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兒:朱元璋 胡維庸案件(12)
宋朝待遇稍微差點,但是一年假期還是有個幾十天的。
到了元朝,情況發生了變化。在元朝統治者看來,生命在于運動,工作就是休息,什么旬休,大休都沒有了,大家以工作為重,一年只有十幾天休息。
終于位置傳到了朱元璋的手里,這位仁兄的工作精神我們已經介紹過了,他認為,給你們發工資,讓你們管事已經優待了,當年老子連飯都吃不飽,還休息?
有的官員提出要恢復前朝的休假制度,被朱元璋駁了回去,然后朱元璋規定了休假的制度,倒還真是簡單易行,一年休息三天!分別是過年、冬至、本人朱元璋的生日。
還想休幾十天,小子們還沒睡醒吧!
但實際實施后出現很多問題,比如兩地分居問題,子女教育問題(是客觀存在的)都無法解決,于是后來規定從12月起放寒假,為期一個月,才算解決了部分問題。
如前所述,由于這些制度的規定,朱元璋和官員之間的矛盾越來越深,而官員們為了自己的利益,必然要違反朱元璋的這些法典,而朱元璋也不會允許這些事情的發生。這些矛盾累積到一定時候,就會爆發。
一幕歷史劇就此開演
明朝那些事兒:朱元璋 胡維庸案件(12)