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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裝傻?

更新時間:2014-11-21  作者:青玉獅子
亂清 第四十二章 裝傻?
說是“八大圣人”,但派出來審案的,只有兩位。其余的六位,案子要定讞的時候,才會冒出頭來,開會“集議”。

主審的兩位,一位叫做顏士璋,是秋審處的總辦;一位叫做剛毅,是“八大圣人”中最年輕的一位,身份還只是個“兼辦”。

這兩位在歷史上都是頗有來頭的人物。

原時空,兩江總督馬新貽被刺,刑部派往江寧復審這件潑天大案的,就是顏士璋;而剛毅的名頭就更加響亮了,后世做到大學士,成為保守派的代表人物,力主廢黜德宗,鼓吹拳民可用,是慈禧向萬國宣戰的重要推手。

需要留意的是,就個人品行而言,剛毅真正是人如其名,即清且剛,也頗當得起一個“毅”字。不論辦案、撫民、治河、理財,剛毅都算是一等一的好手。如果他不與大政,始終做一個技術官僚,歷史給他的評價,大約會與閻敬銘仿佛。惜乎剛毅深介政治,卻昧于大勢,終于站在了歷史的反方向上,救國之心變成誤國之舉,最后成為“清官比貪官更可恨”的典型。

至于“寧與友邦,不予家奴”的傳言,考諸剛毅生平,獅子沒辦法相信,這種話出自清末最排外的剛毅之口,且也找不到任何權威的出處,只能認為,這是革命黨的一種宣傳策略了。

言歸正傳。

秋審司派出這兩位來審這個案子,是有講究的。

顏士璋素有“虔誠持重”的風評,就是說。“政治敏感度高”。會平衡各方利益。辦案的時候,能夠權衡輕重,不至一味蠻干。原時空,馬新貽被刺,大約是有清以來最棘手、最復雜的一件案子,顏士璋被挑去復審馬案,足以證明他在這方面的功力了。

至于剛毅,是剛剛進入秋審司。躋身“八大圣人”之列的。所謂“兼辦”,有“試用”的意思,總要辦過一兩件案子,才能“轉正”,成為“會辦”。雖說兩位主審,無分主從,地位平等,但有這層“資歷”的因素在,想來剛毅就算不以顏士璋馬首是瞻,也不會隨意發揮。使辦案的方向失去控制。

本來,挑選主審司官的時候。麟昌和方鼎銳問過吳天樂,“騰不騰得出手來?”吳天樂很見機,說自己手頭上有好幾個案子,太忙了,這個案子,我就不出任主審了吧。

大伙兒都知道,老吳可是關貝勒的嫡系人馬呀。

“順日祥”的掌柜叫做潘達成,安徽六安人。他的“順日祥”,業務的大頭,是安徽、山東和京城之間的匯兌生意。因此,“順日祥”不但和皖、魯聯系密切,和皖、魯籍的京官往來頻繁,和戶部主管安徽、山東的山東司,也素有“互動”。安徽報銷軍費,銀錢由潘達成經手,甚至由他來為安徽和戶部兩邊牽線搭橋,是很合情理的。

“乾通盛”的掌柜叫做楊定時,山西平遙人,他的“乾通盛”,是地道的山西票號。

潘達成、楊定時二人,此時的身份還是證人,不是嫌犯,所以顏士璋、剛毅兩位司官,沒有“升堂”,只是“便衣傳見”。

先傳潘達成。

潘達成是位小個子的中年人,雖然知道自己“攤上大事兒”了,但舉止尚算從容。

顏士璋開口問道:“安徽的糧道李宗綬李道臺,有沒有從安慶匯款子到你的‘順日祥’?”

安慶,是其時安徽的省治。

潘達成低眉順眼地說道:“回老爺的話,小人不曉得。銀號同行的規矩,是認票不認人,小號也是照此辦理的。”

顏士璋和剛毅對視了一眼:這個家伙,一開口就不說實話。

銀號確實有“認票不認人”的規矩,但那是臺面上的;臺底下,像李宗綬這種大主顧,銀號絕無不知其票誰人的道理。

顏士璋說道:“鳳陽府的宋尊邦宋知府,有沒有拿票子到你那里取過錢?”

之所以這樣問,是因為根據已有的情資,宋尊邦先到京;李宗綬后到京,并且在京城勾留的時間不算太長。出入“順天祥”的,多是宋尊邦。據此可以大致判定:雖然李宗綬身為糧道,是安徽軍費報銷的“正辦”,但前期的“勾兌”,基本委托給了宋尊邦。

更有力的證據是,宋尊邦和毛英章,原本就有頗深的交誼。

潘達成說道:“回老爺,這是有的。”

“哦?總共取了幾次?總數是多少呀?”

“回老爺的話,攏共取了幾次,小人記不清爽了。不過,小號賬目明白,一筆一筆都好查的,回去查明了再來回老爺。總數小人倒記得清爽:剛剛好是十萬兩銀子。”

十萬兩銀子?王永泰的折子里,軍費報銷的“部費”,戶部和安徽的“成交價”是九萬兩銀子。

輪到剛毅開口了:“除此之外,你和李道臺、宋知府還有什么銀錢往來嗎?”

“回老爺的話,有的。李道臺在‘順日祥’借了兩萬六千兩銀子,保人就是宋知府。”

顏士璋和剛毅不由又對視了一眼。

剛毅說道:“這么說,你和李道臺的交情很不壞嘛。”

潘達成皮笑肉不笑地說道:“交情談不上。小人是安徽人,李道臺是本省的官員,又是糧道上的,小人在銀錢里打筋斗,雖未謀過面,但李道臺的大名,聽總是聽過的。再說,‘放京債’是很尋常的事情,這個,請老爺明鑒。”

“兩萬六千兩不是小數字,你不怕倒賬嗎?”

“回老爺的話,有保人呀。宋知府是現任知府,鳳陽府是大府,這樣的保人,‘放亰債’的最是信得過的。”

“嗯,你說的也有道理。那么,宋知府在你這兒取了銀子,李道臺在你這兒借了錢,都派了些什么用場啊?”

“回老爺,這個小的可就不知道了。”

京城里的銀號,和官場來往密切,特別是外省官員進京賄托勾兌,人生地不熟,許多牽線搭橋的事兒,都由銀號來做;過付款項,更是要經他們的手。全然不知“都派了些什么用場”,絕無是理。

但這個和“不曉得匯款人名姓”一樣,銀號的說法,臺面上并挑不出什么錯。銀號既要裝傻,如果不動刑,暫時是拿他們沒辦法的。不過,今兒也不是沒有收獲,至少搞清楚了李宗綬、宋尊邦在“順日祥”的“出項”是多少。

再傳楊定時。

情形仿佛,問“李道臺有沒有從安慶匯款到你的‘乾通盛’”,也是答“不知道,同行規矩,認票不認人”,云云。

不過,楊定時說,李宗綬到京后,到“乾通盛”取了兩萬四千兩銀子的款子——這次來取錢的,是李宗綬本人,而不是宋尊邦了。

除此之外,“乾通盛”和李、宋二人,沒有更多的銀錢往來了。

問“知不知道李宗綬取款何用”,自然也是答“不知道”。

問完了話,兩個銀號掌柜交保飭回,隨時等候再次傳問。

顏士璋和剛毅商議,認為以取款的數額來看,很可能安徽在“順日祥”那兒,有一個公款的戶頭,專辦軍費報銷,應該重點調查;而“乾通盛”的戶頭,應該是李宗綬的私項,相對沒有那么重要。不過,私項不見得不能辦“公事”,一樣不能放過了。

這個案子的關鍵,在于宋尊邦、李宗綬從“順日祥”、“乾通盛”取出的款子的流向,如果能夠證明,其中確有流進毛英章或戶部某某手里的,那么,就算“通賄有據”,案子就有了突破口。

還有,安徽方面,為辦軍費報銷,到底匯了多少錢到京城,于此案鉤沉也很重要。因為“進項”和“出項”一經對比,便能夠暴露很多問題。

為此,李宗綬、宋尊邦必須到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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