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重工 第八百四十八章 做一個交易
得知馬茨克已經成為中國公司的雇員,博瓦德和埃米琳就沒興趣再調查下去了。一個項目,連主帥都被人家挖走了,這個項目能做成什么樣子,他們是完全想象得出來的。此前海因茨爾說庫克船長項目進展順利,已經完成了第六代平臺的總體設計,現在看來完全就是忽悠了,也難怪比爾圖公司會拋棄歐洲企業,轉而從中國尋求解決方案。
回到歐盟總部,博瓦德召見了海因茨爾,一見面就把自己與馬茨克會談的情況和盤托出。海因茨爾知道自己此前的瞎話已經被戳穿,卻沒有一點尷尬之意,反而憤憤然地向博瓦德說:“博瓦德先生,現在你應當知道中國人是多么無恥了吧?他們花了很多錢來撬我們的墻角,讓歐洲的工程師為他們服務。”
“可是,這并不違反歐盟的法律規定。”博瓦德說。
海因茨爾說:“這恰恰說明歐盟的法律是有缺陷的,這套法律完全無法保護歐洲的利益。”
“很遺憾,我們并不負責立法。”博瓦德提醒道。
“也許吧。”海因茨爾也知道自己向博瓦德說這個是沒意義的,立法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海因茨爾也并不認為自己有能力改變歐盟的法律。他對博瓦德說:“博瓦德先生,我認為歐盟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來限制中國對于歐洲的滲透,如果聽任他們這樣發展下去,歐洲很快就會淪落為二流國家的。”
博瓦德點了點頭,說:“海因茨爾,我也有同感。但是,自由貿易是歐洲的理念,我們不能像美國人那樣搞貿易保護。”
“我們并不是搞貿易保護。”海因茨爾說,“我們只是對違反市場規則的國家進行報復而已。在過去20年中,中國人通過各種不合法的手段,從我們手上搶走了太多的利益,我認為,到了改變這一切的時候了。”
“嗯哼……”博瓦德不置可否地應了一聲,示意海因茨爾繼續說下去。
海因茨爾說:“以第六代鉆井平臺這件事來說,中國人的技術是從我們歐洲企業那里竊取的。他們雇傭了從歐洲公司離職的工程師,而這些工程師帶去了歐洲企業的技術,這是中國人能夠迅速掌握這項技術的關鍵。對于這樣的行為,我們應當予以打擊。”
“我們非常愿意這樣做,但是,比爾圖公司警告我們說,如果我們禁止他們從中國進口鉆井設備,那么歐洲本土的石油供應就將受到影響,而這個結果也同樣是歐洲無法承受的。”博瓦德說。
“如果不是禁止進口,而僅僅是提高關稅呢?”海因茨爾問。
“結果是一樣的,比爾圖公司不會接受這種方式。如果歐盟強制對這項進口行為征收高額的關稅,比爾圖公司會把歐盟告上法庭的。”博瓦德說。
普邁公司是歐洲企業,比爾圖公司同樣是歐洲企業,為了維護一家企業的利益而讓另一家企業的利益受損,這家企業肯定是要鬧的。石油企業的話語權也是不容小覷的,博瓦德不可能不考慮比爾圖公司的態度。
海因茨爾又何嘗不知道這點,博瓦德向他指出庫克船長項目的問題時,他就已經知道這件事情沒有什么回旋余地了。他此時提出這個建議,不過是為后面的要求做個鋪墊罷了。談判就是這樣的,你可以先提一些很過分的要求,等對方拒絕后,再提出稍微過分一點的要求,這樣對方就不好再次拒絕了。
“博瓦德先生的意思是說,在歐盟心目中,石油公司比制造業公司更重要?”海因茨爾問。
博瓦德豈會去背這個鍋,他聳聳肩,說:“我想說的是,你們是同等重要的。但在鉆井平臺這件事情上,你們浪費了太多的時間,也就難怪比爾圖公司要考慮與中國人合作了。”
“我理解歐盟的難處。”海因茨爾說,“不過,我認為歐盟可以利用這個項目與中國人做一些交易。”
“什么交易?”
“用開放海洋石油設備市場作為條件,換取中國人向歐洲企業開放風電市場。”
“風電?”博瓦德一愣,“中國什么時候對我們關閉風電市場了?”
“他們的確沒有禁止歐洲企業參加他們的風電場建設,但他們對風電特許權招標規定了嚴格的國產化比例,要求在中國境內建設的風電項目,設備國產化程度必須高于50,我們認為這個規定是不合理的。”海因茨爾說。
博瓦德點點頭:“我知道這件事,歐盟也針對這件事與中國進行過交涉,……我的意思是說,我們目前仍然在交涉。不過,中國人提出他們的風電場是享受政府津貼的,因此有權提出國產化要求。目前,我們雙方在這個問題上有很大的分歧,不是短時間內可以解決的。”
世貿規則是一個很復雜的體系。從一般原則來說,世貿締約國應當給予外國企業以國民待遇,也就是不能在商品和服務的采購中對外國企業采取歧視態度。在這樣的原則下,強制規定國產化比例就是違規的。
但是,世貿協定對上述規定又提出了例外條款,那就是涉及到政府采購的情況,本國政府是可以采取國貨優先政策的。風電場的建設,屬于商業行為,不算是政府采購,但風電上網卻是享受政府補貼的,所以又具有政府采購的特點。
再至于說到風電補貼,同樣是不違反世貿規則的。因為風電屬于可再生能源,為了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國際社會鼓勵各國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作為鼓勵手段之一,各國政府可以對可再生能源給予必要的補貼。
歐盟各國對于風電同樣有補貼政策,丹麥環境部從1979年開始就對風機購買者提供30的補貼,后來又在上網電價上給予補貼,這才促成了丹麥風電產業的大發展。
中國的風電產業起步較晚。上世紀80年代,歐洲開始大規模發展風電的時候,中國僅通過引進技術建設了幾個小規模的實驗性風電場。90年代,中國積極推動風機國產化,通過與國外風電制造商建立合資企業等方法,引進消化吸收國外的風電制造技術,并逐步形成了自主開發設計制造大型風機的能力。但在這個階段,中國國內的風電建設規模與西方國家相比,依然是微不足道的。2000年,全球風電總裝機容量17800兆瓦,中國僅有344兆瓦,占全球的2。
進入新世紀之后,受環保壓力以及全球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要求的影響,中國加快了風電建設的步伐。2002年,國家發改委開始實施風電特許權招標政策,推進大型風電場建設。此后幾年,中國的風電裝機容量以每年100的速度增長,至2017年底,中國的風電裝機容量達到188G,是2000年的500多倍,占全球風電裝機容量的比例上升到了35。
也就是在風電特許權招標政策中,明確提出了風電機組國產化率不低于50的要求,其目的正是為了促進國產風電設備的發展,以免這一個龐大的產業完全落入國外企業之手。
歐洲的風電設備產業非常發達,因此,對中國政府的這個政策,歐盟自然是非常抵觸的,并因此而向中國政策進行了交涉,認為這一要求違背了世貿規定中的國民待遇條款。中國政府聲稱通過政府干預來鼓勵企業采用清潔能源以及節能減排是各國政府的通行做法,而享受政府補貼的項目可以提出國產化率要求,這并不違反世貿規定。
雙方在這個問題上扯皮已經有很長時間了,而且目測還將繼續扯下去。所謂世界貿易組織,其實就是一個互相扯皮的地方。世貿規則聽起來很高大上,但其實是補丁撂補丁,因為這些規則早已被各國鉆得百孔千瘡,只能通過不斷地打補丁來予以維持。
在新能源產業發展中提出國產化率要求的,并不僅限于中國。2009年,加拿大安大略省電力局出臺了一個規定,給予采用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發電廠一定程度的政府補貼,其中特別規定對于采用太陽能光伏發電以及大規模風力發電的企業,享受政府補貼的前提是其開發和建設發電設施時,必須購買一定數量在本地制造的產品,稱為“本地含量指標”。
2010年,日本和歐盟分別對安大略省的這條規定發難,并最終訴諸TO爭端解決機構。經過幾年的扯皮,TO最終裁定安大略省的規定是違反世貿規則的,但同時也承認這一問題非常復雜,這一判例并不能簡單地適用于其他的案件。
博瓦德沒有直接參與歐盟與中國就新能源問題的爭執,但多少知道一點其中的難度。聽海因茨爾說起此事,他自然是要解釋一二的。
海因茨爾說:“我們一直都在關注歐盟與中國的談判。我們感覺歐盟在談判中的態度過于軟弱,中國人明顯是在拖延時間,以便贏得發展國產風電設備的機會。我建議,歐盟應當把海洋石油裝備和風電裝備捆綁起來,如果中國人在風電進口上堅持50國產化率的要求,則我們也可以要求從中國進口的海洋石油裝備必須包括50的歐洲產品,我想,比爾圖公司是不應當對這個要求提出異議的。”
“捆綁?”博瓦德眼睛一亮,他發現這的確是一個不錯的點子。
大國重工 第八百四十八章 做一個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