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娛之華麗的逆襲 215 屋漏偏逢連夜雨
說起來林俊秀以作家份合作的出版社分別是文藝秋出版社和講談社打的算盤就是這兩家出版社的《周刊文》和《FRIDAY》不會對自己下手,但是果然成年人的時間只看利益,《FRIDAY》為了自己的利益還是選擇了報道林俊秀的世緋聞。而與之相對的則是《周刊文》繼續保持沉默,仿佛真的要力林俊秀到底。
林俊秀想了想,也大概明白兩家雜志的選擇了。在文藝秋出版社內部,雜志部門幾乎是依存于圖書部門,雖然《周刊文》和《文藝秋》兩本雜志相對獨立一點,但也不能太超脫,所以自然要看圖書部門的面子。而講談社內部的圖書部門和雜志部門則是分別獨立,所以《FRIDAY》就不用那么在意圖書部門的意見。
而且《周刊文》和《FRIDAY》的報道風格不同,如果要報道丑聞,那么《周刊文》追求的是萬無一失的“石錘”,一定要將當事人錘死在恥辱柱上的那種;但《FRIDAY》就只追求驚悚便可以了。故而在報道娛樂新聞的時候,《FRIDAY》的公信力不及《周刊文》。
不過雖然《FRIDAY》參與了報道,但是講談社方面還是給了林俊秀一個小小的面子,那就是沒有安排旗下的旗艦雜志《周刊現代》參與報道。《周刊現代》是本銷量第三的雜志,僅次于朝新聞社的《AERA》和《周刊朝》。至于《周刊朝》則是排名第十。
在《FRIDAY》參與報道之后,富堅秀明和林俊秀的故事立刻發酵成全國人民都知道的事,同時在網絡上也成了非常門的討論話題。不僅博客本網和Alo上有大量的文字在發表各自的看法,同時在5ch和雅虎本社區里也有非常烈的討論。
不過網絡上的意見和雜志上的讀者看法卻有著迥然不同的觀點,雜志讀者通常認為富堅秀明雖然有錯,但畢竟是林俊秀的父親,現在富堅已經如此潦倒,那么已經薄有資產的林俊秀就應該盡到一個兒子對父親的贍養義務。而網民的觀點則激進得許多,在他們看來,既然富堅秀明當年選擇了拋妻棄子,那么他就沒有資格再回來尋找這對孤兒寡母。他們覺得,如果富堅秀明有為男人的自尊就應該遠遠地離開林俊秀母子,而不是對著媒體訴苦并乞求原諒,最后明里暗里要求介入到林俊秀母子的生活里。
網民們不傻,他們看出了富堅秀明的齷齪想法。一旦富堅秀明回到林俊秀母子的生活,那么按照本的習慣和法律,富堅就勢必成為林俊秀一家的戶主。屆時,不僅林俊秀母子的所有資產都會被他接管,連林俊秀的經紀合約都會被他拿捏。
當事涉及到林俊秀的經紀合約和一系列知識產權的代理權問題時,杰尼斯事務所、索尼唱片、TBS電視臺、東寶公司和電通都開始坐不住了,紛紛要求召開一次聯合會議,共同商討如何應對這件事。作為關系最為密切的索尼唱片和TBS電視臺已經表示可以出借自己公司的律師協同杰尼斯事務所的律師為林俊秀提供最專業的法律服務。
看到自己后的勢力開始行動起來,林俊秀這才長長地舒了一口氣。這些年其實他一直小心翼翼地維護著自己的利益網,甚至不惜以自己吃虧為代價,努力讓自己所在的利益集團能夠更加龐大。雖然這一切不是為了今天這件事而謀劃,但是也算是歪打歪著,他們的介入讓林俊秀的壓力頓時減輕。
大家訂好時間,就連同律師團一起開會了。雖然林俊秀是當事人,但是整個會場就屬于他最沒有發言權。這也就是為豆的悲劇了,別看豆多紅多風光,說到底就只是娛樂圈的一個產品或一個品牌而已。如果你還有價值,那么老板們還是愿意為了維護你做點事的。可一旦你沒有了價值,那就跟一雙破鞋一般,丟了你還嫌你有味道呢。很顯然,林俊秀不僅有價值,而且非常有價值。
雖然杰尼斯事務所和林俊秀的關系總是若即若離,但是事務所高層不傻,只要林俊秀這桿旗幟還在事務所,那么杰尼斯事務所的金字招牌就會更加熠熠生輝。并且人家林俊秀能寫歌又能制作電視節目,還能拍電影電視劇,人家隨便帶著事務所的藝人飛就能一飛沖天了。因此,杰尼斯事務所肯定是鐵了心要給林俊秀站臺。
索尼唱片也一樣,雖然索尼唱片只是林俊秀的唱片代理發行商,也就是拿個10左右的抽成。但是奈何人家林俊秀的唱片能賣啊,不僅在本市場動不動就是百萬銷量,也是少數能夠在韓國和大中華地區也賣出銷量的偶像歌手,最近人家還去開拓歐美市場,成績也還算亮眼。面對這么一棵搖錢樹,索尼唱片肯定不會容許有人來挖樹根。
東寶和TBS就很好理解了,他們都是很看好林俊秀未來的發展,而且說實話,如果林俊秀純粹只是導演或編劇的話,現在的丑聞壓根就影響不到林俊秀,所以東寶和TBS一方面抱緊未來的大腿,一方面可能心底還暗搓搓的想,趕緊將林大導演從豆這條邪路上逼)回來吧!
至于電通公司,作為全本最大的廣告代理商,再加上本影視制作的特殊,所以電通在影視制作行業里有點類似美國傳奇影業的感覺,就是專門給廣告品牌上牽線組局來投資贊助影視作品。他們和東寶、TBS一樣,在林俊秀上嘗到了甜頭,肯定不會讓林俊秀倒下。
而對林俊秀來說,有電通這樣的龐然大物入局是最好的。電通對本電視行業的影響力有多大呢?哪怕是本電影電視圈已經混出頭的資深影后視后們都以嫁給電通的中層干部為榮。由此可以一窺電通在娛樂圈的影響力了。
“林先生,我們想確定下,富堅秀明和媒體所說的話,到底有多少是真實的?”律師團的首席律師小心翼翼地問這林俊秀。
如果只是單獨面對林俊秀,他或許沒有這么大的壓力。但是在場的其他人來頭實在是太大了,不說打個噴嚏就讓本跳三跳,但是讓本娛樂圈跳一跳還是沒有問題的。
“很抱歉,林先生,很多事我們都必須知道最真實的一面才行。”
“沒有問題,其實富堅秀明的出現對我來說沒什么,只是他讓我母親非常不舒服。”林俊秀其實在心底對富堅秀明的擔心幾乎沒有,他的資產都在避稅港注冊的公司手里,而他如果真的被逼)得在娛樂圈待不下去了,轉行幕后又不是沒有飯吃。
“就我從我母親那里得知,富堅秀明應該是我的父親。當然,如果我母親拒絕作證的話,對方也是沒有辦法證明的。除非,他能申請到對我進行強制的DNA檢測。至于他和我母親的那段交往經歷,我母親表示有真有假。至于說什么他是為了追求夢想而離開我母親的說話就純粹在騙人了,他完全是始亂終棄我母親。
據我母親說,他是要會東京和一個富家小姐結婚的。但是他最后為什么進了監獄,我母親就不知道了。無論是我母親的說法還是我小時候的記憶,富堅秀明都沒有出現過。這點可以聯系我就讀過的幼稚園、小學、初中和高中,統統都是我母親出席的家長會。
并且我母親這些年來的鄰居和同事都可以證明我們母親是以單媽媽的份養育地我。至于說什么我們遺棄他,嚴格來說,是他事先拋棄的我們才對。”
“從法律上來說,林先生和您母親是非常有利的。但是,我們現在面對卻是大眾輿論。”作為首席律師,他除了是法學博士之外,同時還進修了大眾傳播學和社會心理學,因此他才被高薪聘為首席律師。
“本是一個‘父權’非常嚴重的社會,甚至在十年前,哪怕嫌疑人是為了自保而殺害強、監自己的長輩都會被處以非常嚴重的刑罰。因此,社會輿論肯定是對富堅秀明有利的。不過相較于刑法來說,本的民法倒是沒那么多奇葩規定,因此對方的意圖也很明顯,就是利用輿論逼)迫我們接受庭外和解,所以對方還是來求財的。”
“我并不想給他錢,一分錢也不想給。”林俊秀說道,“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和無休無止的下一次。惟有讓他知道我是一毛不拔的鐵公雞,他才會徹底死心。”
“其實我們可以通過一些協議限制他接下來的行為。”有人提議道。
“對方明顯就是那種不會遵守規則的人,我們的和解協議對他有意義么?”林俊秀反問道。“就算我最后能將他弄進監獄,但只要他不死在監獄里,我就還有被敲詐下一次的風險。如果他死在監獄里的話,那輿論對我只會更加不利。因此,我寧可這次遭受一些輿論上的損失,我也要將事徹底解決掉。總之,我是一分錢也不會給他的!”
“我也贊同林先生的看法。”首席律師說道,“在法律上,我們是必勝的。至于在輿論上,既然在座的有這么多專業從事傳播行業的大拿,我想你們比我更有辦法吧?”
輿論風向從來都是被意見領袖帶著走的,現在還不是網絡時代,因此電視臺和報紙雜志可以影響很多人的看法。如果真要打媒體站,富堅秀明只會慘敗。說到底,輿論戰玩的就是資本,而富堅秀明能有多少錢?他那點資本連五大商業電視網的大門都進不去。正因為知道全國級媒體不會跟著富堅秀明起舞,林俊秀才有把握在輿論戰上一招擊斃富堅秀明。
不過事往往不會順著主角的想法向前發展,否則作者就沒辦法拖稿子,從讀者手里騙錢了。因此富堅秀明當然不會那么容易倒下,在他的后,還有萬惡的作者在陪著他一起戰斗!就在林俊秀覺得自己一切都朝著自己有利的方向發生時,小石孝樹卻告訴林俊秀一個非常糟糕的消息,那就是朝電視臺的晨間新聞節目《スーパーモーニング》將對富堅秀明進行一場長達10分鐘的專訪。《スーパーモーニング》是一檔從1993年就開播的晨間新聞節目,不僅在朝臺,在全本的晨間收視率都是非常優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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