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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〇二七章 【少女失蹤案】

更新時間:2010-08-27  作者:神燈
巡狩大明 第〇二七章 【少女失蹤案】
一大早便有人在衙門口擊鼓鳴冤,是件少女失蹤的案子,因為不是放告之日,除非有命案發生,守門的衙役收了狀紙交給刑房書吏處理便可,但是今天這狀紙告的是許典史許大人,收狀紙的衙役又與嚴捕頭他們相熟,他便直接將狀紙交給了嚴捕頭。

嚴捕頭一看是狀告許毓謀害家中婢女并毀尸滅跡的案子,精神就來了,他直接將狀紙拿去交給了閔大人,并吹了不少耳邊風,對許毓也越來越不滿的閔大人當即立案,將原告與被告都傳到了堂上審問,雙方各執一詞爭辯不休,閔大人越聽越迷糊,這時候才想起了段飛。

段飛早飯都沒吃,急急忙忙來到公堂下,報告一聲便被傳喚了進去。

只見公堂之上跪著一個大約四十多歲的中年漢子,他皮膚黝黑,身穿一件粗布汗衫,下著深藍色的長褲,光腳穿著一雙草鞋,腳上鞋上都沾滿了泥塵,估計走了一段長路。

與鄉農跪著不同,有品序官位的許毓傲然站在堂上,除非閔大人摘了他的頂戴剝去他的官服,否則在縣一級的公堂之上他便無需下跪。

現在段飛是捕快,也無須下跪,閔大人等他站定了,說道:“段飛,今日這個案子本來輪不到你說話,不過原本負責查案的許大人涉案……而嚴捕頭又推薦了你,所以才把你叫上來,這個案子說來簡單,卻又有些復雜,嚴捕頭,你跟他說吧。”

嚴捕頭簡明扼要地把案情和雙方爭辯的焦點告訴了段飛,等他說完之后,段飛愕然道:“大人,還等什么?派人去找呀,活要見人死要見尸,這種案子找不到人可沒法辦。”

嚴捕頭道:“這個誰都知道,問題是……許大人堅持說那個婢女早在幾天之前已經結算完工錢自行離開了,而且許大人的家就在衙后,家中有家眷,不便讓我們搜查。”

段飛哦地一聲,轉身向許毓拱手道:“許大人,這是個人命關天的案子,既然許大人成了被告,還請許大人配合,我記得許大人隔壁就是閔大人家吧?請許大人讓家眷帶著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到閔大人家中暫避,一個大活人要搜起來是很快的,許大人還可以跟閔大人一起在場監視,這是洗脫嫌疑的最佳辦法,許大人認為如何?”

許毓怒目瞪著段飛,硬邦邦地說道:“你們這是挾機報復,我已經說得很清楚,我沒有任何嫌疑,我懷疑整件事都是你們故意布下的圈套,我才不上你們的當,誰知道你們到我家之后會不會偷埋一具尸體到在院子里?”

“那就沒辦法了。”段飛回頭向閔大人拱手稟道:“閔大人,許大人不愿配合,如此一來我們只好一方面貼出告示在全縣尋找那個小丫鬟,另外……我對朝廷的規矩不太了解,不知道是否要發出公函向應天戶部、刑部之類的提出申請才能搜查許大人的家?”

閔大人還沒說話,許毓又氣又怒地說道:“段飛,你好狠毒,竟然公報私仇,想害我身敗名裂!閔大人,我請求將段飛亂棍打出公堂,本縣之內永不錄用!”

段飛無辜地說道:“許大人何出此言?這都是一般的辦案程序啊,我們不張榜公告難道就憑我們幾個捕快能搜遍全縣?許大人一向以來都是負責辦案的,對這些事情應該比我清楚得多,為何要處處為難阻撓我們尋人?莫不是那個婢女真的……”

“你不要血口噴人!”許毓氣怒攻心地指著段飛,再說不出其他反駁的話來。

段飛淡淡地說道:“我有沒有血口噴人大家自有公論,假若是旁人如此,恐怕許大人早就以阻撓辦案為名將他押入囚牢了。”

這時嚴捕頭煽風點火添草加柴地說道:“閔大人,這種案子務必要及時處理,若有延誤,恐怕那婢女就更難找到了。”

那個原告這時嚷了起來,叫道:“大人為我做主啊,許毓他一定是將我女兒打殺后毀尸滅跡了,大人!”

閔大人猶豫了一陣,終于說道:“許大人,這事鬧出去對大家都不好,不若就按段飛所說,把家眷送我家去,然后我們到你家隨便逛逛?至于公告尋人那也是必須的,就說府上走失一個婢女,懸賞尋找吧。”

話說得雖然委婉,但是卻不容置疑,許毓到了這個地步也只能低頭,他一咬牙,瞪視著段飛道:“大人,就這么辦,不過我要求段飛回避此案。”

段飛隨即說道:“許大人與我無親無故無冤無仇,為何不許我參與此案?我是無所謂,不過若破不了案,到時可不要打我板子。”

閔縣令一拍驚堂木,說道:“許大人不必多言,段飛沒有必要回避,你我加上嚴捕頭、段飛還有原告五個人到你家去喝茶并參觀一下,其余人準備告示,待我回頭看過之后便貼出去,就這樣辦。”

大家來到了后衙,這是官員及家眷的住所,大明朝規定地方官員必須住在衙門里,寶應縣沒有縣丞和主薄,縣令大人跟典史大人便各占了一個大院落,嚴捕頭都只能避在一角。

兩家除了正門之外還有個花園小門相通,方便日常來往,許毓先進去讓妻妾子女從花園小門避到了閔家,然后才開門讓段飛等人進入搜查。

進入許家之后段飛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東瞅瞅西望望,什么都不放過,尤其注意床底、柜子、花園草地以及水井等地,許毓雖然氣惱,卻也無法阻止。

許毓首先把大家帶到了后院書房,一個名叫小昭的書童端茶送上來,卻在跨過門檻的時候被絆了一下,將幾只茶碗連同盤子一起砸得粉碎。

小昭嚇得呆了,灑了滿地的茶水正好似往火上澆的油,許毓大怒,一躍而起,來到小昭面前一巴掌打了下去,同時怒吼道:“狗殺材,你作死啊!”

那書童給打翻在地,整個人都被打懵了,許毓還要追打,閔大人喝道:“行了,茶也不必喝了,案子要緊,把你說的賬冊拿上來吧。”

許毓氣呼呼地轉過身,從袖子里拿出一冊賬目,遞給了閔縣令,道:“大人,婢女小云在五日之前便已結了工錢離去,這是拙荊每日記的賬本,請大人過目。”

閔大人只看了一眼便遞給了嚴捕頭,嚴捕頭不識幾個大字,便又把賬本交給了段飛。

段飛很快找到了相關條目,上邊寫著某月某日婢女小云領了上月工錢兩百文,然后便辭工而去云云。

“如何?我說她已經走了吧。”許毓揚聲說道,還得意地偏頭向段飛看來。

條目上按了個指印,看來不像假的,但是段飛還是翻動賬目找到上個月小云領工錢的條目仔細對比了一下。

經過放大鏡的比對,指印應該是同一個人的,但是數目卻相差較大,上月小云領了五百文錢,這個月卻才領了兩百文,這是為什么呢?

對這個疑問,許毓理直氣壯地回答道:“她這個月發神經,打壞了不少家什,那三百文自然是抵數被扣掉了,不信你們可以問其他婢女家人。”

段飛翻著賬本,又道:“我還是有些奇怪,許大人,我看從前的記錄中也有打壞東西扣錢的,寫得很是詳細,比如這一條,元月二十三日,丫鬟小菊打碎細瓷花瓶一只,扣月例五十文,為何這個月小云領錢的記錄中卻沒有寫上呢?”

許毓傲然道:“她都辭工了,還記那么多干嘛?反正她按了手印,就說明我沒虧了她的。”

“這可難說,她一個弱女子,被人強行按下手印也不稀罕……”段飛的話還沒說完就被許毓氣呼呼地打斷了,他吼了一聲道:“夠了!……閔大人,段飛他毫無證據卻總是拿話來構陷于我,請大人明察!”

閔大人還沒說話,段飛已反駁道:“誰說我沒證據了?大人請看,這是兩個月前另一個仆人辭工而去的記錄,再看看小云這個月的記錄,大人可發現有何不同了么?”

閔大人瞇著眼睛看了好一陣,倒是嚴捕頭先看出點問題來,他指著小云的那條記錄道:“閔大人,你看,兩個月前這個條目是一口氣寫完的,共占了三列,而小云的這一條只有一列,我雖然不識字,都可以看出下面這些小字是后來補的。”

“沒錯,嚴捕頭目光如炬!”段飛捧了他一把,繼續道:“前后字體不一、大小不一,辭工的事情塞在夾縫里,而且沒有被指印覆蓋,明顯是事后補的,因為旁邊已經記錄了其他條目,這些字就只好塞在夾縫里了,大人,我認為小云領過工錢是真的,但是辭工而去就難說了。”

PS:今天有讀者跟我說段飛發展得太快了,一上來就連連破案,似乎不太可能嘛,不過我倒是覺得沒什么,古代的刑偵水平很低,冤=假=錯=案數不勝數,很多案子都是靠打板子動大刑才定案的,不是說這些案子很復雜,而是因為那些官員多半都是讀死書出來的,對破案是一竅不通,就像把現在的北大中文博士拉去命案現場似的,根本就亂了手腳,而段飛不同,簡介里說了,這小子算是個雜家,什么都懂一些,也都不算精通,放在現代也就是個廢物,去了古代可就不一樣了,那些雜學反而讓他如魚得水,再說他目前辦的案子都是比較簡單的,不能說段飛高明,只能說那些官不夠專業而已,希望大家能夠理解吧,嗯,第一次寫穿越的書,也是第一次寫破案類的書,肯定會有很多錯漏,希望大家不吝賜教多多挑刺,大家一起把這本書完善起來,欽此……

靠,冤=假=錯=案都屏蔽,蚊子肉也太多了。 巡狩大明 第〇二七章 【少女失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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