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奮斗俏甜妻 第1077章 辦法
金秀梅被這個瘋女人氣的不輕,更是將自己的孫子好好的抱緊,她冷聲道:你就是出十萬,我也不可能把孩子賣了!
金秀梅可不管程紅婆婆的臉面,直接扯著嗓子就喊了出來。
整個病房幾乎都能聽到金秀梅的聲音。
聽見這句話,季安寧眉頭立即皺了起來,她坐起身子,往外看著金秀梅和范敏抱著孩子進來,她道:媽,怎么回事?
季安寧就是不問也猜到是怎么一回事了。
她冷眼瞪著程紅婆婆,這個女人,竟然打她孩子的主意?還想買她的孩子?
程紅不可思議的看著自己的婆婆,她竟然要買別人的孩子
媽?你能不能別胡鬧了!你要是不心疼你孫女,孩子我自己養!用不著你養!程紅現在傷口縫合都沒有抽線不能動怒,雖然程紅也不想要生個兒子,可她也沒有辦法,誰讓她生了一個女兒。
這個女兒她就是不想要,也是她自己肚子里掉下來的肉。
程紅婆婆聞言卻是變了臉色:我還不是為了程家著想,你自己沒本事怪誰。
程紅婆婆被這一道道的目光盯的也不自在,她將孩子放在嬰兒車里,這個病房更是一刻都待不下去。
她先怒氣沖沖的離開了。
而程紅婆婆離開醫院之后,先找了一個電話亭給自己兒子打了電話。
程明超坐在村支干部的辦公室內,他道:媽,您不是在醫院照顧小紅了?是不是小女紅有什么問題了?
程紅婆婆冷笑一聲:她能有什么問題,倒是把我差點氣的半死,兒子,你還留不留后了?這這是打算讓咱們老程家后繼無人?
程明超皺了眉頭:媽,這事我能怎么辦?這不是也沒有辦法嗎?再等等吧,或許過幾年政策就變了。
怎么沒有辦法!程紅婆婆是想起一出是一出,她怎么也不能看著程家斷了后,程父現在都已經被氣的連醫院都不過來。
這個家也只能她來想辦法。
程明超自然是想要兒子的,他聽到自己母親說有辦法,他凝神道:什么辦法?
這個孩子咱不要了,你放心,媽會給她找個好人家的,不會讓她吃了苦,我知道你和程紅有感情,你們努努力,再生一個,肯定是兒子。
程明超蹙眉:小紅要是知道了,她肯定不愿意。
你多勸勸她,她難道不想要兒子了?你就別操心這件事情了,媽來找人家,你現在就去給程紅辦理轉院手續,咱不能再這個醫院待了。
剛才在病房里鬧出了那么大的丑聞,程紅婆婆也沒臉待下去。
電話那邊的程明超猶豫了,媽,到底也是我和小紅的孩子,你可一定要給她找個富裕的人家啊,錢咱們也可以出。
程明超心動了,也確實只能將希望寄托在下一個孩子的身上,如果不這樣做,他和程紅根本不能要二胎。
放心吧,我已經找好了,都談妥了,他們家庭還不錯,做生意的,生了兒子以后就多年未育,正好想要個閨女呢,你就別操心了。
程明超和程紅婆婆商量了幾句:那…就好…那我下午給程紅辦理轉院手續。
程明超掛了電話,等下午就去醫院給程紅辦理了轉院手續。
程紅還被蒙在鼓里,看見自己男人突然到了醫院,她都有些淚目,她生氣的道:明超,是不是你媽給你打電話了,真不是我要和她吵架,是她事情做得太過分了!
程明超給程紅收拾東西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了。
他輕輕安撫了幾句,小心的將孩子抱在懷中,表情凝重,仔細看了好一會兒,才回頭將孩子抱給了程紅婆婆,他嘴上道:媽,您先出去等我們吧,我們收拾收拾。
程紅還躺在病床上:收拾什么?我還不能出院呢。
季安寧則是安安靜靜的看著他們,想來也是,出了這樣的事情,他們也該不好意思待在這里了。
只不過季安寧明天就要出院了,他們又何必讓程紅遭罪轉院。
季安寧微微搖頭,收回了視線。
那邊程明超低聲道:媳婦,我已經辦了轉院手續,咱們不再這個醫院了。
程紅吃驚的看了一眼程明超,但心下又一想今天自己婆婆鬧出的事情來,還真別說,看見季安寧,她都不好意思抬頭。
這罷,程紅別沒說什么,聽著程明超的意思,答應轉院了。
臨走之前,程紅十分難為情的與季安寧道:實在不好意思啊,今天給你們造成了這么大的麻煩,孩子沒受驚吧。
季安寧搖頭,她不反感程紅,反而還同情程紅,她道:沒事,你也注意身體。
顧長華從部隊到病房,正好就是看見了程明超帶著程紅離開的這一出戲。
他稍稍和程明超點了頭,和他擦身而過,走到季安寧身邊,有些不解:他們不是剖腹產剛生完孩子,怎么這么快就出院了?
金秀梅冷聲道:走了好!他們要是不走,我心里也不踏實,兒子你都不知道,他們那家人,竟然還想要買咱家的小九,還出一萬塊,咱家小九何止一萬。
這會兒,藍玉已經離開了,就只剩下方玉枝了。
方玉枝也被下午那一出驚的不輕,她道:這世界之大,真是無奇不有,怎么還有這樣的人,真的是太可笑了。
顧長華也沉了臉色,他扶著季安寧的肩膀,又看了眼睡著的孩子:你們沒事吧。
沒事,這兩個小家伙更是什么都不懂,吃了就睡了,幾乎一天的時間就都在睡覺了。季安寧盯著兩個可愛的小家伙看看,眉頭舒展。
季安寧回頭又看向顧長華:對了我明天上午就出院了,家里都收拾好了吧。
顧長華點頭:都收拾好了,今天晚上我不回去,在這里陪著你,明天和你一起回。
顧長華坐定了打算,又和兩位長輩道:媽,你們晚上不用留在醫院了,今天你們也累了一天了,回去好好歇著吧,我來照顧就行。
重生奮斗俏甜妻 第1077章 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