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異管理公司 一千二百八十五章
費這么大勁,網羅罪名,到頭來皆是無用功,秦皇嬴政直接以連坐之法將幕后黑手找出來多好!他費這個勁干啥!“
言崢說完一臉的費解。
彼岸花伸出自己的纖纖玉指,在言崢額頭上戳了一下,恨鐵不成的咬牙說道:“你個豬腦子啊!誰說嬴政網羅罪名做得是無用功啦!他可以將這些罪名變成他的攻擊手段,甚至可能會用這些罪名將對方殺死!“
言崢一臉詫異。
“用刑罰將對方殺死?我怎么聽著就不靠譜呢,眾所周知只有將一個人全控制,才能對其為所欲為,秦皇嬴政想要用刑罰給對方造成傷害,那么首先便繞不過將對方完全控制這道門檻,對方能設下天羅地網,將千金樓變為魔窟,還能召喚出魔嬰,鬼頭飛廉諸多實力強橫的鬼物,其本身實力自然不在話下,秦皇嬴政對付他們恐怕沒那般容易,既然控制不了對方,又何來刑罰一說!“
彼岸花白了言崢一眼,帶著濃濃的嫌棄說道:“你分析起來倒是頭頭是道,可誰告訴刑罰一定要刑具才能實現!”
言崢頓時困惑不已,臉上露出些許迷惘。
“不用刑具,那還叫刑罰嗎?再說了不用刑具,又怎么實現刑罰中的那些諸多處罰?我讀書少,你可別蒙我!”
彼岸花詰笑道:“只要能定下對方罪名,秦皇嬴政便可根據對方罪責大小直接進行處罰!”
言崢大為所驚一臉的不敢相信,隨即驚呼道:“怎么可能!?我都不敢想象這是怎么樣的一種攻擊形式……”
彼岸花微微一笑接著說道:“怎么不可能,十二金人以身花國,在秦國主場內,他
秦皇嬴政言出法隨,擁有無上權柄,將刑罰化作攻擊又豈非什么難事兒
我估摸著到時候秦皇嬴政多會以刑名作為攻擊手段,不過你若想看明白秦皇的手段,還需弄清楚秦朝時的刑名!看在本女王心情不錯的份上,我再好好跟你說道說道秦國的刑名目錄。
第一,死刑。秦朝死刑的種類很多,常用者有戮、磔、腰斬、車裂、梟首、棄市、鑿顛、抽肋、鑊烹、囊撲、定殺等,體現出死刑執行的殘酷性和隨意性。
第二,肉刑。包括墨、劓、斬左右趾、宮刑等。通常肉刑與勞役刑并用。
第三,作刑。即后世的徒刑,是在一定時期內對罪犯限制人身自由,并強制無償勞役之刑。秦朝將大量的徒刑用于軍事設施和土木工程興造。作刑主要包括:城旦舂、鬼薪白粲、隸臣妾、司寇、候,等等,并附加肉刑和髡、耐,分為不同的等級。一般認為,秦的作刑尚沒有關于刑期的系統規定。
第四,財產刑。即對于某些犯罪強制罪犯交納一定數量的財產,以示懲罰。秦涉及財產處罰的刑罰有貲刑和贖刑。貲刑以財罰為主,也有與財產相關的力役罰,使用范圍廣泛,對輕微犯罪者實行貲甲、貲盾、貲徭等。贖刑是繳納一定數量的贖金或提供一定期限的勞役以替代判定的刑罰。秦律規定的贖刑種類很多,從贖耐、贖黥、贖宮到贖死等分不同等級。無錢贖罪者可以勞役折抵。
第五,恥辱刑。秦朝規定有髡、耐等恥辱刑。恥辱刑乃基于古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可輕棄”的觀念,既虧其體,又辱其人。恥辱刑多作為徒刑的附加刑使用,如秦簡中的“髡鉗城旦舂”“耐為鬼薪”,不附髡、耐者稱為“完”,如“完為城旦”。
第六,其他刑。如適用于官吏輕微犯罪的廢、誶、免及收、遷等刑罰。
律法,量刑原則,以及刑名,三者構成了秦國的法律體系,起初的時候我以為秦皇是因為李斯使用律法作為律令攻擊,受到啟發才用律法作為攻擊手段,直到十二金人以身化國之后,我才明白秦皇嬴政所使用的律令法術與李斯的截然不同,李斯的法術還停留在術的階段,十二金人開啟的秦國疆域卻早已具備了法則某些特性,準確來說秦皇現在使用的律令效果,并非秦皇本身的能力,而是十二金人本身攜帶的能力,秦皇嬴政不過是作為使用者,將十二金人的“法”激發出來罷了,他之前所說的每一句都是開啟十二金人法的開關,用符合法門的言詞將十二金人所攜帶的法效果激發出來!“
彼岸花說道此處言崢眼底閃過一抹狡黠的金光,賊兮兮的問道:“秦皇剛才說的那幾句話,我都記住下了,是不是現在我用那幾句,也可以開啟十二金人的法門,激發
律令效果?!“
彼岸花斜了言崢一眼,嫌棄道:“長得丑想得還挺美,你是秦國帝王嗎?你有秦國皇族正統血脈嗎?”
彼岸花每問一句,言崢搖一下頭,兩次搖頭之后,彼岸花眼里的鄙夷愈發明顯,隨后總結道:“那就是咯,你啥也不是,還想開啟十二金人的法門,真是傻小子做春夢長的丑想得到挺美!“
彼岸花這句話傷害不高,侮辱性極強,男人最無法忍受的兩句話,你不行,你長得丑……長得丑排在男人不可觸碰的禁忌第二位!
接連被彼岸花說了兩邊長得丑,這已經不是他異想天開的問題了,現在是他男人的尊嚴之爭!
“小爺我不敢說玉樹臨風貌比潘安,至少五官端正,樣貌堂堂那也是一表人才!你竟然說我長得丑!”
彼岸花被言崢這一頓氣勢洶洶的搶白給鎮住了,過了好幾秒鐘,愣是沒有回過神來!
就在這時,場上風云再度變化。
秦皇嬴政仿佛等得不耐煩了一般,臉上露出幾分煩怒神色,隨后厲聲喝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爾等宵小還不束手就擒!”
話音落下,剛才躲進魔嬰巢穴內的鬼頭飛廉如同產仔的海馬一般,一個接一個的從魔嬰千瘡百孔的身體上蹦出來。
怪異管理公司 一千二百八十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