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運成圣 第兩百七十七章、妮莎
被困在封閉的集裝箱當中長達三個星期,妮莎身上沾滿了一股惡臭,不少曾經當過嫩肉的們對于這股味道再熟悉不過,原來以為是哪個姓子剛烈的姑娘從倉庫逃跑了出來,哪知道回頭一看,居然是有尼基塔這個女人引領著一個棕色長發的女子。.
看到這個情形,不少人投來羨慕的眼神,不用多想,肯定是‘灰色地帶’的老板李舍先生看上了這個幸運的女孩。
轟鳴的音樂聲絲絲傳入妮莎耳中,迎面走來的那些花枝招展的,身著暴露,將女姓最的一面展露了出來。半透明的白色蕾絲長裙,依稀可見的黑色,肥美的瓣展露無疑。
狼人靈敏的嗅覺,讓妮莎聞到了那股鮮血、酒精、毒品的味道。一路上,跟在尼基塔身后的妮莎看到,往來的人群,不管是身材魁梧的壯漢,還是花枝招展的,見到尼基塔都恭恭敬敬。
李舍那張英俊的相貌浮現在妮莎腦海中。“看來這位大人,在墨西哥城擁有非常厲害的權勢。”妮莎暗想道。在妮莎的印象當中,身為黑暗生物的同類,從來沒有像李舍這樣光明正大的出現在凡人的生活當中。黑暗生物就應該是隱藏在黑暗當中的。如果暴露在陽光之下,肯定面臨教會、賞金獵人的追殺。不過黑暗生物也不是團結的整體。狼人跟吸血鬼那長達十數個世紀的恩怨,讓這兩族勢同水火。巫師跟女巫之間的恩怨也由來已久。惡魔這種跟天使相互抗爭不知道多少年的生物,更是將普通的黑暗生物作為奴役。惡魔跟人類所結合生下來的混血惡魔又是一支新的力量。
雖然說黑暗生物單體實力強大,近戰實力哪怕是精銳特種兵也不是對手,可是混亂復雜的關系,讓黑暗生物的世界里一直處在相互廝殺當中。
“這個實力強大的大人到底是哪一種黑暗生物?惡魔嗎?不像,他沒有惡魔那貪婪的氣息,雖然不是吸血鬼,可是為真么他長得那么英俊呢?”妮莎像是情動初開的少女一般,對著謎一般的李舍充滿好奇。
尼基塔可不知道眼前的小女孩腦子里那么多疑問。帶著這個幸運的女孩走上了五樓,找了個沒人的房間,開門進去。
“你先洗澡吧,待會我讓人給將衣服跟食物送來!幸運的家伙…也不知道老板看上你那里了。身材沒我好..長得算是過得去罷了!”尼基塔碎碎念叨。
狼人的長相,相比于俊美的吸血鬼來說,更加粗獷。妮莎的長相非但沒有狼人那高高隆起的額骨,四方的臉型,反而柔美許多,鵝蛋型的臉頰,薄薄的。那雙秋水般的雙眼,似乎透著。妮莎之所以被吸血鬼追殺,不但因為她體內擁有狼人的血脈,還存在另外一個秘密。可是這個秘密,哪怕是妮莎本人也不知道罷了。
看著尼基塔的表情,好像是吃醋的小妻子一般。妮莎淡淡一笑,眼前的人類怎么會明白黑暗生物的生存法則呢?自己剛剛可是用狼人表示臣服效忠的禮節,親吻李舍的鞋面。那就代表了自己用換取生存的權利。
看著轉身要走的尼基塔,妮莎開口問道;“大人..的名字叫做李舍么?”
剛要跨出房門的尼基塔聞聲轉過身來,似有所思的樣子。納悶的問道“大人?你為什么叫他大人?你們以前認識嗎?我們‘灰色地帶’的人們管他叫老板,外面那些害怕他敬畏他的人,稱他做李先生。”
妮莎搖了搖頭,“我從來沒有見過大人,不過在我們那里,管實力強大的強者,都叫大人!”
尼基塔嘟囔了一句“奇怪的家伙。”便轉身離開。
妮莎好奇的打量著這個豪華的房間,這些房間都是‘灰色地帶’里給那些留下來過夜的客人準備的。歐洲中期的雙人大床垂掛著紗帳床對面是一個小型酒柜,酒柜內擺放著各式各樣的美酒,電視、冰箱、這些平常的家電一應俱全。地上鋪著一層白色的地毯。墻上還掛著些油畫。妮莎推開主臥旁邊的那道小門,一個十平米左右的浴室出現在她面前,白色的浴缸能夠容納兩個人,墻面上掛著一面能夠照出全身的鏡子。白色的馬桶旁邊豎著一個鍍金的淋浴噴頭。
妮莎擰開標準著熱水的閥門,鍍金的蓮蓬頭內灑出溫暖的水花,除非是食尸鬼,否則像狼人、吸血鬼這樣的黑暗生物還是特別喜歡干凈的。暖暖的水流從妮薩那黏在一起的棕色長發上沖刷下來。緩緩脫掉那身骯臟的灰色裙子,露出一身緊實矯健的身軀,緊實的上兩顆的小珍珠。平坦的小腹下幾絲棕色的芳草。鏡子被浴室內的水蒸氣蒙上一層朦朧,可是鏡子內卻看到妮薩背上那恐怖的傷痕。新傷老傷重疊在一起,最新的五道創口好像是用利器撕裂一般,從肩胛骨一直延伸到挺翹的瓣。傷口的內新長出的嫩肉還帶著殷紅。
‘咔嚓’一聲,房門被人打開,正享受著熱水沐浴的妮莎頓時警覺過來,指尖一翻,像狼一樣的利爪慢慢的伸長出來。哪知道,門外的人用俄語說了句“小姐..衣服跟餐車我放在房間里了,您慢用。”
妮莎楞了一下,“哦..知道了..謝謝..”
那名送餐的女服務生,聽到回答后,轉身離開。心里也對這個被老板看上的女孩充滿好奇。
妮莎搖了搖頭,“哎..雖然失去,可是可以得到這位大人的庇護,也不錯呢..至少不用整天提心吊膽的擔心被吸血鬼追殺了。”
妮莎足足洗了一個鐘頭,身上那股被困在集裝箱內的屎尿味這才淡去。披上衣架上的浴袍,出了浴室。狼人那靈敏的嗅覺讓她聞到餐車中佳肴的香氣。‘咕嚕咕嚕..’餓了許久的腸胃,在這股香氣的刺激下,發出了。
棕色秀發清洗過后,還掛著水珠。身披白色浴袍的妮莎無意間瞥了眼擺在的那些新衣物,的面頰上露出一股羞紅。的跟蕾絲都是黑色的,旁邊還放著絲襪等物。那條近似透明的白色連衣裙,比的紗帳厚不了多少,而且領口跟裙擺大開,只有小腹部位包裹著而已。如果穿上這樣的裙子連都擋不住。
“呀..難道是大人要我穿成這個樣子的?怎么辦?難道真的要穿嗎?”妮莎羞紅著臉胡思亂想起來。其實這些只不過是尼基塔根據李舍一貫的口味給妮莎送來的衣服罷了。在尼基塔跟愛娃眼中,李舍既然挑中這個女人。自己就應該讓將這個女人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讓李舍享受。
殊不知,李舍挑中妮莎,只不過是因為妮莎那黑暗生物的身份罷了。也是為了多了解《地獄神探》這個世界格局罷了。
“啊啊啊!不管啦!反正都臣服大人了,已經失去了。大人想怎樣就怎樣吧!先吃飽再說。”妮莎揉了揉腦袋,直接拿起餐車上的美味大塊剁了起來。銀質的叉子,將整塊八分熟的牛排叉起來。狠狠的一口咬下去。另一只手抓著蔬菜沙拉、玉米餅往嘴里塞。
‘呃..’掃蕩一空后,妮莎打了個飽嗝。回頭看了眼穿上那些衣服,羞紅著臉換上那身的衣裙。白色的連衣裙跟黑色的蕾絲形成鮮明的反差。看著鏡子當中的自己,妮莎一陣愣神。大開的領口讓黑色蕾絲的事業線凸顯出來。白色的連衣裙包裹著平坦的小腹,嬌俏的肚臍顯得很可愛。正面是從根部一直開到腳踝的裙擺。那條的勾勒出的。
正當妮莎看著鏡子中的自己愣愣發呆的時候。李舍那股陰冷的氣息從門外傳來。開門進來的李舍看到這幅畫面,嘴角一翹“喲..人靠衣裝馬靠鞍,換上衣服后挺漂亮的嗎!”李舍打趣道。
在李舍的目光下,妮莎的臉頰像是火燒一般羞紅。低著頭小聲說道“大人喜歡就好…”
李舍頓感無奈,看來尼基塔跟愛娃兩人以為自己看上了這個少女,還特意給她打扮得那么妖嬈,讓自己開心。李舍走向酒柜,隨手拿出一瓶軒尼詩,自己倒了一杯。依著酒柜打量著眼前換了個人似的迷人少女。環視一圈后,目光看到少女背上那些恐怖的傷疤,開口問道“怎么弄得?”
低著頭的妮莎下意識的伸手朝后背摸去,差不多愈合的傷口上還有點疼痛傳來。“在捷克斯洛伐克的時候,被那些可惡的吸血鬼追殺..他們出動四名男爵圍殺我,被我干掉了兩人逃了出來..哪知道被那些可惡的人類趁著我受重傷的時候給捕獲了。”妮莎輕聲說道。
李舍點了點頭,哪怕是一個普通的黑暗生物,也不是一般人可以戰勝的。吸血鬼那詭異的速度,在黑夜中無可匹敵,就算是賞金獵人,也不會再夜晚吸血鬼實力最強大的時候捕殺吸血鬼。狼人的利爪、恐怖的爆發力,都不是普通人能夠抵擋的,變身之后除非銀質子彈,要不然一般的槍械不足以威脅到皮糙肉厚的狼人。眼前的少女,應該如她所說,經歷過一場血戰后,碰巧讓光頭佬這個人口販子碰上,這才裝上了運往墨西哥的集裝箱。
李舍抿了口酒后淡淡的問道;“你的家人呢?”
妮莎抬起頭,看著李舍,眼中充滿悲傷“家人?我不知道..我是被奶奶帶大的,奶奶是一個普通人..一個很慈祥的人,她在孤兒院領養了我..原來我也不知道自己身體里有狼人的血脈,有一次奶奶被幾個惡棍欺負,我心里有那種想要將眼前的那些惡棍撕裂的..之后雙手長出鋒利的指甲,奶奶死了..那些惡棍也死了!接下來一群長著翅膀的吸血鬼發現我后,就開始追殺我!”
同為孤兒的李舍,當然知道那種被別人拋棄的感覺,幸運的是妮莎遇上了一個好心的老奶奶收養了她,不幸的是,這個女孩體內的狼人血脈,給她帶來殺身之禍。自己則被那死鬼師傅帶大。自己的童年都是在學習各種,訓練靈巧的雙手跟學習各種語言中度過。
雖然說那個死鬼師傅最終死在了病,可是當他離開自己的那一刻,那種最親近的人離開自己,孤零零的感覺還是讓李舍感覺到一陣感傷。
喝完杯中酒,李舍淡淡的說道“你在這里好好住下吧。在這里沒有吸血鬼!沒有人能傷害你!”說完也不理會愣神的妮莎轉身離開。(。)
當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墻,當我撫摸著腐朽的柱梁,當我興奮的倚欄遠望,總會有一絲酸澀沖上喉頭,總聽到有一個聲音大聲的說:記得嗎?你的祖先名叫炎黃。
有人跟我說,曾經有一條大魚,生活在北冥那個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鳥,在天地之間翱翔。巨鳥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雖九萬里亦可扶搖直上。圣賢賦予我們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為我們塑造一個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時候,有個怪異的青年名叫嵇康,他臨刑前,彈奏了一曲絕響,那寬袍博帶在風中飛揚,他用了最優雅的姿態面對死亡。幾千年過去,依舊有余音繞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斷絕的不是曲譜,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夢回大唐,和一個叫李白的詩人云游四方,他用來下酒的是劍鋒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見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長風吹開他的發帶,長袍飄逸宛如仙人模樣。
可是后來換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棄了武將。他的子孫最終躲進了人間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讓。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軍隊征戰沙場,敵人都說,有岳家軍在,我們打不了勝仗。可嘆英雄遭忌,讒士高張,一縷忠魂終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個民族的精神就這么無可逆轉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陽中,我依稀見到,有人把它插進土壤,那是將軍用過的,一支寧折不彎的纓槍。
時間的車輪悠悠蕩蕩,終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嶺上,為紀念這個悲劇建起一座祠堂。那個叫史可法的文弱書生,他不愿散開高束的發髻,更不能脫去祖先留給他的衣裳,于是他決定與城共存共亡,丟了性命,護了信仰。殘酷的殺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會在中華大地上熠熠發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進麥當勞的廳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時裝,我隨口唱著myheartwillgoon,卻莫名其妙的心傷,因為我聽到一個聲音大聲的說:忘了嗎?你的祖先名叫炎黃。
我記得了,一群褐發籃眼的豺狼,帶著尖船利炮,拆了我們的廟宇,毀了我們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
我們懂得民主自由,卻忘了倫理綱常,我們擁有音樂神童,卻不識角徵宮商,我們能建起高樓大廈,卻容不下一塊公德牌坊,我們穿著西服革履,卻沒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個禮儀之邦?在哪里,我的漢家兒郎?
為什么我穿起最美麗的衣衫,你卻說我行為異常?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漢裝,你竟說它屬于扶桑?為什么我真誠的告白,你總當它是笑話一場?多么可悲的民族意識
盜運成圣 第兩百七十七章、妮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