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鱗開 三六三 欲牽青色上柔枝(六)
首惡名單里都是滿人和投靠較早的漢人,這些人并不把明廷放在眼里,也不信明廷能拿他們“明正典刑”。那幾個被列入漢奸名錄的卻不能不在乎,因為他們還有很大的關系在南方。人們往往有“眼不見為凈”的思想,哪怕對你變節從虜不屑,但也不至于大義凜然割席斷交。一旦這種骯臟齷齪被人翻出來曝曬,那么本著趨利避害的心理也會斷絕往來,視作陌路。這無疑是斷了他們的手足耳目。
朱慈烺羅列首惡名單是根據滿清朝堂高官而來,尤其是兵部尚書和步軍都統,肯定是正月十三慘案的直接執行人,從法律上來說,這些人肯定都是主犯。至于漢奸名單,則是朱慈烺隨手挑的幾個,其中馮銓官位最高,孫之獬的名聲最臭,跟慘案并不一定有直接關系。
因為文辭運用上的效果,讓人誤以為這些漢奸也在這起慘案中扮演了一些角色,所以就連在北京的漢官也對他們表示不齒。
投降異族本來還可以說是身不由己,但屠戮漢家百姓就有些太過分了。
為了避免受到牽連,更害怕南邊的政敵、仇人玩弄小人行徑,將自己歸入“漢奸”之列,在京漢官紛紛攜帶細軟潛逃。有些人還帶了老婆孩子,有些心狠的甚至連家人都不告訴,孤身一人就往南逃。
很快他們就發現,其實也不用太緊張,逃跑之路還是很輕松的。只要肯給五百兩銀子,一個被人喚作金老大的青皮便會幫他們混出京城,送往天津。從天津出海,不過十余日就能到江南。
當官的都開始逃跑。那些底層的民眾自然更不愿意呆在這么個腥膻的地方。在親人、家產全都失去之后,逃走就成了理所當然的選擇。不過這些平民肯定拿不出五百兩銀子這樣的巨款,只能出城之后奪路南奔,如果有幸躲過清軍探馬、伏路兵,就能投入明軍的保護之中。
而這些幸運兒的數量并不多。更多的人會在路上被清軍抓住,當做流民打入各地莊子,成為農奴一樣的勞力,過著生不如死的日子。只是這些人能夠逃第一次,就會逃第二次。連帶著莊田里的農奴們也被感染了,掀起了新一輪的逃難風潮。
對于滿洲人而言。包衣阿哈就是私有財產,財產大量逃亡就如同家里遭賊一般。崇禎十八年正月二十,重新回到中樞執政的多爾袞頒布了臭名昭著的《緝捕逃人法》。
依照此法:奴仆一次、二次逃亡,鞭笞后發回原主,三次逃亡處以絞刑;收留逃人的窩主則由處斬。這樣輕重顛倒的原因并非多爾袞腦殘,而是因為此法的立意就在于“保護財產”。如果逃了就殺,那對奴主而言不是一樣損失巨大?
然而這對于逃人而言,等于有了皇帝給的“護身符”。逃亡中若是被人抓到,原本可能死于亂兵刀下,冇但現在只要高喊“我是逃人”,就可以只挨一頓鞭子,然后回去養傷籌劃下一次逃亡。
此法一出。逃亡之人不減反增,明軍也開始有意識地接應逃人,就連冬天不出海的漁夫也開始出海,只要能夠接到一個逃人送回山東,官府就給一兩糧票。
滿洲權貴非但不認為這是立法的問題,反而認為是地方官員故意放縱、窩藏逃人。因為現在滿洲人不可能出任府縣一級官員,所以這種說法只是變相的“漢官可疑論”。在朝堂上的漢官自顧不暇,哪里會為下面的地方官員出頭?地方官員對于緝捕逃人這種事原本就很惱火,更是紛紛上疏請求廢除此法。
滿洲人自然不會理會這些漢官,為了強調自己追回“財產”的決心。反而下旨從重處治:
“有隱匿逃人者,斬!其鄰佑及十家長、百家長不行舉首,地方官不能覺察者,俱為連坐。”
十家長、百家長類似里甲村老一類,也都是漢人。此法一出。滿清府縣官員畏逃如畏虎,逃亡的民眾進一步擴大,華北甚至出現了整村逃亡的盛況。
于此同時,回到濟南的朱慈烺連夜見了吳甡、李遇知、李邦華、孫傳庭等人,商定整夜,終于決定在朝堂上推動《特赦令》的頒發。
《特赦令》針對的對象是從賊、事清官員。其中闖逆的特赦范圍從李自成以下,盡皆赦免;獻賊的特赦范圍是張獻忠之外,盡數赦免。滿清方面則更為復雜,除了首惡和漢奸罪在不赦,其他大小官員,不拘漢滿蒙古朝鮮人等,皆可寬赦。
之所以將滿蒙朝鮮也列入其中,乃是特赦令中還規定了起義、投誠、投降、就擒四等情形。起義是反戈一擊,于明軍戰局有利者。按照《特赦令》,起義者非但赦免本罪,還能敘功。投誠則是在兩軍對壘時,帶領部下反正,而沒有倒戈一擊。這種情況也能敘功,當然功勞不會很大。
被逼無奈者為投降,負隅抗抵者為就擒。投降可以赦免死罪,就擒就只能特赦減等了。
特赦令文稿又交給翰林出身的文官潤色,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洋洋灑灑數千言。這回崇禎倒是沒有再反對,他也看出朝堂上絕大部分官員都投向了皇太子,無論是從感情上考慮還是現實的皇室和睦考,他都沒有反對的理由。
只是皇權遭到侵犯終究不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崇禎因此連著五天不肯接受朱慈烺的晨昏定省。然而他這一點點小別扭也沒有妨礙到朱慈烺,反正朱慈烺早就給這位皇父貼上了“不成熟”的標簽,每天照例去領一碗閉門羹,盡盡人子的義務罷了。
《特赦令》掀起的官場爭論倒是不大。現在的官員已經習慣了在報紙上吵架,非但各種地方小報,就連《皇明通報》也有專門的版面給他們爭論施政得失,因此送到崇禎面前“垃圾帖子”倒不是很多。而且同時看到正反兩面的論戰,也讓崇禎在判斷上更為謹慎。
朱慈烺并沒有將報紙視作“民主”大殺器,對他來說,能夠控制輿論、增加工作效率,這才是報業存在的意義。最多就是讓民眾有個發泄渠道,反正不喜歡的可以不看。
到了北面,這《特赦令》卻掀起了一股巨大的風暴。幾乎所有節行不全的官員,都收羅了一份南面來的報紙,將特赦令供在自己家里。
有些書肆為了掙錢,單獨刊印《特赦令》,賣給那些官員,黑話叫做“保心丸”。
之所以要用黑話,因為多爾袞很快就針對《特赦令》發布了第二條愚蠢透頂的令旨:敢私藏、傳播報紙者,斬!輕信者為奴!
有哪個被抓住的人會承認自己輕信報紙?
所以被抓住的,都是人贓并獲以私藏、傳播之罪被斬首了。
于是漢官再次出現了棄官潛逃的風潮,最高的一日竟然達到了十余人。
其中猶有吏部侍郎陳名夏,帶著兩個家人棄官南下,在天津上船出海,在萊州上岸,奔赴濟南行在。
朱慈烺在濟南安排了一次宴會,雖然皇太子本人沒有出席,但是去了一位閣老,許多與陳名夏有關系無交情的官員也奉命捧場,每人都做了許多詩詞,集結成冊,免費刊印。
朱慈烺之所以對陳名夏格外關照,不單單是因為吏部侍郎官高位冇重,同時也是因為陳名夏實乃大明失節官員的典型。
甚至可以說,整個大明都不會有人比陳名夏更加沒有操守的了。
陳名夏字百史,江南人氏,乃是崇禎十六年的探花郎,初授翰林修撰,兼戶兵二科都給事中。這個起點是高標準的清流路線,只要自己不行差踏錯,大明國運不敗,四十余歲入閣輔政是沒有問題的。
國變之時,陳名夏失節降闖,其實也不過和在京的兩千余名官員一樣。
李自成逃離北京之后,陳名夏沒有留下事清,但是他跑到半路,聽說江南在大興“順案”,要嚴懲失節降闖的官員,便又逃回了北京。
在滿清,陳名夏官復原職,旋即又擢升吏部左侍郎兼翰林侍讀學士。所以說,他比那些闖來降闖清來降清的失節官員更多了一次降而復叛的經歷。
得到了這樣一匹馬骨,朱慈烺自然是要好好消費一番的。
在這個沒有照片、錄像、博客的時代,要想讓千里之外的人相信一些東西并不容易。
誰都不確定陳名夏是否真的得到了善待,而且朱慈烺也不可能真的給陳名夏一個高官厚祿的待遇,否則就違背了人力資源管理原則中:內外公平。而且物議洶洶,萬一有人口無遮攔捅破了“千金買骨”的窗戶紙,效果就會大打折扣。
所以詩集就是一個不錯的道具。
明朝是詩詞大興時代,雖然精品極少,但數量上卻遠勝唐宋。官員送往迎來,做幾首詩詞屬于基本套路。如果聚會來的士人多,詩詞數量自然就多。
主人家將這些詩詞編為詩集,刊行于世,與其說是在炫耀眾人的詩詞文采,不如說是炫耀聚會規格。所以拿著厚厚一本主題明確、作者眾多的詩集,足以證明陳名夏受到了極高禮遇。而這些與會作詩的官員,也都為朝廷做了背書——官場上是沒人會去為一個注定要倒霉的家伙捧場的。
這本名為《歸南集》的詩集以最快速度傳到北京,再次掀起了一場狂風暴雨。
金鱗開 三六三 欲牽青色上柔枝(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