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一個神 第兩百九十二章,敗
周圍,有幾個騎士或依靠在墻壁上,或坐在石墩上,都關注著這一場比試。
這一場比試的結果,關系到他們未來怎么和雷文相處,怎么劃分利益。
畢竟這只是個子爵領地,領主對領地的開發遠遠沒有達到極限,他們正需要一些合適的戰友來共同開發這片領地。
“你們覺得他怎么樣?”
幾個騎士說著話,判斷著雷文的戰斗力。
“應該不錯,如果是騎士的話,他的年紀有點大了,如果是大騎士,那就還年輕。”
雷文的面龐偏向中年,三十幾歲的樣子,看起來飽經風霜。
對于騎士來說,巔峰的戰斗力也就是四十歲之前。
對于大騎士來說,斗氣能夠保持住六十歲之前的巔峰戰力,哪怕是老去,也能夠憑借斗氣發揮出巔峰時候的十之三五。
如果是騎士長的話,提煉出生命能量,掌握歸還之法,哪怕是到死的那一天都還可以保持巔峰戰力。
所謂巔峰戰力,也就是人體最巔峰的時候,想要突入下一個境界,那就得趁著還年輕,還處于巔峰就突破。
不是沒有年老還能成為大騎士甚至騎士長的例子,而是一旦跌下巔峰,體的暗傷就會在短時間內爆發出來,要人命。
對于騎士來說,特別是流浪騎士,體的暗傷就是隱藏在體里的炸彈,一旦跌落就要命的那種。
不論臺下的騎士們怎么猜測,臺上的兩個騎士緩緩的開始轉著圓形。
騎士的戰斗大開大合,更多的技巧與戰術都應用于馬背上,但作為騎士,應該馬背上能沖鋒,地面上能搏殺,水里面能撲騰,相當于中世紀的特種兵。
疊著最厚的甲,有著最強的體,最剛醒的意志,最強盛的氣勢,最威風的沖鋒。
在地上打得過戰士,弓比得上手,跑步能跑過步兵,耐力比得上鬣狗,這就是騎士。
“哈——”
兩個人腳步一停,然后向前一奔,四個巴掌啪的一聲就拍在了一起,發出清脆的聲音。
巴掌握著巴掌,手指掐著手指,兩個人就這么開始角力,臂與膀,腰與椎,與胯,腿與足。
兩個騎士的渾都緊繃著,不時的向一側使勁,再調轉力量向另一側,用這種突兀的方式破壞對方的重心。
砰——
兩個人的頭錘撞在了一起,發出沉悶的聲音,就像是兩個老南瓜撞在了一起。
“啊……”
光頭騎士齜牙咧嘴,渾的肌緊繃,超越了普通人的體素質足以讓他掀翻比他高出一個脖子的高頭大馬,也可以把兩百斤的大石頭舉著玩,也可以將普通人提著跟娃娃一樣丟出去。
但是現在,他掀不動雷文的體,這個騎士就像是腳下生了根一樣扎在了地上,任憑他怎么使勁也掙不開。
雷文也是一副吃力很深的樣子,兩只手微微顫抖,與肩膀平齊,不住的和這個光頭騎士角力。
一個呼吸,十個呼吸,二十個呼吸過去了,光頭騎士呼吸稍稍有些裹亂,雷文眼神一動,作為爆發型的兵種,他快堅持不住了。
又過了三個呼吸,光頭騎士的呼吸已經明顯影響到了體的運作。
“喝啊——”
雷文一聲輕吼,腳下猛然使勁,腳掌下的靴子突然崩碎了線,幾根抓鞋底抓得緊緊的腳指頭都一一的露了出來。
他一個踉蹌,不由得后退了兩步,喘了口氣,“你贏了。”
光頭騎士長長的出了口氣,又深深的吸進去,看向雷文的神色就親近了許多,“雷文騎士,厲害。”
他向雷文豎起了大拇指,在騎士們的眼中,每只手的五根手指都有著自己的作用,大拇指吃力最大,也就預示著最強,小手指作用力最小,也就預示著最弱。
在向他人豎起大拇指的時候,是在贊嘆與認可他人的強大,反之,豎起小手指的時候,則是在鄙視與輕蔑對方的弱小。
“這次是我占了裝備的便宜,那個誰,把我那雙新靴子取出來送給雷文騎士。”
光頭騎士大手一揮,豪氣的將一雙皮質的新靴子送給了雷文,既顯得了他的大氣,顯出了他作為勝利者對失敗者的鼓勵。
雷文微微一笑,崩碎的鞋子是他故意為之,現在的場面也是他稍加引導的結果,“多謝斯考特騎士,我正需要這個。”
在其他騎士眼中,自然知道他沒有盡全力,也不會輕視他。
在斯考特騎士眼中,他自稱是大騎士下第一騎士,雖然險勝,但至少沒輸,面子也還在。
雷文的目的達到了,既展現了力量,也沒有得罪人,還意外的收獲了一雙新靴子。
不出意外,這場比試的消息帶給了雷文不少的幫助,騎士們對他的態度也親近了許多。
在二層的餐廳里,雷文坐在末尾第二的位置上,吃著燉爛的糊糊,里面有煮爛的絲,有成了糊糊的土豆,也有綠色的菜葉。
這些食物用金屬的大盆裝得滿滿的,可以吃個大飽,那盆子有小半個洗臉盆那么大,看起來確實震撼。
領主沒有說話,騎士們自然也沒有說話,而是唏哩呼嚕的發出愉悅的進食聲與餐具的碰撞聲。
雷文也吃的很香,雖然這并沒有自己做的好吃,但并不妨礙他與騎士們打成一團,做出自己流浪騎士份該做的行為。
吃過飯后,他就向著隔壁的房間走,他該換盔甲了。
兩個侍從早早的穿上了皮甲,在房間里等候,他的暗啞色盔甲上面干干凈凈,正等待著主人的穿戴。
與之一同放在邊上的,還有一雙嶄新的皮靴,厚重,結實,就足夠了。
雷文伸出手,像是個十字架,任由侍從忙活上下,給他穿戴上盔甲。
“您的甲太重了,恐怕一般的馬都跑不了多久。”巴頓忍不住說道,眼中帶著深深地羨慕。
“沒關系,我的馬有龍的血統。”雷文毫不在意的說道,明明說的是實話,落在侍從的耳中像是一句笑話。
在這個時代,血統這種東西,貴族講究越純越好,而怪物則講究越混越好。
吹噓自己的馬擁有惡龍的血脈也不是他一個人的說法,而是很多騎士都會以這樣的方式來標榜自己的強大與不可戰勝。
我成了一個神 第兩百九十二章,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