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北云 728、七年2月21日 雨
作為一個整日徘徊在女人之間游走并以此為生的人,他才不介意什么對方的態度冰冷,只因見過太多這樣的女子,只要自己不要臉、不計較,百煉鋼也能化作繞指柔。
就他的經驗來說,越是剛開始看上去冰冷的女人,到后面就越癡纏就越沉迷,反倒是那種一開始歡欣鼓舞、躍躍欲試的女子,只要新鮮勁一過反倒是最會翻臉不認人。
佛寶奴往前走,他便走在旁邊,不管佛寶奴搭理不搭理他,只要遇到佛寶奴稍微留意的物件,他便會在旁邊小聲講解著來歷和典故。
從秦淮河說到夫子廟,從貢院說到木雕,話雖多但卻并不喧賓奪主,就像個導游一般在介紹者,風土人情、奇聞異事也都是信手拈來。
說實話,這種人不討厭的,佛寶奴雖然不愿意跟他說話,更不可能從他手上接東西,但卻還是會很耐心的聽完他的介紹,比如那些秦淮河上的故事,花魁們的血淚、貧賤時的愛情,倒還真的是有幾番意思的。
這一點他比強,的孤高是很可怕的,那廝從不愿意去打聽什么民間趣聞,更不會給她細心的解釋什么風土人情,雖然佛寶奴也不會問,但從對那家伙的了解來看,即便是問了,他恐怕也只是會找個人來解釋。
“此處便是三娘泉。”
方之唯指著一處看似不起眼的井,小聲介紹道:“據說早些年金陵城內有這么一樁事,那時大宋之都還在汴梁城,此處有戶陳姓人家,家中有個女兒年方二八,生的是貌美如花。但那戶人家夫婦二人皆嗜賭成性,有一日輸得沒了法子,便將女兒典當于人。殊不知那陳三娘早已與同鄉少年有了情愫,少年進京趕考,卻不知道心愛之人遭了凌辱,等功成名就回鄉之時卻發現三娘已投井自盡,他心中悔恨,便在三娘投井之地種下了一顆大槐樹,后此地便成了有名的三娘泉,據說有情人在七月初七井中投下一枚銅錢,便能與情郎廝守一生。”
佛寶奴看著面前的槐樹和樹旁石碑上的三娘泉,表情不屑,轉身就往前走。
“姑娘不試試么?據說還是挺靈驗的。”
佛寶奴停住了腳步,轉頭看向這方之唯,戲謔的問道:“我為何要靠一個投井自盡的傻女人保佑?她配嗎?”天才一秒鐘就記住:(72文學
一句話將方之唯給噎得一滯,半晌沒能說出話來,原本他以為面前這女子要么會想到從前而感懷,要么會被那動人的故事給感化,卻是沒想到她張開嘴便是一句“她配嗎”。
這讓人如何回答?
“姑娘倒是巾幗不讓須眉。”方之唯干巴巴的恭維道:“是小生……小生……”
“賞。”佛寶奴懶得看他尷尬,只是伸手一揮,旁邊的女官立刻上前掏出十貫的官鈔遞給方之唯。
“啊……這……”方之唯人都傻了,這還沒開始騙呢,咋就給上錢了?
方之唯這時也清醒了過來,看到前方的佛寶奴已經走遠,他也顧不得細想,便連忙追了過去。
他繼續當他的導游在給佛寶奴介紹著這里的風土人情、民間故事和風味小吃,但心中卻越來越虛,因為他開始發現面前這位姐姐跟別家的不同了。
氣場真的太強了,面對別家的女子時,他總會想著下一步該如何進行,但面對這姐姐,他感覺自己在給上級官員匯報工作。
當有的地方人家不滿意,只要眉頭一皺,他就不敢再繼續往下說了。不是不想而是不敢,就是那種壓迫感讓他不由自主的停下來。
特別是說到什么靈驗、保佑亦或是邪門的時候,對方的第一反應居然是不屑……
不屑懂么?比如南京城最有名的兇宅,往常方之唯在這個地方無往不利,那些姑娘聽到那恐怖的故事即便是再矜持也會面露出驚恐。
但這姐姐聽到什么滅門慘案、人肉包子和什么鬼怪作亂時,臉上居然是不屑,甚至敢踏入陰森的兇宅之中溜達一圈。
這種姿態可不是誰都能有的,方之唯心中可不止是感嘆,簡直就是驚嘆。
那些常用的話術根本無法打動面前這個女子,甜言蜜語說了、才華橫溢展示了,但卻沒有任何用處……
唯獨把她逗笑的事卻是在背誦詩集時,但這種時候怎么能笑啊?難道不應該是感動嗎?別人家的女子在聽到那些纏綿悱惻的詩時,無一不是滿心感觸的望向天際,亦或是輕柔嘆息。
“這詩是那個寫的?”
“是啊,我大宋一等一的才子,詩文雙絕。”
佛寶奴再次不由得笑出了聲來,什么能耐她還能不知道?那些仿冒的粗制濫造的詩文,只能說是臨摹了他的形卻沒有里頭的魂。
因為從來不會寫情詩,他寫的詞從來都是數風流人物還看今朝、從來都是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怎會寫這種明月、美人、柔甜似水的矯情。
“行了,退下吧。”
佛寶奴一揮手:“賞。”
女官再次上前給了方之唯十貫錢,然后跟著佛寶奴轉過頭鉆入了路邊的一輛馬車。
馬車滾滾向前,方之唯被留在了原地愣愣發呆,而他那小弟湊了上來:“哥!咱們發財了!”
是啊,發財了。一晚上人家姐姐說了八次賞,自己就得了八十貫的賞錢,這是等閑人家兩年都賺不到的錢,但在那姐姐面前就像是給路邊的阿貓阿狗喂上一塊骨頭似的輕而易舉。
這種反差讓他透著一股子難以描述的難受,非常非常難受的那種,但光是難受還是輕的,最關鍵的是那種小心翼翼讓他不得不時時刻刻都注意言辭,別說開一些帶顏色的玩笑了,便遣詞造句都仔細思考,讓他恍惚回到了當年進考場的時候。
“明日咱們還能再見到她么?”小弟上前問道:“多來幾次咱們就能金盆洗手了。”
“不……”方之唯用力搖頭:“我不想再見到她了。”
而佛寶奴在回到住處之后,來到了那邊,看到小宋正在啃著雞爪子泡腳,她眉頭一挑:“回來了呀?”
“嗯,玩的還開心?”小宋把面前的雞爪往她面前推了推:“味道不錯,我晚上鹵的。”
“你鹵的啊?”佛寶奴湊過去:“喂我。”
給她喂了一個雞爪子,然后笑道:“明天打算去哪里玩?”
“明日啊,打算去新城轉轉,看看你這邊的新城怎樣。”
點了點頭:“我可能沒空,你又的自己去了。”
“我找到向導了。”佛寶奴笑著說道:“那個小潑皮還挺好使喚的。”
“也行,那種地頭蛇都挺好使喚。”
佛寶奴將今日的所見所聞都原原本本的告訴給了聽來,他一聽就知道那個潑皮的目的,估計佛寶奴也知道,但不是看不起他,就他那個層次,佛寶奴這樣的人他吃不住的,甚至都不用佛寶奴說什么,光那個氣場就已經不是那等人能吃得消的。
上位者是自帶光環的,即便是趙性那種癩皮狗一般的人,只要他不笑,往那一坐就已經足夠讓大部分人連大氣都不敢出了。
佛寶奴在氣場上遠勝于趙性,一個能揮舞斬馬刀嗷嗷把草原勇士追過陰山的人,很多事一個眼神就足夠了。
“抱抱……”佛寶奴突然張開手:“要抱抱。”
“是不是病了?”伸手摸了摸她的額頭:“突然撒什么嬌。”
“今天走累了……”
“行吧,抱抱,抱抱。”張開手輕輕抱著佛寶奴:“陛下回去之后記得遷都到洛陽。”
“知道啦,不用三番五次提醒。”
點頭,然后揉了揉她的頭發:“既然陛下累了,那要不要我幫陛下洗澡呀?”
“嗯……要!抱我去。”
第二天一早,正在破敗屋中做飯的方之唯突然被敲門聲驚醒,他好奇的打開門想看看是誰來找他,卻是沒想到一開門就見到昨日那個“丫鬟”。
“小姐讓你過去。”
女官的語氣生硬且陰冷,嚇得方之唯一哆嗦。他下意識往后退了一步:“不……不了,請轉告小姐,小生今日有事……我……”
“少廢話。”女官眉頭一皺,拎著他的領口:“讓你過去便過去,哪由得你羅嗦!”
方之唯掙扎了一番,卻沒想到這丫鬟的力氣居然如此之大,在她面前自己都不能說是手無縛雞之力了,根本就是那只雞呀!
被抓上馬車的方之唯求饒道:“姑奶奶,我真的不想去了……我爐子上還燉著湯呢。”
女官半閉著眼睛根本不跟他廢話半句,那可是圣旨,圣旨是他一個庶民說不去就不去的?能由得他?
來到城外的十里亭處,方之唯被放了下來,抬頭就看到一輛更華麗的馬車停在那里,女官拽著他走上前:“小姐,人帶來了。”
“嗯。”馬車里傳來一聲動靜:“走吧。”
宋北云 728、七年2月21日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