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末年當神棍 第二十七章
多謝金風細細梧桐墜兄弟的打賞……還有一位朋友寫了本《位面交易狂徒》的書,感興趣的可以去看看……
縱然是還沒有進入最轟轟烈烈的鼎盛時期,卻正是跑馬圈地的最好時刻!
看來,本天師把飛云部的安置的妥當之后,還是要盡快回到中土一次再說。
就在文飛向著心事的時候,那些個狩獵部落早已經發現了飛云部的到來,緊張的派出人手前來交涉。
不過,這也并不奇怪,數千的人馬移動過來,這么大的動靜,怎么可能沒有半點發現。
“你們是哪個部落的,為什么這個時候過來!”一個臉色慘白的部落首領,來到了飛云部的前面。
雖然他帶著十幾個武士,但是這些人來到飛云部之前,也和他們的首領一般,此刻已經再無半點人色了。
看著飛云部如此的兵強馬壯,個個騎著馬匹,亮閃閃的武器在太陽下面閃爍這光芒。只是這一切,就足夠他們心驚膽戰的了!
鐵制武器也有些擴散到了他們的部落,然而數量極少。也就是首領身上有著一把,十分珍惜。
然而眼前這些人們卻不一樣,他們是不論從上到下,個個身上都裝備著鐵制武器。大多數人還不止一件,不僅有鐵制的斧頭或者砍刀,一般身上還多出一只長矛來。
“我們是飛云部的,正在遷徙的路上。”阿蘇趾高氣揚的道:“正好碰上了你們這次的狩獵。我們不要多的。只要三成!”
那首領勃然大怒:“休想,我們花費了這么長的時間,才把幾萬頭野牛圍去了跳牛崖。你們休想就這么容易從我們手中搶走三成的獵物!”
“原來你們是用跳牛崖來獵殺野牛!”阿蘇聽了。更是大喜:“那么我們更不放過了,要是不給我們的話,我們就只好拿刀來搶了!”
文飛不斷的搖頭,心中暗叫這些印第安人們,連搶劫都說的如此直白和天經地義。根本不帶半點遮掩。
那首領忍氣吞聲,然而卻說:“現在我們撤開包圍,大半的野牛都會跑掉!”
“那你們一頭野牛也得不到。而且還會面臨我們飛云部的憤怒。我們飛云部有著最強大的巫師,能夠變出最鋒利的刀劍……”
“咳咳……”文大天師真的聽不下去,這種沒有營養的對話了。只是淡淡的說道:“這樣吧。這次捕獵算我們聯手。其他東西我們都不要,我們只要野牛皮!”
“不可能!”對付的首領大怒,比阿蘇要三分之一還憤怒。靠著狩獵為生的部落,一切生活物資都是從野牛身上得到的。
野牛全身都有用處。除了肉以外。皮可以做成印第安帳篷和衣服。骨頭則用來制做工具,甚至膀胱也是他們日常喝水的工具。
文大天師張口就要所有的牛皮,就是要讓他們所有人都沒有衣服穿,和帳篷睡。
阿蘇大怒,抽出刀來:“居然敢這么和我們尊貴的巫師說話,信不信我殺了你們!”
后面的飛云部武士也紛紛抽出武器來,面露憤怒之色。文大天師幾乎就相當于是他們部落的神靈。
這些人敢這般和他們的巫師說話,就足以讓他們憤怒了。便是放走所有野牛。也要殺光他們的族人,以洗刷侮辱!
很多時候。兩個部落連綿幾百年的仇恨,就是因為涉及到雙方巫師的一點小事而引起。
對方首領族人明白這個道理,然而見著文飛,還是有些駭異不信的問道:“這就是你們的巫師?”
聽了這話,飛云部的武士們越發的憤怒,只等文飛一句命令,就要把這些人全都剁成肉醬去。這是質疑他們的巫師了?
對方首領接著就醒悟了過來,明白了這個道理,暗暗叫苦。他只是見飛云部如此強大,根本沒有想到,其貌不揚,看起來一點沒有巫師模樣的文大天師,居然就是飛云部的巫師。
在他心目之中,或許阿齊曼巫師都算得上另類,或謝有他們部落那種老邁干瘦,整天神神叨叨的,才叫做巫師。
文飛一笑,并不計較:“我的話還沒有說完,野牛皮給我。我可以拿東西跟你們換,看到這些衣服沒有!”
飛云部的人自豪的挺起那些被他們裝飾的花花綠綠的老式軍裝。
整個飛云部上下,除了文大天師自己不肯穿這么土鱉的衣服。但是飛云部上下,卻個個都引以為榮,都是清一色的老式軍裝。并且更加土鱉的在上面裝飾鳥羽和花朵……
這般模樣,或許會讓任何一個穿越者發噱。但是卻不知道這種整齊劃一的衣服,足以帶給別人的震撼感。尤其是敵人!
這也是軍裝帶來的最大用處,只是對于文大天師這般眼光見識的人就沒了影響,下意識的忽略過去。
在他看來,自己帶領的遷移之中的飛云部更像是一群難民。但是在對方首領和武士看來,這種全部一樣的服裝,在幾千人身上,有著說不出的美感。
“我用這些衣服和帳篷和你們換,怎么樣?”文飛笑道。
這話讓雙方之間都騷動了起來,飛云部的人可不想把自己的東西給讓出去。寧可動刀槍把屬于別人的東西給搶過來!
“巫師,何必和他們這么客氣!”阿蘇叫道:“殺光他們,我們來為巫師你捕獵足夠的野牛皮!”
文飛手一擺,制止了飛云部的喧嘩。這個時候,才可以看出他對整個部落的巨大影響力,一擺手,就讓飛云部的騷動平靜了下來。
實際上,幾千人的隊伍排的十分長,真正能夠聽到雙方交涉的,也就幾十人而已。
“怎么樣?想好了沒有?”文大天師淡淡問道。
對方首領冷汗都流了出來,道:“我們是三個部落一起動手圍獵,我一個人做不了主,需要回去商量,很快會給你們一個答復!”
文飛淡淡的道:“可以!”
一旁的飛云部的人們個個目光如刀,巴不得他們不答應。在他們這些充滿了小農意識,不對,還是獵人意識的觀念之中。
為什么要把本部落這么好的東西給了別人?不就是野牛皮么?我們自己就可以獵殺。
以前賣給阿齊曼部落,那大家是一家人還好說,而眼前的這些部落,卻就不一樣了!
現在,文大天師也可以慢慢理解這些人的心態了。最為關鍵的是,以印第安人的生產力水平來說,部落無法擴張太大。
便是阿齊曼部落接連吞并兩個部落之后,也不得不分家。雖然有著忌憚文大天師的意思,但是本身也是人口多了,范圍之內的獵物就不夠的意思。
但是這種問題,對于文大天師來說,從來就不是問題,他只恨人口太少。
飛云部的人開始安營過夜,只是用了一個多小時,就把連綿不絕的大營給立了起來。
這么一路來,文大天師有意的用兵法來約束這些印第安人。便是安營扎寨,也都是用著兵營布置。
他在北宋時空,本身就是帶過大軍的統帥,耳濡目染之下,對于這些事情都是十分熟悉。
這一刻這數百計的帳篷搭建出來,咋一看是雜亂無章。但是卻是十分嚴謹,氣度森嚴。
現在飛云部的生活在文飛來了之后,得到大規模的提升。大塊的野牛肉在篝火之上烤著,更多的是在大鍋之中煮著。
烤肉雖然好吃,但是常吃下來,難免發膩。而能用一些野菜,煮著野牛肉來吃,更是能換口味,感覺舒爽。
這些印第安人部落,以前幾乎所有東西都是從野牛身上獲得,幾乎和最原始的野人也都差不多。會燒制陶器的也都少的可憐……
這是最基本的道理,能容易的獲得各種工具,就沒有動力驅使去發明探索新的工具。
所以燉煮的工具也都極少,文大天師帶來了鐵鍋,更有各種香料。鍋里肉湯燒沸,滾滾香味融入夜風之中,讓人食指大動。
飯后再煮上一鍋濃濃的茶葉喝了,更是有解膩通爽之效。
這里原本是沒有茶的,但是自從文大天師帶來這東西之后。立刻和香料一般,變成了飛云部的人們最喜歡的東西之一。除了鐵制武器,香料,便是這茶葉了!
不過,也不奇怪。這東西,原本就是中土文明控制四夷,甚至是和西方貿易獲得大量順差的最為重要的商品之一了。
那些草原上的游牧部落其實和印第安人部落差不多,也都是常年吃肉,沒有濃茶解油膩,卻是萬萬不成。
飛云部的人們圍在篝火邊吃喝享受,另一邊的三個部落,卻就沒有這么好事了。
大人物們心情沉重,聚在一起不知道討論些什么。其他的普通人們卻就不時的嗅到了那些從來沒有嗅到過的奇異香味,口水就越發的不由自主的流了下來。
對于他們來說,這個飛云部太神奇了,擁有一切美好的東西。
穿的是他們從來沒有見過的衣服,只要看起來就覺著比野牛皮制成的要舒服的多。用的是閃閃發亮的鐵制武器,他們的首領就只有一把,平常小心翼翼的舍不得給任何人看。
北宋末年當神棍 第二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