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能臣 第一章荒野求生
<<一片荒蕪的原野上,春季的嫩草已經長得有一指高了,不時有兔子、草鼠從隱蔽的洞穴中竄出來忙著覓食,補充這一冬來的消耗,而天空中盤旋著的老鷹也在用銳利的眼睛尋覓著自己的那份食物,物競天擇,弱肉強食本就是最基本的大自然法則之一。
蕭逸醒了,正坐在這片原野中愣愣的發呆,看著眼前不可思議的一切。
“什么情況?挨雷劈了……做夢?嘶……不是,掐一下手臂很疼的!”
蕭逸,男,28歲,模樣還算有點小帥,只是皮膚微黑,典型的雙子座性格,善惡極其分明,遇事容易走入極端,本來是一名普通的北京上班族,平生三大愛好,一;喝酒,且海量驚人;二,看書,尤其喜歡經史;三;跟所有男人一樣,喜歡美女,可惜因為是個窮絲,所以這個愛好一直沒能實現……
昨天是發工資的日子,蕭逸和幾個同事去酒吧慶祝了一下,上半夜大家舉杯狂飲,下半夜各自回家,趴在上狂吐不止,苦膽都吐了一地……
每次喝醉吐酒,蕭逸都會指天發誓,“下次再也不喝酒了,再喝就挨雷劈!”
不過男人戒酒的誓言,往往就跟吃大白菜一樣……
這次又是如此,蕭逸趴在上吐的小臉都發綠了,一邊捂空痛的胃部,“一邊指天發誓,再喝酒就挨雷劈……”
“咔嚓!……”
話音剛落,一道黑色的閃電橫空而來劈在蕭逸身上,瞬間出現一個放佛能吞噬萬物的空間黑洞,當一切恢復平靜時,完好無損的待在那里,人卻消失了!
“空間錯位?”看看周圍,蕭逸懷疑自己被那道該死的黑色閃電卷入空間亂流,傳送到一個不知名的荒野中了,“用自己28年的人生經驗做保證……哇?不對,現在貌似連28年的人生都沒有了。”
站起來想活動一下身體的蕭逸悲催的發現,自己身上已經變成一條條的破爛的衣服變大了,準確的說衣服并沒有變大,是自己的身體變小了。小了兩號的手掌變的粉嫩白皙,細了兩圈的胳膊,還有變得不足二尺的腰圍……總之一切都變得小了。
呆愣了好一會后,粗大的神經線條還是讓他接受了眼前不可思議的一切,鎮靜下來后,蕭逸仔細的檢查了一下情況,身體除了變小之外沒有任何的不適,也許是那道黑色閃電的原因,自己眼睛和耳朵反而變得更加靈敏了,整個人像是充足了電一樣,精力異常的充沛。
衣服是全毀了,只能像破麻袋一樣的套在身上,頗有點行為藝術的感覺。從懷里摸出錢包一看,全變成焦炭了,里面的身份證,駕照,還有昨天剛領的幾十張毛爺爺全都毀了……
“悲催的,哥破產外加成黑戶了?”看著能證明自己身份來歷的東西全毀了,蕭逸無奈的苦著臉說道。
人都有求生的本能,好死不如賴活著呀!
看了看四周,這是一片丘陵地帶,茂密的草場,稀疏的樹木,從上面的灌木叢可以判斷出大概的方向,向陽的南面植物長的總是比較茂盛,這點基本的常識蕭逸還是有的,必定是看過幾十集的荒野求生。
有了基本的方向判斷以后,撅了一根幼兒手臂粗細的小樹當作木仗,蕭逸決定向東走,至于為什么向東,很簡單,一路向西那是去朝拜如來佛祖的方向,一向相信宿命論的蕭逸,還不想這么快去西方極樂世界。
荒野之中毫無道路可言,只能深一腳,淺一腳的往前挪行,只顧向前走的蕭逸卻沒注意到,不知何時,一條黑色的身影慢慢的跟在了他的身后……
走出一段路程以后,一條清澈的小河出現在眼前,望著清澈見底的河水中游弋的各種魚類,早就腹中空空的蕭逸高興的飛奔過去,先用手捧著猛灌了幾口水,緩解一下干燥的喉嚨……
“水不衛生?還管得了那么許多!這環境你還想喝衛生達標的天然水?再說了,現在超市的賣的各種礦泉水、純凈水、天然水又有幾個是衛生達標的,這河水里能有魚類游動,起碼是天然無害的吧。”
灌了個水飽,又清洗了臉和手以后,在清澈的河水中蕭逸看到了一張陌生又熟悉的臉,熟悉是因為這絕對是自己的臉,而陌生是因為這不是28歲的自己,看著那白皙而又偏瘦的面孔,摸摸嘴唇邊剛剛長出一點的絨毛,回想一下初中時期自己的模樣,一個記憶中的影子和現在河水中的影子完全重合在了一起。
“天呀!地呀!神仙妖怪呀……
“這是返老還童了嗎?幸好只是被黑色閃電劈了一下,只年輕了一半,這要是被劈上兩下,那還不直接變成單細胞小蝌蚪啊!不過時間逆流總比時間順流要好得多,大不了回去以后重新上初中,再考一次大學。”正在蕭逸胡思亂想,哭一陣笑一陣不知所措的時候……
感覺一陣微風從臉旁輕輕吹過,空氣中帶著春天里特有的青草的芳香,還有一絲洪荒時代的味道,而洪荒時代是危險的!
現在蕭逸就感覺到了一絲危險,變得特別敏感的直覺告訴他這絲危險就來自身后方,猛地轉身,銳利的目光一掃,赫然發現在離河岸不遠的灌木中,一只潛伏在哪里的黑色動物正虎視眈眈的看著自己,一邊看,還一邊流著口水。
狼,絕對是狼,以前經常逛動物園的經驗告訴蕭逸,勻稱的體型,修長的四肢,頭腭尖形,顏面部長,鼻端高出,耳尖且直立,還有哪綠油油的眼中射出的寒冷、饑餓和瘋狂的目光都在告訴他,這絕對是一頭狼,一頭吃人的狼!
腿在顫抖,胳膊在顫抖,心臟也在顫抖,見過狼,可沒見過籠子外邊的狼,巨大的恐懼迅速籠罩了全身,短寸的頭發都根根立了起來,甚至剛喝飽水的胃因為強烈的恐懼感都開始產生了痙攣……
恐懼,是人類的一種心理活動狀態;而在強烈的恐懼下人通常會有兩種表現。
一是。變得懦弱,徹底放棄抵抗,把生命完全交給別人處置,這就是為什么在戰爭中有那么多的俘虜寧可老老實實的被殺戮、活埋也不選擇抵抗逃跑的原因。
二是,變得強悍,巨大的恐懼會激發出人性中兇悍的一面,人類的祖先原本來就是在洪荒時代中噬毛飲血的拼殺,不嗜血的人類早就被殘酷無情的大自然淘汰了,所以在人類的血液里流淌著比野獸還要瘋狂的因子。
具考證,原始社會早期的人類女性不會嫁給沒有殺過人的男人,因為在那種惡略的生存環境中,只有最強悍的男人才能活下來,嗜血殺人一度是男性娶老婆的硬性指標。
現在,蕭逸就處在第二種狀態中,巨大的恐懼刺激出強烈的求生本能,身體中從祖先那里遺傳來的嗜血、勇猛的因子開始覺醒,讓他那雙微紅的眼中開始發出瘋狂的光芒,血液中殘存的酒精和靈魂深處爆發出的勇氣讓顫抖的雙腿重新變得堅定無比。
冷靜下來后,蕭逸迅速開始分析雙方的力量對比,對方是一只很少見的純黑色巨狼,比自己以前在動物園見到的幾乎大了兩倍有余,不過它卻受了傷,腹部上有一個血淋淋的傷口,看來不久前被什么利器重創過。估計跟了自己一路了,因為還不了解獵物的情況,所以狡猾的黑狼沒有貿然的發動攻擊,可饑餓卻驅使它一路跟隨自己。不能跑!絕對不能跑!在空曠的原野上,人是無論如何也跑不過狼的。分析著眼前的利弊得失,蕭逸縝密的思維開始發揮作用。
狼剛熬過冬天,瘦骨嶙峋而且帶著重傷,自己雖然變小了,身體卻毫發無損,身體狀況上蕭逸勝。
狼有鋒利的牙齒和爪子,而蕭逸手無寸鐵,只有身上穿的破爛衣服和右手的木棍,裝備上,狼勝。
狼有豐富的獵殺經驗,而自己平時也很喜歡體育運動,上學時也數次接受過軍訓,雙方算是平手。
算來算去,蕭逸覺得雙方是五五開的勝率,不過人類的智慧會幫助他取得最終的勝利,智慧才是人類最強大的武器!
人在思考,狼也在思考,狼的戰術是緊緊跟著獵物,慢慢壓迫,追逐,讓獵物在恐懼的逃跑過程中喪失掉最后一絲力氣,然后用鋒利的牙齒給獵物補上最后致命的一擊;發現獵物變得警覺后,黑狼向前走了幾步,意圖施加更大的壓迫感,狼性亦狡!
“既然不能跑,那就只能拼了,來吧,畜生!看誰才是真正的猛獸!”蕭逸咬著嘴唇低吼著。
決斗的場地很重要,要想限制惡狼速度上的優勢,就得選一塊對自己有利的場地,如果沒有對自己有利的,那就找一個對雙方都不利的地方,抵消對方的優勢。
“而河邊的泥地就是現在最好的選擇,泥水里,人行動不便,你個帶毛的畜生更行動不便,完全可以限制狼撲躥的速度,而在水里自己還有著身高的優勢,”看看身邊最深處達到一米左右的河水,蕭逸心中有了定數。
還有就是武器,刀子是沒有,大塊的石頭河邊也沒有,橢圓的小鵝卵石?那純粹是開玩笑。手中堅硬的木棍成了唯一的武器,不過一會肯定是近身肉搏,一寸短,一寸險!
“咔嚓”,果斷的踩折木棍,手中只剩下二尺長的一段,露出還算鋒利的木叉缺口。
身上的衣服也全脫了下來,“暴露了怎么辦?去吧,命都快不要了,還要什么臉?”
把破衣服布條全纏在左臂上,又緊緊的打了個死結,這就是蕭逸的計劃,一會用左臂來吸引狼的攻擊,就可以保護咽喉等要害,然后用右手的木叉攻擊狼受傷的軟腹,剩下的就看誰命大了,看著不遠處的惡狼,蕭逸開始慢慢退到水邊……
“來吧,是生是死,就在今天…………”
大魏能臣 第一章荒野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