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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木蘭何人

更新時間:2024-06-08  作者:赤軍
漢魏文魁 第八章、木蘭何人
陳纻、馬鈞、馬齊三人前往鄭縣游玩,未至城中,先于野外聽得一段詭異的歌聲。陳纻循聲而去,見歌者乃幾名農人也,便即開口詢問。那些農人見了穿長衫的,不敢怠慢,躬身施禮,并道:“非歌也,乃詩也。”

陳纻說哦,這是什么詩,我卻從未聽過。農人告訴他,本縣太尊乃是太尉之弟,據說某日與是太尉飲宴,說起先賢婦人,是太尉乃作此詩。前些天太尊下鄉來視察農情,與鄉老說起此詩,我們在旁邊聽見了,記住了,便配以鄉曲小調,歌以解乏。

是宏輔為當世文魁,詩名布于天下,故此三人聽聞是他的新作,不禁大感興趣,便即站立壟邊,請那些農人通篇背誦。農人說真要背我們未必背得通暢,還是唱出來更方便一些。陳纻點頭說“可”,隨即問了:“其詩何名?”

“木蘭辭。”

鄭縣縣令是本年年初才剛履任的,姓是名峻字子高,乃是宏輔之從弟也。受命之后,他至太尉府上辭行,是宏輔設宴款待,兄弟二人端著酒杯,天南海北地一通胡聊,也不知道怎么一說,竟及婦人。

是子高的觀點,婦人皆無見識者也,亦無勇氣——反正就咱們哥兒倆,強悍的嫂子們都不在身邊,我就大膽說啦——故而無論朝上還是家中,都當由男人來管理,那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是宏輔卻連連搖頭:“婦人固與男子秉賦相異也,然亦不可輕視之。錐處囊中,乃得脫穎,若不用之,毛遂亦凡夫也。今婦人專使育兒持家,不使得用,乃不顯揚耳。”現在的女人比不上男人,是不給她們學習和發揮的機會,而不是因為天生才能不如男人,所以才只能窩在家里面。這因果次序你可不能顛倒嘍。

于是舉例,鐘離春輔齊而霸,緹縈上書救父,昭君塞外和親。如今還有個蔡昭姬,學問比她老公還要強,豈能說婦人全都無才無勇呢?再說婦好……嗯,這年月還沒人知道她……荀灌娘……還沒生出來呢……

特么的歷史太短(當然是跟五千年來比),這例子還真舉不出太多來。于是是宏輔借著酒意。隨口便道:“吾聞前代有女子替父從軍者,有詩為證……”

直接就抄了《木蘭辭》了,當然也免不了對具體用詞做些小小的修改——

“唧唧復唧唧,木蘭當戶織。不聞機杼聲,惟聞女嘆息。問女何所思,問女何所憶。女亦無所思,女亦無所憶。昨夜見郡帖,朝廷大點兵,軍書十二卷,卷卷有父名。阿父無大兒。木蘭無長兄。愿為市鞍馬,從此替父征……

“旦辭父母去,暮宿黃河邊,不聞父母喚女聲,但聞黃河流水鳴濺濺。旦辭黃河去,暮至黑山頭,不聞父母喚女聲,但聞燕山胡騎鳴啾啾……

“歸來見天子,天子坐明堂。策勛十二轉,賞賜百千強。至尊問所欲。木蘭不用尚書郎;愿馳千里足,送兒還故鄉。父母聞女來,出郭相扶將;阿姊聞妹來,當戶理紅妝。阿弟聞姊來。磨刀霍霍向豬羊……

“出門看同伴,同伴皆驚忙:同行十二載,不知木蘭是女郎。雄兔腳撲朔,雌兔眼迷離;雙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是峻向以搜集、整理兄長的詩文為樂,聞之大喜。趕緊就給抄下來了。是宏輔趕緊說這不是我作的,只是民間歌辭,吾略加修飾而已。是峻說你修過那就是你的啦,如詩之國風,皆民間歌謠也,難道還能找得著原作者嗎?當然必須歸在周室采風官吏的名下。

哥耶,你好久都沒做詩啦,好不容易有這么一首,我聽著挺不錯,你就別再撇清、推辭啦。難道還會有誰敢跳出來,跟你爭搶版權不成嗎?

是宏輔一琢磨,反正我這輩子抄的詩文也多了去啦,既已做賊,何必再假裝斯文?也罷,是我的就是我的吧——當即朝天默禱,望那“可汗”可與“天子”互文的時代永不到來。

隨即是峻便來至鄭縣上任,點查田地戶籍,果然喪亂才息,人多流散,大戶趁機兼并土地,卻又尋不著佃戶,導致大片大片壟畝拋荒。他也已經在各地做過好幾任縣令長啦,是宏輔承諾,這一任鄭縣令若是考績尚可,即可薦他為二千石守相。所以,目前這種狀況可不利于上計啊,必須有所改觀才成。

是峻所采取的手段,也是其兄所密授的,一手則軟,用招租官家山林、作坊等產業的名目,籠絡本地大族,二手則硬,嚴格執行朝廷頒布的《限田令》,比方說白身每戶不得超過十頃田地,多余的一律硬性收購充官。所得大量官田,申請調關東散戶、流民過來民屯。

魏制,各郡、縣的守、令以下,分司治事,皆由朝廷委派,一方面加強了政府對地方的控制能力,同時也減輕了守、令的工作強度。故此是峻把絕大部分精力都花費在了勸農、助農上面,三天兩頭親巡各鄉,照管農事。

所到之處,召集鄉中三老等飲宴,以聯絡感情,趁便大肆吹噓自家兄長之能,以及與自己感情之深厚,動不動就把是宏輔的詩文背出來饗客。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木蘭辭》因其文辭質樸、語言通俗,遂得以廣為傳布。

所以就連偶爾旁聽的農人都會背誦了,還合曲成歌。當下幾名農人齊唱全篇,陳纻等三人聽得連連點頭,馬鈞更是趕緊掏出紙筆來,直接就給抄錄了下來。完了三人商議,這故事還是頭一回聽說啊,這木蘭女究竟是何時、何地之人呢?

馬伯庸言之鑿鑿:“必前朝之人也。”為什么這么說呢?你瞧詩中提到了“郡”,郡的產生始見于戰國前期;但詩中還有“尚書郎”,這是東漢朝才有的職位。至于木蘭的籍貫,大概是在長江以北——“安有募南兵以御北胡者耶?”

馬鈞覺得馬齊所言很有道理,但他因為口吃,輕易不肯開口講話,所以只是在旁邊連連點頭罷了。

然而陳茲免卻搖頭:“以吾思之,乃時人也。”就算前朝,大概也是建安年間,跟現在相距并不遙遠。什么原因呢——“桓靈以前。安有非正途士人,反以軍功而得為尚書郎者耶?”

不過最重要的原因還在于:“其真有女子而可改扮以從軍者耶?豈真有十二載而同伴不覺者耶?乃寓言耳,必非真也。”這就是一故事,你還真去琢磨其人究竟何朝何代。何地何方干啥?有意義嗎?

三個人談談說說,很快步入縣城——自然在城門前要校驗過所也就是通行文書,順便向守卒詢問市場的方位。鄭縣是上縣,但縣城并不算大,三人自北門而入。鄭市卻在城南,悠游行走之間,已過朝食之際,未免腹內饑餓。馬伯庸不禁抱怨,是你們偏要停下來聽農人唱歌啊,結果耽誤了飯點兒,這要是沒得吃可怎么辦呢?

這年月的城中之市,一般分為三場,即朝市、夕市和大市。朝市出售貨物的主要是大商大賈,多為坐商。自有店肆,即便行商,也大多租賃人家店肆售賣;夕市則主要歸于“朝資夕賣”的小商販,沒有固定店肆,只能在街邊擺攤兒;大市的時間在朝市和夕市之間,也即午時、日中,城市周邊的農夫或者小手工業者,可以利用這段時間出售蔬菜瓜果、余糧、余布等等。市中自有食肆,不過按照人們慣常的習慣,一朝一夕。開門兩次,也就是說,倘若錯過了時辰,那就得不著什么吃食啦——不僅不存在全天二十四小時營業的飯店。就連保持朝九晚五不歇業都辦不到。

馬齊因此而抱怨,陳纻心說你倒會推卸責任,剛才聽農夫唱《木蘭辭》,你不是也聽得挺樂呵的嗎?還費心思去考究木蘭究竟是何時候人、何方人士,這會兒倒埋怨起我們來了。但對方終究是馬氏族長同時亦為馬氏邨村長之子,陳茲免不便針鋒相對。于是笑一笑說:“且待大市,或有食也。”

大市也不僅僅是城外農夫啥的入城貨賣啊,城內居民也可能做些小點心出來掙零花錢——說白了,大市賣貨的皆非正經商賈,而是無照平民。

于是加快腳步,匆匆行去,才到市門前,卻見門柱上貼著幾張字紙——紙張尚未普及的年代,官家但有告諭,全都書牌立木,紙張普及以后,成本就要低得多了。馬鈞走上前去觀瞧,那通緝犯人的不必多看,但見其中一張,卻不禁頗為欣喜。轉過頭再看兩名同伴,似乎并未在意,邁步就待進門,他趕緊搶上一步,揪住了馬齊的袖子。

馬齊說你干嘛?別耽擱了,咱們趕緊走吧,別再晚點兒找不著什么點心吃,只好餓著肚子等夕市……不,那未必還趕得及出城,估計只有回營地才有飯吃啦。馬鈞也不回話,卻舉起手來朝那張字紙遙遙一指。

陳纻見狀,也邁步過去瞧,并且大聲誦讀出來:“鄭縣令是,告諭縣中百姓、商賈……”告諭的文字很通俗易懂,但內容可不簡單,說白了,鄭縣令是峻要求打破市分三場的成規,商賈店肆整個白天都必須開門,小商販整個白天都能擺攤兒,平民百姓亦隨時可以入市貨賣。同時他還把開市和關市的時間,各延長了兩刻鐘。文末則重申朝廷規定的市稅額度,聲明若有敢逃稅的——“依律必嚴懲之也”。

馬齊說這個好,既然打破了市的成規,說不定現在還有開門的食肆,咱們趕緊的,先去填飽肚子再說。

果然入市之后,行不多遠,便見一間食肆依然敞開大門。三人進得肆中,擇明亮通透處坐下,便有個小廝懶洋洋地蹩過來作揖,問道幾位怎么才來啊,這都過了朝食的時間啦。

馬齊一挑眉毛:“市門前有縣尊告諭,三市合一——難道汝欲拒我等于門外乎?”小廝趕緊擺手說不敢,接著解釋,說縣署確實張掛了告諭,也要求我們整個白天不得閉門,不得謝客,但問題非朝、夕二食的時間,基本上沒有人來啊,就算開著店門也只好喝西北風……馬齊一拍幾案:“吾等豈非人耶?!”

小廝說我不是這個意思,只是這會兒灶火都已經熄了,只有一些冷食而已。馬齊隨手從囊中掏出幾枚制錢來,用力往案上一拍:“便冷食也可。熱水可有,熱了酒來我等飲。”小廝見了錢,兩眼不禁放光,趕緊招呼一聲“三位少待”,就直奔廚下去了。

馬齊長出了一口氣,笑著說:“乃免為餓殍也,鄭縣此可謂善政矣。”

陳纻卻擰著眉毛,沉吟良久,突然搖頭:“恐非善政,實惡政也!”

漢魏文魁 第八章、木蘭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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