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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五十四章 ‘還我補氣丸’

更新時間:2015-02-25  作者:迷路行者
我有一個小世界 第一千四百五十四章 ‘還我補氣丸’
當然。迷信也并不是那樣的可怕,大多數迷信無傷大雅,有時甚至會對人生起到很積極的作用,如使人在有巨大壓力的情況下仍能保持對局面和情緒的控制,或對前景不喪失信心。

不過,有時候迷信又可能給人帶來災禍,如賭徒可能因此而輸得精光,重病者可能因此而不求醫以致于最終病入膏肓。

因此,我們作為現代人,就得了解清楚迷信的基本本質,這才不會讓迷信傷到自己。

迷信表面上看起來和宗教有著很大的共同點,很多人甚至因此直接把宗教活動看成了迷信活動,其實這都是錯誤的,迷信和宗教有著根本上的區別。

1、在組織形式迷信和宗教就完全的不同。

宗教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它一般由宗教組織、信仰和觀念、道德規范、宗教儀式、戒律、經典等基本要素構成。

在我國主要有道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這些宗教經過長期的發展、演變,與我國民族的傳統文化和風俗習慣融合在一起,成為我國民族社會生活、精神生活的組成部分,并成為重要的社會力量。

封建迷信是舊社會遺留下來的一種陋習,一般是指由于民眾對于鬼神等無正確認識而盲目崇拜或者畏懼,進而產生的其他活動。

封建迷信活動沒有正式組織形式、儀規、戒律、經典。沒有像宗教那樣具有群眾性、民族性、世界性的特點,一般是迷信職業者隨意活動隨聚隨散。

2、在活動內容上面,迷信活動和宗教活動也有著很大的區別。

宗教活動有一定的表現形式。在活動內容上有固定不變的經典、信條、場所以及信仰對象等,并世代相傳。

封建迷信活動沒有固定的經典信條和信仰對象。有些封建迷信活動中所用的所謂經書,有的是從佛教、道教中摘抄的,有的是迷信職業者根據自己的需要胡編亂造的。

封建迷信活動所崇拜的對象,基本上是些鬼神精靈,以及神話中的人物等。封建迷信活動一般沒有固定的活動場所。

3、在行為結果上面,迷信和宗教也很是不同。

宗教與封建迷信的行為結果有明顯區別。宗教信仰是公民個人自由選擇的私事。一般而言,正常的宗教活動所產生的行為結果。對社會生活不會構成現實的直接危害。

而封建迷信活動,則是少數動機不良的人進行的欺騙活動,妖言惑眾、裝神弄鬼、騙財偏色,甚至傷害人命。危害社會秩序和群眾的身心健康。

4、在相關的政策法律上面,對待迷信和宗教也有著很大的不同。

我國《憲法》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我國《刑法》第251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節嚴重,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權利,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是我國黨和政府一貫的政策。

而對封建迷信活動,我國一貫的政策是堅決依法取締,打擊一切危害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封建迷信。

我國《刑法》第300條規定:“組織和利用會道門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封建迷信活動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迷信和宗教活動有著很本質上面的區別。所以說,對于迷信和宗教活動大家要區別開來。

綜上所述,迷信對于人們有著一定的危害性。但是,有時候,迷信還是有著一點點的用處的,就像是那些漁民們在出海前搞的迷信,對于這些漁民是有義的。

其實這些漁民做這些出海前祭拜的迷信活動,很多時候。并不死因為這些漁民們相信迷信,漁民們怎么做。在很大的程度上面,其實僅僅是為了讓他們在出海的時候,有一個好的兆頭,讓他們的心理有一個好的安慰罷了。

滿心高興的出海捕魚和滿心驚慌的出海捕魚這兩個出海的情況比較起來,傻子都知道怎么選擇。

“大哥,這一次我們確實是因禍得福了,我們這一次這樣都死不了,也許,我們還真的是被老天爺保佑著呢!謝謝老天爺的保佑!謝謝老天爺的保佑!……。”

許杰也跟著許昌雙手合十感謝起老天爺來了,對于許昌和許杰這樣世世代代都是漁民的家庭來說,這一次能夠這樣奇跡般的生存下來,那就是老天爺的保佑。

十分鐘,許昌和許杰兩兄弟很是虔誠的禱告了整整十分鐘的時間,然后兩兄弟才開始商量起現在的出路。

現在許昌和許杰雖然已經逃脫了沙...

我有一個小世界 第一千四百五十四章 ‘還我補氣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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