知縣老爺也無多大影響,畢竟主犯已經伏誅,但要是不采取任何行動,就上報州府,這不是擺明了說本縣無能么?
在眾役人的目光注視下,“公忠體國”的章班頭硬著頭皮站了出來,主動為縣尊老爺分憂,不顧身上的刀傷,請求帶上康家莊保丁上梁山,只求縣尊老爺“若元不測,還請相公許元之長子承填本職”,簡直聽者傷心,聞者落淚。
蘇瑾本就是個好說話的,若不是職責在身,幾欲不忍放此得力老吏赴難,當場便許了章元所求。
縣衙一眾官吏忙到近申時,章元才返回康家莊,還帶回了一人,眾人還疑惑疑犯為何沒被綁縛。
待聽章元匯報完,才知此行并沒有訪到疑犯有進入梁山泊的任何痕跡。
倒是在梁山之上,所遇之人皆淳樸良善,訪查后,得知是有忠勇之后姓徐名澤者,返鄉途中,有感于水上亡戶雖不交稅賦,卻因生計艱難,多有凍餓,以至于有人為生活所迫鋌而走險,但終歸還是大宋子民,徐澤不忍其墮入賊匪之道,乃不避嫌疑,招誘亡戶上島定居,又傳授技藝,組織生產,教習律令,使其不僅不再為害,還能自力更生,繳納稅賦。
章元見徐澤忠心可嘉,便擅自做主帶其謁見縣尊。
章元的“擅自做主”,確實給蘇知縣帶來了大好消息。
須知親民官六大職責:一為先治心,加強個人品德修養;二為敦教化,維護社會風氣;三為盡地利,發展地方經濟;四為選拔人才;五為掌管刑訟;六為均賦役。
第一條治心,太虛,無法量化。實際上就是五條,擺在首位的便是敦教化。
令歷任壽張百里侯最為頭疼的梁山漁盜問題,在我蘇瑾蘇懷玉治下居然自行解除,這就是本縣的教化之功啊!
啊呸,不對!
分明是今上德布四海,教化萬民!
大喜事,天大的喜事!
什么滅門案的不良影響,在此事的掩蓋下,都不是事啊!
蘇知縣詳細詢問徐澤籍貫出身和過往事跡,見其對答入流,舉止得體,更是心喜,當即賞下錢帛。
直到眾人提醒時辰已晚,夜路難行,蘇知縣才吩咐隨行的張押司,回縣城后,休辭辛勞,立即通知料糧押司鄭成,明日一早就帶相關人等,登梁山島編制簿籍,并傳達官府撫民善政。
爾后,蘇知縣方帶著縣衙一眾人盡興而歸。
上官動動嘴,下吏跑斷腿。
第二日一大早,壽張縣押司鄭成便帶著一名鄉書手匆匆出門,但水陸共計四十余里的路也不是好走的,即便徐澤安排了快船迎接,其人依然到未時方才登島。
梁山此時滿打滿算,也就這么百十人幾十間房,又有章元私下“孝敬”,鄭成自是沒有逐一核對的必要。
在徐澤奉上一筆不菲的禮金后,鄭成一路勞頓的那點怨氣也煙消云散,一口一個“老弟”,不知道的,還以為二人是多年至交。
在徐澤的陪同下,鄭押司吃了頓全魚宴,走馬觀花地在各地轉了轉,便在天黑前匆匆下山,趕到康家莊,處理康善才遺留田產問題,至次日下午,方才返回縣衙。
得到鄭成的“詳細”匯報,知縣蘇瑾當即揮毫寫就關于梁山之事的札子,快馬呈報鄆州知州梁子美。
水滸新秩序 第三十章 縣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