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名之神 第70章 傳奇法術:(靈媒創造)
巨大空曠的廳堂內,被洋溢的澄澈光芒所充盈。李察德腳下的地面被正在散發熒光的紋路所覆蓋。紋路沿著規整平齊的路線四處蔓延,構成一個個精致復雜的幾何圖形,巧妙地相互嵌合在一起,不斷地往周圍延伸,最終形成直徑達數十米的龐大法陣。
那是曾經的拉斯普欽所使用過、舉行儀式的地方,借由遠古帝國的魔道書召喚魔神的法陣,現在則是被李察德借用。他通過大腦中曾經屬于拉斯普欽的知識,對這一魔法陣進行了些許改造,來達成自己的目的。
拉斯普欽所設計的魔法陣,已經是迄今為止規格最龐大的魔法陣(除去極少數不為人所知的秘傳儀式)之外,因此消耗的材料價值巨大。
李察德在找掌管倉庫的彼得大師要求補充儀式材料后,對方那張圓臉下意識得整個皺了起來,顯然是極為心疼。
這還僅僅是李察德為了改造魔法陣所需要的量,要是從零開始構筑整個法陣,需要消耗的材料化作等值金錢,更是一筆不得了的數字。
當然,因為是巫師領袖開的口,所以彼得·坎貝爾就算心里滴血,也不得不滿臉堆笑地送上來。
……
魔法陣所需要的材料根據規格不同,價值有著高低之分。最昂貴的材料遠超黃金,被稱作“奧秘水銀”。此時在此時李察德面前的法陣紋路中,像水般流淌,卻又有著金屬光澤的流體物質,就是這種最珍貴的材料。
水銀向來在神秘學主義氛圍濃厚的古代有著特殊且崇高的地位。它被認為是煉金工藝中最重要的材料,神圣三元素之一,是一種有著神奇魔力的“金屬”。
無論在西方的煉金術還是中國的煉丹術領域里,古人們對于水銀的態度都有著相似之處。
但身為現代人的李察德卻不一樣,他當然很清楚水銀的本質為何,知道它的用處以及毒性,它與煉金術的目標相距甚遠,更不用說有什么“特別的魔力”。
所以他才會感到好奇:用水銀構筑而成的魔法陣為何會擁有強大的效果?
李察德很快就得到了答案:他被“奧秘水銀”這個名字騙了。
這種流體根本就不是水銀,或者絕大部分成分都不是——真正的水銀僅僅在其中起到了導電中介的作用,也就是“水銀滑環”,是一種昂貴的精密零部件——剩下的主體是現在的李察德難以辨認的復合物質。他懷疑這根本就不是21世紀能見到的材料。
李察德之前的疑問:到底為何通過特定符號和儀式的魔法陣能夠起到作用,現在他起碼已經了解其中一部分原因。
真名小姐為他揭曉了答案:“奧秘水銀”的工作原理是一種特殊的化學計算機,利用離子波的形成和擴散,來模擬一般計算機的運作過程,用離子代替電子,用像果凍般的流體材質作為硅芯片和電路板的代替。
這是在過去的年代就存在的構想,但對于材質和技術要求過高,成本遠遠超過收益,因此僅僅停留在紙面上,并沒有得到廣泛支持,更不用在工業上制造普及。
以儀式材料(奧秘水銀)作為實體計算機的基礎,魔法陣的圖案符號作為在上面承載的信息,李察德相信這就是法陣能起到效果的基本原理,除此之外還有替代終端的人體和魔道書,同樣可以構成儀式的一部分。
……
將原理的解析暫且放在一邊,李察德之所以要使用魔法陣的原因很簡單。因為他需要“魔力”,需要能實現拉斯普欽所擁有的“傳奇法術”的魔力。依靠巫師學徒或騎士侍從是無法完成的,只能借助魔法陣的力量。
而這一過程比自己想象中的更簡單。
他過去的理解存在偏差。傳奇法術更像是一種個人秘藏的知識,一種只有寥寥數人才有可能實現的技術,而不是“一次性施法”的尋常法術,否則傳奇法術和基礎的“火球術”也沒啥區別。
或許有的傳奇法術真的能釋放出比普通火球術大上一萬倍的火球,但其中實現的原理絕不是“提供的魔力更強”這般簡單。
現實不是電子游戲,并不是提供一份能量能實現一份火力傷害,提供一萬份能量就能理所當然的造成一萬倍火力。
能值和數值越高,它背后所蘊含的系統就越復雜,甚至必須使用截然不同的原理和定律才能實現。
總而言之,傳奇法術一旦實現后,對于傳奇巫師而言更像是一種與生俱來的本能,或者說天賦,所以是有可能在低魔力的情況下生效的。
蛇杖就是最好例子。拉斯普欽使用了大師位階的魔力,制造出了大師位階的魔法物品,但原理則仍然是獨屬于他的“傳奇法術”——
[靈媒創造],拉斯普欽是這樣為它命名的。
李察德知道“靈媒”的涵義。顧名思義,它最基本的涵義就是“通靈的媒介”。
在神秘學中,它可以指人,亦可以指物,前者往往出現得更為頻繁。
就像巫師、薩滿、術士一樣,自稱“靈媒”的人,往往都說自己有著與靈體、與另一個世界溝通的能力。他們可以驅使鬼神,讓鬼神附體。
而身為通靈領域巔峰之一的諾維赫·拉斯普欽開發出來的法術,在名字的涵義上就與之密切相關:[靈媒創造]能讓靈體永久“附身”在人或物體的身上,使得對方能借助靈體的全部力量,這個過程就是“靈媒化”。
之所以蛇杖能擁有超越煉金道具的效果——在李察德看來,能夠釋放七種法術的蛇杖更像是一個活生生的心智大師——原因就是拉斯普欽讓一個大師位階的靈體附身在了手杖之上。
李察德立即意識到這一法術對自己的意義;在拉斯普欽的權限系統中有兩份達到傳奇位階的“文件”,一份是傳奇法術[靈媒創造],另一份就是與傳奇位階靈體——[咒靈領主]的契約。
咒靈領主不但擁有高智能,自身的力量亦能媲美同等級的人類巫師。換而言之,假如能想辦法利用[靈媒創造]的法術,讓咒靈領主附身在某件物品或者某個人身上,李察德就能順利掌握傳奇位階的力量!
這就是通靈領域巫師的特殊之處,他們的力量大部分其實都來源于與之簽訂契約的靈體。拉斯普欽亦是如此,他的正面戰斗力主要就集中在咒靈領主之上。
當然,他還掌握了諸如自然領域、咒法領域方向的知識,但能發揮出力量的不會超過大師位階,如果失去了咒靈領主,他在常規戰斗中的優勢就只剩下作為傳奇巫師的魔力了。
一般來說,哪怕像拉斯普欽那樣,擁有傳奇位階的魔力,亦只能承擔一個像咒靈領主這樣的傳奇靈體。要更進一步,或許需要達到像馬里恩·格林那樣的“受膏者”的境界,才能擁有復數契約。
所以,為了增強自身的力量,拉斯普欽肯定是希望能通過自己的傳奇法術,繞過魔力的限制和負擔,以靈媒轉化的方式,來得到第二位傳奇靈體的效忠;這其實和現在苦惱于學徒級魔力、難以發揮出傳奇巫師力量的李察德的想法如出一轍。
現在,想要達成的目標、以及該如何實現這一目標的路徑,都已經清晰明了。但這個過程仍然稱不上輕松:
首先是需要“靈媒化”的素體。最基礎的要求是附身靈體和素體必須在階位上等同。舉例說明,如果要讓一個大師位階靈體在人身上完成附身,那靈媒化的素體起碼同樣需要一位魔法大師;
而且,盡管[靈媒創造]的素體是“人”和“物”皆可,但在實際過程中,讓人成為靈媒所需要耗費的資源要遠遠高于物,需要計算的過程亦十分復雜,因此拉斯普欽一般都會盡量使用物品。
不僅如此,物品不會掙扎,不會背叛,不會脫離自己的控制,這對于冷漠孤僻的巫師領袖來說顯然是更好的選擇。
他的資料庫中還有幾份檔案,是有關于幾個“有幸”成為“靈媒”的巫師。然而他們都不過是拉斯普欽用來完善法術的試驗品,如今已經全都“處理”掉了。
拉斯普欽在下屬們心目中的可怖形象,就是由此樹立起來的——誰都不想因為惹惱拉斯普欽,而成為下一個祭品。
看到這里,李察德不由地蹙起眉頭。不過這種程度倒是還在預料范圍內,反正他早就知道被自己替代的某人是不折不扣的人渣。個人情感放在一邊,拉斯普欽曾經犯下的累累罪行可不會因此改變。
不過,目前的他和拉斯普欽一樣,并沒有讓人來擔任“靈媒化”素體的打算。一方面是棘手程度:李察德還是第一次嘗試使用[靈媒創造]的法術,并沒有信心完成復雜的對人類附體過程。
另一方面,確實將其他巫師選為靈媒的風險會很高,特別是對于他這個冒牌貨來說。
而剩下的選擇就很少了。能作為靈媒化素體的“物”實際上非常稀缺,拉斯普欽嘗試了數十年,也不過找到一種,那就是“魔道書”。
李察德知道其中的原因為何,無非是魔道書和人體有著相同性質;或者反過來說,是人體有著近似于終端的性質。
……而最令人沮喪的是,一般的魔道書根本不可能達到傳奇位階。
當然,這并不是沒有解決方法。拉斯普欽沒有放棄,通過搜集情報,他很快在歷史記載中,尋找到了一種與魔道書性質相似、效果卻強大百倍的物品,那就是黃金時代的遠古帝國流傳下來的方尖碑。
“恐怕這就是他一直都在心心念念想要方尖碑的緣由吧……這對于傳奇巫師而言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至寶。怪不得朗曼·霍爾會如此自信,拉斯普欽對方尖碑的渴望并沒有掩飾,很可能在魔塔高層中人盡皆知……”
李察德這樣想道。
不過,朗曼·霍爾還有其他巫師領袖,應該不清楚方尖碑對拉斯普欽的重要性。對于巫師們而言,它雖然是無價之寶,但更重要的意義是對于某個組織或是團體,對于個體的傳奇巫師而言卻并不是不可或缺的。
這個世界上,只有掌握[靈媒創造]的拉斯普欽,能讓方尖碑發揮出真正不可思議的價值。
要是有人知道拉斯普欽能通過方尖碑掌握兩大傳奇靈體,進一步擁有相當于“受膏者”的力量,朗曼·霍爾絕對不會把方尖碑交給他——至少,不會如此爽快地將它當作結盟的禮物。
現在,方尖碑已經落入李察德的手中。如果拉斯普欽還活著的話,他已經可以著手召喚第二位傳奇位階靈體,想辦法簽訂契約、以及讓它附身在方尖碑上。
但對于學徒來說,還有最后一個問題。
那就是……他的魔力根本不足以支撐讓方尖碑靈媒化的過程。
……
李察德來到閃爍著微光,流動著奧秘水銀的魔法陣前。
在法陣中心的位置,放著兩塊魔道書。其中一本是伊夫林先生交給他,希望能借此制作出一件高等魔法物品;而另一件則是儲存有召喚魔神真名的知識,屬于拉斯普欽的遠古帝國魔道書,擁有迄今為止人們已知的最高品質。
“這就是極限了……”
哪怕是最高規格的魔法陣,只能替代完成大師位階素體的“靈媒化”。
李察德嘆了口氣,結果最終還是在魔力上受到了限制。他就是因為魔力不足,無法真正擁有傳奇巫師的力量,才想盡各種辦法想要繞過限制。
青年忍不住用手指按揉著自己的眉心,簡直有種努力后又轉了一圈重歸原點的感覺……盡管他知道自己已經有了很大的收獲,但卡在最后一步的感覺,卻有種令人抓狂的煩躁。
真名之神 第70章 傳奇法術:(靈媒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