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出租自己 關于這段劇情的問題。
首先我承認,這一段寫得確實不理想,沒有起到什么效果,而且這段放在書里,畫風也不對。
我當初寫這一段,也是因為卡文了,當時沒有好故事可以寫,又不想再繼續請假,也不能斷更,就把這一段補上了。
當時手里有幾個小故事,但都是半成品,還沒完成,就沒法拿出來寫。
其實原本的計劃是,方以晗辭職后,上級想挽留她暫時沒批。
她離開了警隊回到家鄉小鎮,然后主角接到一個交易也去了那個小鎮,遇見了她。
這期間兩人一起并肩經歷了一些深刻的故事……最終她決定返回警隊,這一段沒有用到金手指。
我想在這一段講講所謂的“人性”,樹立一個鮮活有血有肉的角色。
但這樣寫又要壓抑幾章,我看大家都不喜歡,就直接放棄了,改用金手指。
而且所謂樹立角色形象,可能也都是作者的一廂情愿而已。
昨晚在龍空看到一篇帖子,說這段警察劇情涉嫌“警務瀆職”,有404的風險,我也才意識到這個問題。
但是我私心覺得,這個可能性不太大,但也不能排除被咔嚓的可能。
如果被咔嚓了,自然是封書修改后再放出來。
然后,坦白說我現在對這段劇情也不太喜歡,很多書友也不滿意,還為此吵了起來。
其實像這種獨立小故事的劇情,有些故事難免有起伏,我的狀態也無法一直保持那么好,這終究還是個人能力問題。
現在我在考慮,是不是把這段劇情刪改掉,從主角去解決問題開始,用不殺人的方法解決,然后接到廣州的故事,倒是不影響什么劇情。
一來規避404的風險,二來很多朋友也確實不喜歡這種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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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出租自己 關于這段劇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