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炮灰不傷悲 第二百四十一章 黑暗料理-無罪1
從前,有個小姑娘,她有兩個妹妹,有一天,其中一個妹妹掉河里淹死了。
就有朋友很惋惜的說,“真可惜,那么可愛的女孩子,當時死的是另一個就好了。”
小孩子呀,真是天真又殘忍呢。
因為天真,所以不覺得自己的話有多殘忍。
長大了再想起,呵,細思極恐。
李佳怡不是那個殘忍的小孩。
但發生在她身上的事,要殘忍一萬倍。
那是一個夏天。
很熱。
因為家里要裝修新房,也沒時間照顧她,就打算把她送回農村老家。
加上爺爺奶奶也很久沒見到小孫女,想得慌。
臨走之前,李父李母也很舍不得女兒,就這么一個寶貝疙瘩,就給她買了很多東西,吃的穿的用的玩的,裝了一大包。
把她送到老家。
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就走了。
走前,還再三囑咐兩老,孩子喜歡什么,不喜歡什么。
各種。
一步三回頭的離開。
李家兩老對李佳怡很好。
寵溺。
就這么一個孫女兒,自然要疼的。
國家又不許生二胎,就是想孫子也沒辦法。
其實小女孩也很可愛。
白白嫩嫩,嬌嬌軟軟,特懂事。
李奶奶最喜歡的事情就是給小孫女扎好看的辮子,做漂亮的小裙子,還有做各種好吃的東西。
時間過得很快。
一轉眼,暑假就要過完了。
李佳怡的父母已經說好了來接她的日子。
就在這時,出事了。
李佳怡不見了。
失蹤了。
到處找人都找不到。
村里都在幫忙。
李奶奶哭得幾次暈過去。
就這么個寶貝孫女,在她眼皮子底下就丟了,怎么跟兒子兒媳交待呀。
都在猜。
是不是被人販子拐跑了。
不是沒有這樣的事。
小孩子嘛,很好騙的,隨便拿顆糖就哄走了。
找了三天,都沒找到人。
很多人心里就有數了。
可能真的被拐走了。
李父李母知道這個消息,都要瘋了。
連假都來不及請,匆匆忙忙的趕到老家。
短短三天,李爺爺李奶奶看上去像是老了十幾歲。
一見到他倆,李奶奶就大哭。
說對不起他們,把個好好的孩子弄丟了。
李母當即整個人都崩潰了。
傻了。
直說不可能。
但孩子沒了就是沒了。
李父還算是清醒,馬上打電話報了警。
警察來得很快。
畢竟丟了孩子是大事。
就各種調查。
村里有沒有來陌生人呀,孩子最后一次見到是在什么時候在哪里呀。
等等。
但沒用,還是沒找到。
都在可惜,老李家那小孫女長得多水靈可愛呀,這下要吃苦了。
孩子找不到,李奶奶整日哭泣,李爺爺也變得沉默寡言,每天天不亮就背著口袋出去找人,天黑透了才回來。
李父李母也找。
下了班就去發單子,到處問人。
兩個人瘦了一大圈。
心力交瘁。
本以為都找不到了。
就在某天,突然接到警察局打來的電話,說孩子找到了,但要兩人做好心理準備。
李父李母心里一咯噔,都有不好的想法。
李父摟著李母的肩膀,安慰她,“沒事的,可能是受了傷,孩子回來就好。”
李母點點頭。
是啊。
回來就好。
大不了他倆再努力一些,養孩子一輩子。
就去了。
但沒看見人。
李母就著急了,問孩子呢。
警察看了她一眼,眼睛里都是同情。
就說了。
孩子是找到了,但,不好。
“很遺憾,我們找到她的時候,已經死了。”
李母:……
眼睛直愣愣的盯著警察。
“你……你說什么?”
李父也艱難的扯出一抹笑,“警察同志,這可不能開玩笑。”
怎么能是死了呢。
明明是被人販子抱走了啊。
警察就說了。
其實也不是他們發現的,是一個老鄉,打算給地里的菜淋點糞水,結果,就舀出來一只胳膊。
還以為是什么東西呢。
走近一看,差點沒被嚇死。
胳膊呀。
當即就嚇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尖叫,然后連滾帶爬的跑了。
跑一路喊一路。
殺人了殺人了。
之后就是報警。
警察馬上派人去現場。
從那個糞坑里,一共撈出二十幾塊人體殘肢。
好嚇人。
周圍的人都在竊竊私語。
經法醫鑒定,這是一個小孩子的身體,大概七八歲。
恩,死亡的時間大概是一個星期前。
警察一下子就想到了突然消失的李佳怡。
但還不能確定。
李家兩老得到消息,馬上就趕來了。
真希望不是。
但,李奶奶一看到從糞坑里撈上來已經清洗好的衣服碎片,就崩潰了。
那件衣服,正式李佳怡失蹤前穿的,是她親手做的。
李佳怡沒有被拐,而是被殺了。
手段還如此殘忍。
死無全尸。
不過是一個八歲的小姑娘。
誰能跟她有這么大的仇。
難道是有什么流竄的殺人狂魔。
村里人心惶惶,出來散步的人都少了。
一到天黑,家家戶戶都門窗緊閉,小孩子也不被允許出門玩了。
警察立案偵查。
如此惡劣的對待一個小女孩,簡直不能忍。
影響很大。
以為會查很久。
結果,很快就找到兇手了。
就是村子里的。
但不是一個人,是四個。
年紀都不大,還不到十四歲,還在讀初一。
被抓的時候,正吃飯了。
都懵了。
特別是家長。
馬上站起來,一臉防備,你要干啥,小孩子懂什么,有啥事跟大人說。
警察就說了。
懷疑你們家里的孩子跟一樁惡意殺人案有關,要協助調查。
如果不配合,可以,有逮捕令,到時候直接戴手銬拉走。
父母:……
好丟人。
但你說什么殺人案,是不是開玩笑呀,還是十幾歲的孩子呢,怎么可能。
警察就看著他。
有什么事回警察局再說。
如果再阻攔,可以,那就以妨礙公務罪讓你進去體驗體驗另一種生活。
那四個人還是最終還是被帶走了。
最開始還嘴硬。
但警察審訊有的是辦法。
各個擊破。
李佳怡被殺的真相就出來了。
原來是要開學了,幾個人暑假作業還沒做完,有點心煩意亂,就聚在一起。
本來就是好兄弟嘛。
天又熱,又煩躁,準備去河里洗澡。
路過李奶奶家的時候就看到李佳怡在院子里玩。
小姑娘唇紅齒白還扎著漂亮的蝴蝶結特別可愛。
跟村里曬得紅紅黑黑的小丫頭完全不一樣。
四個人就想逗逗她。
讓李佳怡跟他們一起去玩。
還說有糖吃。
李佳怡:……
誰稀罕糖呀。
有的是。
再說了,又不認識你們,爸爸媽媽再三囑咐,不要跟陌生人搭話,更不能跟他們走。
就沒搭理。
繼續玩自己的。
四個人:……
就覺得這個小丫頭看著可愛,一點都不討人喜歡。
一副城里人的高高在上的感覺,就跟狗眼看人低的班主任一樣,好煩。
想到班主任,就想到她布置的那么多暑假作業。
更煩。
四個人對視了一眼。
咧開嘴,眼睛里滿是惡意。
跑過去,抱起李佳怡就跑,一個人還捂著她的嘴巴,讓她沒法出聲。
李佳怡才八歲,對方是四個十幾歲的小伙子,怎么掙扎得掉。
眼看著奶奶家越來越遠,又喊不出聲,很心急,眼淚就流下來。
而且嘴巴鼻子都被捂著,不能呼吸,越發的掙扎,就被捂得越緊。
才十幾歲嘛,沒什么經驗。
做了壞事,只想著快點跑,跑遠點,萬一被人發現就慘了,少不得一頓打。
還丟人。
等到把李佳怡放下,呵,人直接就倒了下去,兩只眼睛鼓得大大的,像是要爆出來。
已經死了。
被悶死的。
四個人:……
都慌了。
只是想給她一個教訓,怎么的就把人給弄死了呢。
腦海里就三個字,闖禍了。
弄死了人,是要償命的。
都嚇傻了。
拔腿就跑。
跑到河邊,還驚魂未定。
怎么辦。
四個人都在想,面面相覷。
其中一個直接就崩潰了。
抱著腦袋蹲下,大哭道,“怎么辦,殺人了,我殺人了,我爸一定會打死我的。”
其他三個也都沉默了。
是啊。
會被打死的。
也不會再有人愿意跟殺人犯在一起玩了。
雖然很害怕。
但沒有人說要回家。
不敢。
“這件事不能被第五個人知道,大家回想一下,剛才有沒有人看到我們。”
好一會兒,一個人很冷靜的說道。
其他三人擰眉,開始回想。
并沒有。
天很熱,又是下午兩點多,村里人一般都在睡午覺,他們為了避免被發現,選的也是沒什么人的偏僻的小路。
搖頭,“沒有人看到我們。”
“c羅,你是我們中最聰明的,你有什么好辦法嗎?”
其他兩人也都一臉期待的看著他。
那個叫阿倫的就說了。
“這件事很嚴重,一定不能被任何人知道。”
那人睜大眼睛,“你是說……”
阿倫點點頭,“現在最緊要的事就是千萬不要讓人發現她死了。”
要把尸體處理的干干凈凈。
所以當務之急,是要把尸體找個地方藏起來。
其中一人就提出,直接扔河里算了。
就當是她自己掉下去淹死的。
阿倫冷笑道,“這還不到咱們胸口高的地方,能淹死人?”
那人:……
攤開兩手,“那你說怎么辦。”
阿倫皺眉想了想,畢竟是十幾歲的小孩,又才殺了人,心里真的很慌。
一時間腦海里一片空白。
什么辦法都沒有。
只能先回去把李佳怡的尸體藏起來,想到辦法再說。
但這是夏天嘛。
很熱的。
死掉的人身體器官什么都沒有生機了,很快就會爛掉。
會臭。
還會招來蒼蠅。
到時候,不管藏在多隱藏的地方,都會被發現的,呵,光是氣味就藏不住。
四個人捏著鼻子,其中一個就說道,“怎么這么臭,比我早上拉的屎還要臭的熏人。”
特別嫌棄的表情。
阿倫跟另一人的眼睛就亮了。
比屎還臭的地方,那就是有很多屎的地方了。
糞坑。
這么臭,就算是放在糞坑里也不會有人發現的。
到時候,只會以為她被人拐走了,失蹤了。
可這么大一個人,扔糞坑里總會浮上來的,還是會被人發現。
想了半天,阿倫抿唇,抬頭看著他們,“我們把她砍成小塊,就不會被人發現了。”
于是,就有了后面的那些事。
所有人都覺得不可思議。
才十幾歲的小孩子呀,能在殺了人之后還如此冷靜的處理后面的事。
簡直……
好可怕。
魔鬼。
都下意識離這幾家遠遠的。
警察就問了。
“砍尸體的刀哪兒來的?”
四人:……
從家里拿來的。
這樣一來,就連他們家人都忍不住的嘔吐,反胃。
家里的刀呀。
是砍過尸體的。
之后還切了肉的切了菜的。
共用一把刀。
想想都是夠了。
李父李母知道殺死寶貝女兒還碎尸的是四個十幾歲的小孩子時,都不可思議。
直接要求判死刑。
抵命。
女兒還那么小就被人殘忍的殺害,還死無全尸,不能原諒。
那四個孩子的家長當然不干。
雖然恨自己孩子不懂事,但只是孩子嘛,懂什么。
不知者無罪。
情有可原。
就去找李父李母求情,說愿意賠償,希望他們能饒了幾個孩子,不要再追究了。
還說既然已經有一個家庭不幸了,何必要多增加幾個家庭的不幸呢。
但李父李母說什么都不愿意。
一閉上眼睛,就看到女兒慘死的樣子。
睜著大大的眼睛,滿是害怕。
李媽媽一直哭。
她那么可愛的女兒,多愛干凈呀,結果,卻死在糞坑里。
四人父母沒辦法,總不能看著自家孩子死吧。
就上訴。
找律師。
律師就說了,因為未滿十四歲,還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就算是殺了人,也不會有事的。
四人父母頓時就放了心。
之后開庭。
律師巧舌如簧。
把死的都說成活的了。
再加上四人認罪態度良好,悔過,只判了四家賠錢。
哦,還有監禁。
但因為未滿十四歲,庭外執行,由父母嚴加管教。
其實這相當于無罪釋放了。
這樣的結果,李父李母都不敢相信。
殺了人,就賠點錢算了。
還有王法嗎。
上訴。
維持原判。
死掉的女兒再也活不過來了。
最痛苦的李奶奶,她一直都在怪自己沒有好好看著孫女,才讓她被害了。
如今害她的人一點事都沒有,就連法律都在包庇殺人犯。
還有什么公理可言。
她覺得不公。
在一個晚上,她穿著里里外外的紅,吊死在法院門口。
(筆趣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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