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之路 第三〇五章 代言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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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但尼法蘭西體育場,這里曾經是98年世界杯的舉辦地。
可容納8萬人的大體育場至少坐了一半人,上座率已經算不錯了。
不過畢竟奧運臨近了,很多人覺得現在田徑競爭肯定不會激烈了,都把力量留到奧運,不愿意來現場看也是應該的。
其實這次參賽的運動員素質和實力還可以,至少男子100米就很強!
在法國參加比賽,繁文縟節也是很厲害的,跟他們的法國大餐一樣。
不過再如何折騰,比賽總是要到來的。
終于,所有人都站在了起跑線上!
不光加特林覺得自己狀態好。
陳明亮覺得自己狀態也很好,他的每一處關節,每一塊肌肉都充滿了活力。
加特林很年輕,但是出道并不順利,剛轉職業就遭遇禁藥,主要是沒有一個好的用藥師帶領,但是他學的也很快,小兒多動癥誰知道是不是真的多動。
比賽開始!
運動員們站上跑道!
槍聲響起!
加特林開始奔跑,開始加速,他的節奏感很好,每一步都充滿了力量,每一步都比前一步更有力量!
陳明亮也不甘示弱,他雙臂擺動的也非常有力,每一次蹬地都能夠感受到地面反饋回來的力量!
陳明亮現在起跑反應沒以前那么快了,不是他做不到,是做的有點過分。
主要是因為他經常在測試中反應時間在0.10秒之內,教練說你不要搶跑,但是陳明亮覺得自己是聽到槍聲再起跑的。
他的反應就是有這么快,真可謂秒射
陳明亮之前打算去Img檢測一下的,就是因為他反應速度太快的事情,如果落實了,0.10就不在是他的限制條件,不過現在那邊風聲太緊,不能成行了,只能稍微控制一下。
格林起跑反應就是真的慢了,雖然他的速度能力不錯,加速也不慢,但是總體上要落后那么一點點。
加特靈和陳明亮兩個人一直并肩齊驅,
從頭到尾都沒有分出勝負,好像是雙方約定好了的一樣。
要沖線了!
滿場都是山呼海嘯的聲音。
其實陳明亮還是收著跑的,他并沒有發揮到完全的極致。
但是加特林就沒有保留了,他已經迫出了最后一絲能量。
最后沖線!
加特林用盡了力量,面目猙獰的做出了沖線的動作。
陳明亮也有樣學樣的做了一個探頭。
真的看不出誰先輸后!
又要借助照相機了!
成績出來,陳明亮9秒79,加特林9秒81!
因為興奮劑事件,蒙哥馬利的世界記錄已經作廢了。
現在的世界記錄仍然是莫里斯格林的9秒79,陳明亮平了世界紀錄!
陳明亮之前的成績就很好,9秒8幾已經做出好幾次了,最好的成績是9秒80,但是進入9秒80以內還是第一次!
雖然這次和上次對陣阿薩法鮑威爾一樣都是驚險奪冠,但是待遇是完全不同的。
賽前,因為上次陳明亮跑的比較保守,觀眾們意見很大;這次巴黎站黃金聯賽,央視索性就沒有安排直播,結果,陳明亮反而發揮出了不可思議的成績。
雖然只是平了世界紀錄,陳明亮還是在計時牌前拍照留念,畢竟能夠跑進9秒80的運動員他是第二人。
第一個就是剛跑了9秒85的莫里斯格林。
次日,整隊回國!
上次陳明亮迎來的幾乎全是批判,這次就不一樣了,這次是各種吹捧,簡直天花亂墜,仿佛奧運金牌唾手可得。
兩場比賽也僅僅時隔一個多月,態度卻是截然不同的。
這次一下飛機,媒體就像聞到蜂蜜的熊二一樣猛撲過來!
報紙從昨天就是開大肆報道了,陳明亮成了世界上跑的最快的人!
不但國內,就連國外也開始報道陳明亮完成的這一壯舉。
比如,一直黑陳明亮的《太陽報》都刊登出:《陳,平世界記錄奪冠,我們的選手在哪里?》還能在哪?,嗑藥被抓了唄。
陳明亮的這次奪冠,在國內就像熱油鍋里滴進了一滴水,頓時油花四濺,凡是之前有中傷詆毀陳明亮的都收到了該有的傷害。
能去希臘的都開始準備行程了。
陳明亮也幫任靜買好了去雅典的機票,門票,還有酒店。
陳明亮的團隊處理別的不行,處理這個還是拿手。哪個城市有什么體育場,體育場附近有什么酒店,酒店到體院館怎么走最方便。
安排的妥妥的。
陳明亮的幾個廣告商都要求補拍了幾則廣告,都是關于奧運的,準備一旦奪冠之后就投放。
現在,打開電視,尤其是體育頻道,看到的最多的就是陳明亮的廣告。
奧運之
前出現了兩則廣告糾紛問題:
一個是可可可樂在宣傳奧運的時候使用了大姚的形象,但是大姚的贊助商是百事。可樂只是國家籃球隊的贊助商。
大姚索賠一元把可樂告上了法庭,很快就協商解決了。
幾乎相同的案例,因為陳明亮簽約的是奈克,國家隊的贊助商也是奈克,這個沒什么問題。
但是飲品也出問題了!
著名的牛奶品牌牛牛贊助了國家田徑隊。
牛牛在廣告中使用了陳明亮的形象,陳明亮方面發現之后給牛牛發去了律師函,說陳明亮的肖像權不在國家隊,請不要給越權使用。
這個事情國家隊提前是沒講的,牛牛一口氣出了800萬的贊助費。
如果廣告里面不讓用陳明亮,那誰還值得他們出800萬?
牛牛是不管這個的,照樣繼續用!
結果陳明亮方面把律師函發給了電視臺和部分刊登廣告的網站,廣告終于還是下架了!
人家也是遵紀守法的。
因為這個時候劉飛人的商業價值還沒有體現出來,花那么多錢去贊助田徑隊,如果不讓陳明亮出現,真的虧大了。
牛牛肯定不依不饒啊,簽合同的時候你們可沒說不讓用陳明亮肖像。
其實他們是知道陳明亮肖像不給用的,也是裝作不知道。
國家隊管理人員只能又來找陳明亮,“作為國家隊田徑隊的一份子,為什么就不能使用你的形象了?為田徑隊加油是好事!”
“公益廣告就算了,商業廣告要是能隨便亂用的話,為什么別人還要單獨找我們代言?”陳明亮直接把問題推給了團隊,團隊自然有人負責這個事。
管理人員又換了一種說法:“分你錢就是了,你看其他運動員生活挺艱難的,難得有個廣告和露臉的機會,他們也可以改善一下生活,你都這么富有了怎么就不能幫襯一下。”
這個偷換概念干的漂亮!
“陳明亮單獨接代言,廣告費3000萬,加上幾個隊友,廣告費800萬,這賬算的也太漂亮了!還不如我們直接拿800萬出來分給那些隊友,陳明亮自己還能剩2200萬呢。”
談判不歡而散。
文體之路 第三〇五章 代言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